在海外華人被郭文貴先生的爆料所吸引,紛紛表達對中國反腐改革的深切關心之時,代表中共喉舌的小粉紅又出來叫囂,美國最終會遣返郭文貴,理由就是,第一,郭文貴「中共國際刑警組織通緝的對象」。這個理由實在很牽強,什麼叫「中共國際刑警組織通緝的對象」?是中共通緝還是國際刑警組織在通緝?中共能代表國際刑警組織嗎?據媒體報道,一些權威媒體和人士諮詢國際刑警組織,早已澄清了對郭文貴的紅通文件只是國際刑警組織轉發的參考性文件,國際刑警組織並不負有任何法律責任,對此文件有任何背書。所以在美國的法庭上,這個紅通令必須拿出完整的法律證據,才能有效;換句話說,如果有證據,根本用不著紅通令,因為這個所謂的通緝令沒有任何法律價值。
第二,美國要遣返郭文貴的另一個所謂的理由,是郭文貴先生爆出來的很多東西子虛烏有,不值得人信任,對美國政府沒有價值,所以最後要遣返。換言之,如果「郭文貴先生掌握了中共很多政治、經濟方面的信息,有可資被美國政府甚至軍方利用的價值「,就會令」美國政府保護郭文貴」,而不被遣送。事情是這樣的嗎?先不說美國政府從人權考慮給平民庇護的有關法令,只就情報角度來看,郭文貴先生的爆料是沒有價值的東西嗎?他提供的中共國安國內外運作,機構組成,秘密財富的藏匿地點和方式,對社會甚至對中共高層自身的監控,對海外的滲透,所謂「第二個香港計劃」,對香港各界名人的打壓和收買、訛詐與滲透。。。所有這一切,難道不是中共的高級機密嗎?不僅對情治機關,而且對國外政府及學術研究人士也提供了豐富的素材與細節例證,具有不可估量的社會價值,令廣大海外人士進一步了解中共的手段,揭露中共醜惡面目,展示了中共血淋林的歷史現實畫卷!小粉紅竟然說沒有價值,其為我所用,指鹿為馬,信口雌黃的嘴臉昭然若揭,還有基本的做人做事標準嗎?還有人格底線嗎?
另一方面我們認為, 郭的信息有用沒用,不僅由美國政府來決定,而且還要廣大的讀者網友來判斷,由十四億中國人來決定。郭文貴先生宣布,他還有關於中共貪腐竊國的海量爆料、如山的證據,將以「全球發布會」的形式公布出來,如果這個願望實現,將是中共的惡夢,同時又是中國依法治國、文明進步的里程碑,破除一黨專政,開歷史先河,前所未有,意義重大,小粉紅們還說爆料沒價值這樣的話嗎?
第三,美國的偉大不僅僅表現在他的高科技和軍事力量,他的軟實力也不是來自於政府高官的言行,而是來自於偉大、公正的法律體系,是來自於尊重生命、維護人權的立法精神與治國理念。小粉紅們和他的主子一樣,對人權與法律沒有概念,不能理解並拒絕這些普世價值,熱衷於獨裁、物慾、統治、強權的叢林法則,只知道利益的交換,對強權的崇拜,對弱勢群體的欺壓,對人類價值的肆意踐踏,而對人人生而平等、尊重人類的尊嚴置之不理,對美國政府的人權原則缺少基本的理解和尊重。
我們知道,美國的法律不允許將可能受到政府政治迫害、酷刑折磨甚至處死危險的任何個人,遣返回自己的國家,這是超乎一切、至高無上的法律。在這條法律下,意味著即使中共拿出郭文貴違法犯罪的有效證據,由於中共政府惡劣的人權紀錄,郭文貴仍然不會被遣返。對此,小粉紅只能繞開人權與法律問題,黑不提白不提,粗暴地、愚蠢地直接作出了美國將最終遣返郭的荒謬結論,從而露出了自己的五毛本質,前後矛盾,顧頭不顧腚,粗暴無禮,以勢壓人。
最後,小粉紅舉出了中共媒體放出的消息,6月1日美方向中方遺返一名嚴重刑事犯罪嫌疑人,以彰顯美國與大陸政府合作的決心,佐證郭將被遣返的粗暴結論。但是對於這樣一件被視為中美兩國的重要事件,加以重頭炒作的消息,中共媒體卻沒有給出案犯的全名、案件的性質、犯罪緣由等,除了標題、空頭結論以外拒絕公布任何細節。
我們知道,美國川普政府正在雷厲風行地驅逐非法移民,包括大批中國籍的非法移民,這樣的遣返案例每天都有,層出不窮。這名朱姓罪犯很可能是被美國以非法移民的名義驅逐回中國,而並非屬於雙方外交層級的罪犯遣返合作流程。中共媒體拒絕提供細節的黑箱作業使人疑竇叢生,更進一步證明了公眾的猜測與懷疑,他們又在憑空製造輿論,愚弄大眾。按照黨媒所說,美國既然要與中共「密切交流、增進互信、坦誠務實,嚴厲打擊跨國犯罪」,那公眾有權知道,美國政府對遣返罪犯到底有何承諾?兩國是否已達成遣返貪官或經濟犯罪罪犯的有關協議?特別是在郭文貴問題上,美國政府持何種態度?為什麼中共媒體不但不回答公眾疑問,反倒採取封鎖消息,誤導輿論的黑箱作業?如果這只是美國政府遣返一個不具美國合法身份的中國籍非法移民的司法個案,怎麼能以此類推美國政府也將對郭文貴採取遣送回國的類似措施呢?這種炒作不是忽悠群眾又是什麼呢?小粉紅不覺得自己的智商有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