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老爸是1944年參加八路軍,後來是四野一縱的偵察兵,四戰四平,三下江南,平津戰役
打天津...1950年老爸是志願軍38軍112師的偵察參謀,第一批跨過鴨綠江,身經百戰,勇敢,不怕死,父親1955年授大尉軍銜,
父親離休前是軍事科學院的營建辦公室主任(大校),軍科的幾個干休所都是老父親嚴格按條例建的,工程都是招標,老父親沒拿過一分錢的工程回扣,為政清廉,也得罪了軍科的某位院領導的親戚。
但父親的缺點,我做為長子,非常清楚!
2005年9月母親因肺癌在北京病故,我趕回北京料理後事,在是否為母親買墓地的問題上我的兩個弟弟和父親分歧很大,小弟弟主張在香山旁邊的萬安公墓為母親買一塊墓地,大弟弟和父親都不同意,雙方相持不下,我一看機會來了,我事先在外邊給小妹面授妙計:「在今天的家庭會議上你也有一票表決權,無論講什麼,你就是同意大哥的意見,把票投給大哥就行了!」小妹答應了!
回到家裡,我立刻向老父親提議開家庭會議:1「老爺子:您的三個兒子和一個女兒今天都籌齊了,咱們能不能把
給老媽買墓地的事討論一下?」 老父親平時是鐵公雞一毛不拔,正發愁如何說服小弟弟不要在萬安公墓買地,老父親一口答應了:「你是老大,就由你來主持這個會議吧!」 我就順水推舟的掌握了大權。
我先請小弟弟先講,再請大弟弟講,兩個弟弟針鋒相對,我看老父親不表態,我就提議:「老爸:他們兩個的意見都有道理,這樣吧,我們也來個民主投票,我們4個兒女,加上您,共5人,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怎麼樣?」
老爸一想,他同意老二(大弟弟的意見),這樣反對票已經有兩票,他還不知道我和 小妹的意見,他以為他再拉一票就行了,老父親就同意我的提議:「可以投票表決!」 我趁機宣布:「好!老爺子發話了,大家現在舉手錶決,少數服從多數!同意在萬安公墓給老媽買墓地的請舉手!」 小弟弟首先舉手,同意;
我 也接著舉手,同意,
小妹也跟著我舉手,同意! 我 立刻宣布:「三票對兩票,這事就這樣定了,買!老爺子您還要補充什麼嗎?」
老爺子不情願的同意了:「那就少數服從多數,買!可這錢怎麼出?」
我又提議:「小弟弟的預算是20萬人民幣,這樣吧,小妹困難,她不用出錢,我們三個哥哥,各出5萬,老爸你再出5萬,
共20萬,怎麼樣?各位同意嗎?」我們哥仨,還有小妹都同意了,老父親也只好同意了
我又提議:「老爸:我現在手頭很緊,我可以先借您5萬塊,我將來再還您,可以嗎?」
老父親一聽借錢就緊張:「沒聽說過,哪有兒子向父親借錢的?」
我向老父親解釋:「老爸:您這一輩子沒有給老媽買過一件金銀首飾,您出5萬塊錢為老媽買墓地,還不應該嗎?」 老爸點頭:「這5萬塊我應該出。」 我接著忽悠:「老爸這墓地是給您和 老媽的,那墓碑上要刻你們倆的名字,那5萬是您自己給自己出的,我說的對嗎?」 老爸也點頭同意我 的說法,可他又心不甘的問:「那你一分錢也不出?」 我說:「老爸,您還要我立字據嗎?給您打個借條?」 老父親回答:「那到不必了。」
我臨返回美國之前我又叮囑小弟:「預算超了,就向老爺子要,否則他的存款不一定被哪個女妖精給拿走了呢!」
果然不出我的預料,老父親在母親病故后6個月就同一位女人同居,並背著我們兄妹4個,悄悄地同那個女人結婚了,結婚後那個女人把老父親的賬戶的錢都轉走了,老父親這才發覺不妙,趕緊給小弟弟大電話,經過6個月的艱苦的官司,
最後老父親好不容易才同那個女人離婚,後來發覺在北京是有許多團伙,專門盯著北京干休所的這些離休幹部,
這個女的還要打官司,要分老爸干休所的房子,法院一查,干休所的房子的戶主是我小弟弟的名字(不是我老父親的名字!原來在我母親病故前,母親就把房主換成小弟弟的名字了!母親已預感到她身後要發生的事」
我為母親的一生感到悲哀!我的母親一生都是為了別人著想!
如果不是我叮囑小弟弟把老爸的十幾萬拿去買墓地,老爸的那十幾萬也被那個女人拿走了!
老父親現在是一個人住在軍科,那些離休的老幹部都是一個德行,早晨5點多就起床,準時看中央台的新聞聯播,
聽力不佳,電視都開的震耳欲聾,晚輩中沒有人敢跟這些老革命在一起過!
現在老父親請了一個女保姆,50歲,陝西寶雞人,幫助老父親做飯,做家務,陪老父親散步,其他事情,我們做子女的也管不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我過節給老父親的祝福是:「清心寡欲!」 老父親也再三表示,他絕不會再發昏了!
我說:俺是美國「大孝」,老爺子被俺這美國「大校」給忽悠了,還感激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