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在全宿舍年齡排名第四,因為個子小,結果室友都叫他小四。他來自農村,家裡相當窮,上面有兩個姐姐,據他說學習成績比他好得多,可是家裡養不起,為了給他讓路,全都初中沒讀完就出去打工掙錢了。他為人老實沉默,學習非常刻苦,成績也相當不錯,只是因為家境太差,多少有點自卑,不是很合群。
臨近畢業,大家各有打算,好一點的或出國或考研,差一點的就盡量找好工作。本來以小四的成績,前兩條路都可以走,可是他不行,他必須趕快畢業找工作掙錢,好幫二姐辦嫁妝,幫大姐養外甥女。姐姐們已經為他做出了太多的犧牲,現在是他報答的時候了。
他們家屬於純農民,能攀上的最大的官就是村長。顯而易見,這種官對他找工作一點忙都幫不上。北京他當然喜歡的要死,可是他一個小本科生,又沒有一點關係,想留北京壓根不可能。連省城那樣的大地方,他也不敢想。儘管他是綜大的高材生,可是學歷並不高,又沒有幫忙使勁的人,進大城市屬於做夢。他的最大期望,就是能回自家的縣城,到他畢業的縣第一重點中學去做一位生物老師。他覺得以他的聰明才智和全國第一高校的文憑,幹上幾年肯定能去教高中畢業班,那時收入和地位就都有了,自己也算衣錦還鄉光宗耀祖了。
他托以前的班主任去找中學校長。校長說非常歡迎,肯定沒問題,一來因為校長本來就認識他這個鼎鼎大名的狀元郎,二來縣一中豈今為止還從來沒有從綜大這種頂尖大學回來的人當老師。現在這個高材生自願回來,那是為本中學增光添彩,當然好的很。可是過了沒多久,校長又說,縣裡領導班子調整,幾個新上來的領導,有意安排自己的子女進重點中學教書。這樣一來,能不能給他擠出位置,就不好說了,讓他跟下面的一些中學也聯繫聯繫。小四一瓢冷水從頭澆到腳,失望萬分。難道自己奮鬥這麼多年,當初光鮮鮮地來北京讀書,就是為了回到縣裡一個普通高中混日子嗎?出國吧,他哪有錢給國家交培養費?光是申請費和聯繫郵費他就交不起。繼續讀研吧,等到他碩士博士的讀出來,二姐早就老的沒人要了,大姐的孩子也被耽擱了。他是家裡的唯一男丁,是家裡的長子,父母歲數很大了,姐姐們為他又吃了那麼多苦,他怎麼能不管呢?別人快畢業了,都興高采烈,充滿憧憬,只有他一個人整天板著臉,一副難受樣。
鄭衛與小四的關係不好不壞,都是一個屋的哥們,平時兄弟相稱,沒什麼大矛盾,但因為性格相差較大,一般也玩不到一起去。有時候鄭衛想抄作業找小四,他雖然不說不給,可是苦著個臉,搞得鄭衛挺不舒服,所以鄭衛只要能抄別人的,就不會去找他。
小四雖然學習好,鄭衛倒並不在意。全班三十二個人,三十一個都比他學習好,難道他都要去崇拜嗎?可是小四有一個本事,不僅鄭衛佩服,全班個個稱讚,那就是字寫的非常好。無論鋼筆字、粉筆字、毛筆字,人家小四寫出來,那是怎麼看怎麼好看,怎麼看怎麼順眼。大家都說,這要是在舊社會,光憑他的字,就能當秀才了,可以娶好幾房媳婦。宿舍里的幾個兄弟,心血來潮時要跟著小四學寫字,可是沒寫兩次,小四就不耐煩了,說你們這樣嘻嘻哈哈的不認真,永遠不可能練出來。他說他小時候跟著村裡的老先生學寫毛筆字,寫的不好是要打板子的。他還說他學過這種體那種體,又練過誰誰誰和誰誰誰的什麼什麼字貼,十幾年的功力,又豈是你們這樣亂七八糟就能學會的?鄭衛、老七他們本來就是鬧著玩,沒想到這又是一門更難的功課,當即做了鳥獸散。
小四對同宿舍的這些哥們,多少有點看不上眼,覺得他們要學習學不好習,要寫字也寫不好字,都是些被慣壞了的富家公子,整天只知道玩。他最欽佩最敬慕的,是劉娟。他覺得人家小姑娘學習好,自己怎麼趕也趕不上;做事很嚴肅認真,誰見了誰佩服;人更是長得又白凈又漂亮,依他看來,比電影明星都強得多。當然,他太知道自己是誰了,劉娟對他來說,就是天使,永遠在天上飛,可望而不可及,他連做夢都沒敢想要去追求她。他只能遠遠地望著,悄悄地愛慕著,默默地敬仰著,深深地崇拜著。
小四把自己的這一段感情,隱藏地極深,沒有人知道。只有劉娟稍微有一點感覺,因為有時候功課忙起來,別人請他去寫板報寫標語,他都不肯去,而只要劉娟出面,他一準來,哪怕是熬夜或耽誤學習,肯定要做到最好。而他對老七隱隱約約的敵意,也使劉娟有所猜測。不過,兩個當事人,都沒有把這件事太當真。誰都可以有一些想法嘛,可是在我們的一生中,大多數願望,永遠都不可能實現。
只是有一次,小四還是做了一件自認為很齷齪的事情。那是全班出去集體活動,每個人發了一個一次性塑料杯讓大家喝水。別人喝完水都把杯子扔了,只有小四裝做幫大家收垃圾,悄悄把劉娟用過的杯子換過來,然後說成是自己的,留了下來。以後很長時間他都用那隻杯子喝水,室友們笑話他太省,卻不知道他與劉娟同飲一杯水時,心裡是多麼甜蜜!當然,他永遠也不會把這件事告訴任何人,這是他最深刻最美妙也是最丟人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