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稱:華裔隱匿中國賬戶被抓,罰款10萬入獄5年!至少標題使得不少同胞擔驚受怕,特別是看到文章稱「一萬美元」是界線。
釋法者本人首先要說明,一萬美元是報關規定額度,不要被它嚇到,海外存款概念不受海關法影響。
對付稅法奧妙無窮
美國稅法規定:凡稅務居民在海外有存款,無論數量多少,幣值幾何,每年都要報稅。
但稅法的具體實施是不報不查,即司法部門不查案(涉及各類案件,包括民事離婚案),稅務部門也不查任何人的海外存款,除非由稅務部門自己發現或接到舉報,某某稅務居民有稅務欺詐重大嫌疑,經與涉案人款項所存國家的銀行聯繫,執行相互約定的查賬程序,其結果,哪怕該對象只有不到一萬美金的海外存款,也將納入稅務局的檔案。
至於對涉案者作何處置,那又是另一回事,主要依據嫌疑人的犯案性質。例如:嫌疑人海外存款被查出一萬元美金,稅局對作為某某法人代表的嫌疑人,或已退休的老人,也就是作一般備案處理,因查無足數,或因舉報不實。但若嫌疑人是社會福利每月享領者,即便海外存款在一萬元以下,也可能依照社保法被追究。(註:這一段望讀者明了:人要麼不出事,出了事什麼都是事。)
從來沒有「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現實世界,恰似當年震動全中國的毛阿敏逃稅案,真不算什麼錢哪!由她自認倒霉,因她處於的那個時代,全國人民都在逃稅。
所以,請各位不必擔心,在加拿大的華人也一樣。30年來的赴北美的新移民,少說一半人在中國國內有存款,雖數量各為不等,但只要挨不上北美的「毛阿敏」,儘管放心,但享領社會福利、領取基本福利性養老金的同胞要注意,最好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如今對華人在這方面的監管很嚴格。華人這塊牌子早已做到家,尤其出生地在廣東、福建兩省的華人,更當自重為盼。
最後要說明的是,海外存款只是依法報稅的一部分,另外還有的各類資金資產,動產或不動產,如有價證券,巨額投保(理賠收入或定期返還金額),金銀珠寶,古董文物,等等,反正是能變現的東西,都屬於申報範圍。這如何正確對待,使自己安心,可聽釋者我另文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