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需要計劃生育,這一點我非常贊同,在某些地區,採取一些嚴厲的措施和手段,我也能理解,但作為一項國策,必須要時刻檢討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考慮其對社會近期遠期的影響,不斷修正和改善。但計劃生育政策在許多方面,政府不僅不做反思檢討,甚至在一些措施上本末倒置,結果適得其反。而計劃生育過程中嚴重的腐敗侵權問題,也是政府歷來迴避而不願承認的。
計劃生育剛開始實行的時候,我老家控制的非常嚴格,那時候只要第一胎是男孩,就會強制母親做絕育結紮手術,而這種手術一旦做過,女人此生便不能再生兒育女,對夫妻生活肯定也有影響,當然中國政府是不會考慮這種人權的,這個也罷了,反正農村夫妻做愛多數為的是傳宗接代,大多數女人也沒把性作為一種享樂,影響可以忽略不計,因為沒聽說誰因為影響夫妻生活而反對計劃生育。但有一個問題,後果卻非常嚴重,就是一旦獨生男孩因為生病或事故死了,對父母的打擊非常慘重,甚至是致命的。
我們村裡有兩對這樣的夫妻,一對的孩子在十來歲的時候,出車禍死了,女的已沒生育能力,男的家庭幾輩單傳要離婚,女的不想離,可又被逼的走頭無路,再加上喪子之痛,最後喝農藥自殺!另外一對夫妻,兒子上大學第一年,卻得了腦溢血沒來得及搶救,死在學校里。這對夫妻是我的一位遠房本家,在農村絕對算模範恩愛夫妻,我每次回去,都會跟他們坐一起喝酒聊天,男的聰明豁達,當年若有機會考大學,一定比我有出息,他兒子去世都七八年了,但只要一喝酒,他就會痛苦流涕,傷心欲絕,我每次回去,都要陪著他流許多眼淚。還好夫妻兩個相互扶持相互安慰,這些年也算堅持過來了,但對兩個人日常生活和心情的打擊,是顯而易見的。如果女方有生育能力,這些悲劇本可以避免的!
計劃生育中最殘忍的,莫過於對人性的扼殺,這種扼殺的苦果已經在當今中國社會各個層面顯現出來,道德的墮落,人與人之間的冷漠,視人命若草芥,見死不救,甚至對要死的人還要再捅上兩刀。一個社會是一個有機整體,當部分肌體出現問題的時候,一定會影響到身體其他部分,而對出問題的部分諱疾忌醫,遮遮掩掩,甚至連承認檢討都做不到,整個社會跟著得病,就不足為怪了。
我春節回老家,表妹親口給我講了一件事情,可以看出計劃生育中某些政策如何扼殺人性,而當人失去了人性,縱然活著,還能算人嗎?:去年夏天,表妹到自己地里幹活,在地頭的樹蔭里看到一個棄嬰,表妹覺得孩子可憐可愛,想抱回家,可在農村如果私自抱一個來歷不明的棄嬰回家,不僅要接受巨額罰款,甚至會將你的房子拆掉,表妹有些害怕,不知該怎麼辦,給孩子餵了一點吃的,然後回村告訴其他人,想讓大家出個主意。按表妹的本意和她的條件,把孩子抱回家,和她剛上學的兒子作伴,其實非常完美,但是不知怎麼消息傳到村裡管計劃生育的婦女主任耳里,這位婦女主任跑到表妹家裡,開口就問:聽說你揀了個孩子回家,在哪裡?你絕對不能撿回家,在哪揀的送回哪裡,我們村絕對不能要這種孩子!表妹說孩子沒抱回來,還在地頭上,你去看看該怎麼辦?這位婦女主任說:我不去看,反正這個孩子,誰也不許抱進村!
更令人氣憤的,是這位管計劃生育的婦女主任知法犯法,百姓不能電燈,她卻可以放火。她家裡非常有錢,兒子結婚後頭兩胎都是閨女,按規定是絕對不能再生的,她卻不知通過什麼辦法,讓兒子生了第三胎,只交一點罰款了事,也不見有人揭她家的瓦拆她家的屋!表妹再回到地頭的時候,孩子不見了,不知是讓過路人揀走了,或是讓村裡人藏起來了,或是........。
當一個國家,人性和良知成為一種國策的犧牲品,這種政策,這個社會,這個國家,是不是出現了嚴重的問題?
計劃生育政策的另一個失誤,是造成人口比例的嚴重失調,村裡年輕人越來越少,空巢老人越來越多,而這些人又沒有任何社會保障,各種各樣的生活悲劇開始出現。這讓我想起五十年代的大躍進,中共政府在關係到國家民族命運的重大決策上,似乎一直在沿用大躍進的思維模式,只顧眼前利益,往往不計後果,連二十年以後會怎樣都不去考慮,更別說百年之後了!計劃生育政策如此,經濟發展政策如此,三峽工程南水北調工程無不如此。北京的有錢人都明白,十年後身上長瘤,可能就是今天北京城大氣污染地下水污染的惡果,所以才會出現大量的人在北京發了財,卻要卷著錢移民到其他國家的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