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Freedom)是個好東西,民主(Democracy)是個好東西。一個社會形態只有在這兩個最基本要素得以被認同,被遵循,並有保障的情況下,才能產生
民主的選舉制度;
參政議政的議會制度;
司法,立法,和執法的三權分立制度;
黨政分離,政教分離,和國家行政任期的制度,等等。
這些看似流俗的說辭,每個讀書看報的現代人,個個都是耳熟能詳,倒背如流。真正說起來,又有多少切膚之痛般的理解?
我以為,若要充分體現自由和民主無可比擬的價值和優越,則需要有人說的全社會的Common Sense來保障和操作。你也可以把這個詞翻譯成「常識」,我更喜歡把它譯成「共識」,就是社會裡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事為人的基線,或者說地區或者國家大多數人認同的普適價值觀。如果沒有這樣的價值認同,那麼一切都是山寨:你可以同樣有上院下院,人大政協,可都是橡皮圖章,木偶人舉手機器, 哪有一點它們所應有的職能?這是在一些後進的欠發達或者發展中國家屢見不鮮的。
你也可以有法院,檢查院, 警察局,但會鬧出法院跟當權者保持一致,就像女大十八變,判決的結果天天變,最後黨委一錘定音的笑話;你也可以有共和國的名頭和武裝到牙齒的現代化軍隊,可到頭來,這軍隊還不是成了一己之私的武裝力量?所有的這一切,你不覺得有點奇怪嗎?有沒有畫虎不成反累及狗的味道?
我來美國后經常聽人提到,還有另外兩個詞,那就是,Integrity 和 Justice。很多年了,我都沒有對這兩字有超出字面本身的理解和認識。每次在公司里學習Ethics的課程時,都有很多有關的闡釋,但是實話講,沒有認真地去體會其中的含義。
這幾天坐在家裡無聊,跟它們折騰上了。Integrity, 按字面上的理解,就是正直,正確,完整,有底線。Justice就是正義,公道。這兩個東西是講自身的素質和個人的操守,需要個人不斷去學習和訓練,去追求並儘力達到。它們體現為人的個體屬性。通過大眾的思想行動表現出來,它們構成了所謂的Common Sense。 而Freedom 和Democracy則是成員們參與社會活動時,社會讓每個成員享有的的待遇和權利。它們表現為人的社會屬性。
在我看來,在一個社會裡或者說一個微信群,一個部落, 一個地區,一個國家裡,Freedom和Democracy到底有多少,跟這個社會的多數人體現出來的多高程度的Integrity和Justice密切相關。可以說,它們有成正比的關係,后二者是前二者的基石和保護神。沒有Integrity和Justice, 怎麼可能建立起Freedom 和Democracy? 其實,Integrity 和 Justice 是給出,Freedom 和Democracy是回饋。就像種莊稼一樣,有種才有收!
很多人說這些年在一些國家推行Freedom和Democracy的運動,幾乎都是以失敗和流產告終,讓人對這兩個詞產生了懷疑和抵觸。其實這都是人在犯片面和急功近利的錯誤。難道這不是嗎?可以說,一個地區或國家的大多數人的素質,就是他們表現出的Integrity和Justice的level,是讓這個社會生長出良好的Freedom和Democracy的幼苗,陪護它們長成參天大樹的厚土。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有了這樣的認識,就不難解釋一些看似千奇百怪的社會現象。舉個大家都知道的最近的例子,就是那個華女買了那麼多口罩和醫用物資,說了那麼多令人不解的話,表現出與大夥不一樣的思維方式和行為舉止。靜心想想,不外乎就是,她在隨心所欲地濫用這社會給她的Freedom的同時,沒有表現出與之相匹配的個人的Integrity和Justice罷了。對這個社會而言,她的整個行為思想表現出她是一個貿貿然然的闖入者。她確實不是這裡面自由地生長出來的人,當然也就沒有與之相配的Integrity和Justice。這種人是不能或不應生存於這樣的社會裡,儘管她已經來了,並身在其中。我們不能為了捍衛她行使過高的Freedom和Democracy權力,而讓她繼續得以不提高自己有點低的Integrity和Justice水準。不這樣做,就是姑息養奸,慈母養敗兒。
還有一個例子,就是人們經常說,新聞有雙重標準,通過語言體現在事情上,人種上,國別上,等等,我們不乏找到這樣那樣的cases。以我的觀點,針對一個具體的事例,脫離Integrity和Justice,去侈談Freedom和Democracy,都只能給人以更大的困惑。特別是,一個從封閉社會出來的人,從來沒有過暢所欲言,直抒胸臆的經歷,跨越到另一個相對自由自在的社會裡去。當他無所顧忌地運用這裡的言論自由的權力的時候,那麼我敢打保票,他沒有一刻會想到,他有提高自身的道德水準的必要,以匹配這社會要求的價值觀。在這樣的情況下,雙重標準就會出現。這是不可避免的。誰叫你成為闖入者呢?
我以為,學什麼東西,就要老老實實地學,先照搬,一字不漏的抄也行。就像日本人做的那樣,讓自己脫胎換骨。不要老想到彎道超車,偷奸耍滑,中學為體,西學為用什麼的。到時候什麼都不像,怎麼是好?
其實,就是生長在這自由社會裡的人,同樣有一個需要不停改變,不停提高自己的Integrity和Justice的過程。舉一個最近出現的例子。這就是所謂的Study in Bed或者說Study with Snoring。 這絕對是一個最新冒出來的現象。原來學生包括大學生,現都在家上網上課,天天如是。於是乎很多學生,盡情地享受著科技給他們帶來的Freedom,不嚴於律己,乾脆躺在床上聽課。老師在那裡講的高興,學生在床上聽得無聊。可能躺著太舒服了,不能堅持太久,聽著聽著,一會就墜入夢鄉,一時間鼾聲大起。老師是沒有辦法去窺探學生們在聽課還是在睡覺了。
古往今來,自從盤古開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你可聽說過在床上上課的嗎?沒有過,只聽說過頭懸樑,錐刺股, 戳壁偷光的故事。古時候讀書那可是一件奢侈的事,如此泯頑之人豈不是褻瀆了讀書人這三字兒?據孩子講,有的老師沒有辦法,只有不停地點名,三呼過後,才能聽見睡意朦朧的回答,再嚴肅的人也忍不住大笑。現在的Collaboration的軟體真是做得太好了,實時地連接每一個人,不論他們身居何處。老師這樣不辭辛苦,以至於送學問上床了。可學生們呢,哪怕是蓬頭垢面,不涮口不洗臉,睡眼惺忪,也好歹該坐在椅子上, 靠在床背上,看著屏幕嘛。還有待他們的道德水準的提高啊。
說到這裡,讓我做一個小結。可以這麼說,很多後進國家,由於不是Freedom和Democracy的發祥地,也不跟這些發祥地有相似的宗教文化和價值觀,他們想跟上世界的腳步,於是認為,引入民主和自由就夠了,就像中國一百年前發生的五四運動一樣,以為把德先生和賽先生請進來就行。其實這是值得商榷的。雖然從字面上講,這似乎也是可行的, 可操作的。但是我以為,這兩樣東西應該從這個社會裡面自己生長出來!只有這個社會的大多數成員自己有了相匹配的Integrity和Justice以後,這四樣東西交相輝映,Freedom和Democracy才真正有了根,才留得住,才不會朝聞道,夕又改耶。因此,如果人們真要請什麼東西進來,那麼要請就請Freedom,Democracy, 和Integrity以及Justice一起來吧!
要不然,彎彎拐拐向前走了幾乎一百年,又糊裡糊塗走回去了。不要一切都變成空談。
題外話:Freedom和Liberty都可譯為自由這一詞, 兩者意近並被交互使用,非政治科學研究者,少有涉獵其中差別。兩者確有區別。一主內,一主外, 也來自於不同的語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