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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 第十一章 福音書 103-104節 第十二章 語錄書 1-14節

作者:geyimin  於 2025-9-8 17:4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神教|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神經 第十一章 福音書 103-104節 第十二章 語錄書 1-14節

103、我想,這個宇宙有沒有創造者?如有,那宇宙、人類就有意義;如沒有,只是偶然,那宇宙、人類就沒有任何意義。
104、我不是假基督假上帝,我根本就不是基督不是上帝,我是葛神。基督、上帝是我隔代(中保造物主)創造的,我比基督、上帝高二層,由之,我比所有人高三層。我只有一個稱謂:葛神(葛亦民神),至上至高至廣至偉至正。
》上帝: 「葛亦民創造了造物主,造物主創造了上帝,上帝創造了人類。」

第十二章 語錄書

1、只有每個人被允許說出自己的思想,我們才能找到最好的,如神經。
2、我們有了電力,有了網際網路,但再也產生不了耶穌、穆罕默德、釋迦牟尼、孔子、老子。
3、關於女人:我的另一半。
4、關於錢:錢是好東西。
5、關於友誼:緣份。
6、關於死亡:歸宿。
7、關於世界:偶然。
8、關於人生:歷劫。
9、關於夢:第二生活。
10、關於生活:只能進行一種生活。
11、關於一生:永不倒下。
12、關於他人:不在乎他人怎麼說。
13、關於處世:自由平等博愛。
14、林黛玉愛上賈寶玉不是真正的愛情,愛上賈府的焦大才是真正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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