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到美國才三個月,剛來時候心急找房子,中介帶我去看一個兩室一廳,租金本來是1350每月,但是中介說這個房子房東想買,租給我1250每月,但只租5個月,然後還說如果在租期內房子被賣掉房東讓我走的話,就免我一個月租金。
我第一次租房,不知道規矩,覺得反正只租五個月,就簽字了。
之後噩夢開了,中介公司不停帶人來看房子,這個禮拜就有四次,完全打亂了我的正常生活。中介他們想來就來,完全不需要經過我的同意!我找房東,房東說已經委託中介給我談,中介說我現在不能搬走,要走就要把剩下兩個月房租給他們!我氣暈了!仔細看了合同,裡面根本就沒有提到如果任何一方提前結束合同會怎麼樣。只有在合同最後一條加了一句說如果在租期內房子被賣掉房東讓我走就免我一個月租金。合同裡面根本就沒有寫明如果我想要提前走會怎麼樣。現在中介手上有我1800多的押金。不准我走!
因為沒有租房經驗,又是第一次到美國,英語也不是很好,感覺這份合同很不合理,中介寫的這份8頁合同完全只考慮他們自己的利益,我們租房人的利益又在哪裡?!我們的安全及財產又怎麼能保障!我連周末睡個懶覺都不可以!
希望各位好心的在美國多年的朋友能告訴我目前該怎麼做?還是只能忍氣吞聲繼續租這剩下的兩個月,繼續忍受中介,買房的,租房的,,,等人隨意進出我的住處!也不知道押金是否能到時候全數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