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婚姻 再續 12-19-2011
感謝眾讀者與好友們的賞光閱讀,以及對故事內容的真實性的探討,康寧很受感動與激勵。 為了滿足讀者朋友們的關懷,特此繳上續篇,敬請批評與指教。
喬與艾美伊登是在1942年結婚的,當年喬24歲而艾美19歲。 1992年我受邀請參加他們的金婚紀念宴會時他們是74歲與69歲。74歲的喬身體很是健朗,匆匆上下樓梯(只有一層)不成問題。
20年來我們的友誼持續在進展,在我賣掉花店以前,每逢年節喜慶總會獻上一盆我親手插的花(每年5 -6 盆),加上每年攜帶伴手禮登門拜訪3 – 4次,雖然是忘年之交,卻總是相見甚歡。老人家的兒女各有事業與家庭,有時力不從心,我填補了兩老生活中的寂寞。尤其是在我賣了花店以後,三不五時就煮些他們喜歡的食物去造訪,老人家甚是開心。由於相交甚篤,便無所不談,老人家常富含智慧又幽默的鼓勵我 :「我們很想一睹你手捧自己設計的婚禮花束步上紅毯的風采」。我總是回答:「那得看你們何時才能幫我找到合適的對象囉 !」 老人家會笑得前俯後仰的說:「我們的朋友都已年邁,有的甚至已作古了,這個忙我們可幫不上了」。
大約從 四年前開始,老先生的健康走入下坡,每次我去看他們,他總不忘記調侃:「康寧啊!你再不積極,你的紅色炸彈就炸不到我了」。我回道:「你可千萬不能走,我要你牽著我的手走上紅地毯的另一端,在牧師的見證下把我交給對方」。他就說:「那就趕快啊!」 我說: 「替我物色對象難道不是你們的任務嗎?「
去年底至今,他更是每下愈況,眼看著我帶去的東西,只能吃一兩口,他竟然對我說:「你每次總是帶東西來,可以有一次不帶東西來嗎?」我回答:「我會努力嘗試。」 他接著說:「看來你是一個不聽話的孩子。」 說實在的,自從20年前與他們認識以來,我從來沒有過空手去他們家的,老先生說的是真心話。但我當他們是我的恩人,我的父母,每次看到他們露出喜悅的笑容,我知道我又做了一件對而有義意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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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前買了一束玫瑰花去探訪,艾美出來應門(看護婦去購物),看到玫瑰花她很激動,喬已經很久沒有給過她花了,我這束花不但讓艾美高興;也減輕了喬的內疚;更讓喬提神醒腦。他雖然胃口不振,但美花當前,秀色可餐,花香撲鼻,既使不想睜開眼看一看,但花香迷漫,總無法拒絕聞一聞,這就是我的用意。
很可惜我沒有見到他,艾美告訴我「他終日在沉睡中,一句話還沒說完,就又睡著了。」 她意謂著 –此時他正在睡覺,不是時候。 恭敬不如從命,我悵然若有所失,回家來。我只能每日為他代禱 求神賜他一顆平安的心與無懼的靈,保守他,安慰他,與祝福他。目前他已邁入95高齡,但願他能平安的活過明年的九月份,屆時再慶祝70週年的白金婚紀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