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休息, 到超市買了蔬菜水果。 回到家, 女兒已經 從camping回來了,又累又餓。 我們干緊忙著做飯。領導打開一帶剛剛買回的豆腐乾, 發現味兒不對, 趕緊叫我過來,說你看看是不是這豆腐乾壞了。 我一看不但顏色不對, 還有異味。 說不能吃了。 那就做別的吧。 我說著超市也太不像話,剛剛買回的東西就壞了。 我一定要去換。 領導說算了吧, 而且我的收據也丟了。 我說不行, 一定要找到。 領導說一共才不到兩快錢。 我說不是錢不錢的問題, 是信譽的問題, 還有我權利的問題。 要是不小心吃了壞的豆腐吃壞了身體是大事。 以前我到這個個超市買都豆漿壞掉了, 因為收據丟了, 還有忙, 也就這麼不了了之, 一直不再敢買豆漿。 也有一段時間不去哪個超市了。 這次我一定要去找他們,也提醒他們不要再買已經壞了的食品。 領導說, 別去了,下次不去拉里買菜就是了。 我說不是這個問題, 要是哦都像你這樣, 沒有人指出他們的錯誤, 那說不定他們還繼續下去。 坑害多少人呢。你們說我該不該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