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願將自己的思想傳染給別人。何以不願,則因為我的思想太黑暗,而自己終不能確知是否正確之故。至於還要反抗,倒是真的。」——魯迅自白《兩地書》。
這是魯迅自己承認其思想所謂「黑暗」和「懷疑」的直接證據。如果我們尊重他,就必須懷疑他的思想是否能把我們帶向心靈平安。同時也常懷疑我們自己。
魯迅1920年說過這樣的話:「中國一切舊物,無論如何,定必崩潰;倘能採用新說,助其變遷,則改革較有秩序,其禍必不如天然崩潰之烈。而社會守舊,新黨又行不顧言,一盤散沙,無法粘連,將來除無可收拾外,殆無他道也。」 看來,魯迅貌似「激進」,卻反對激烈變革。其實是個冷靜的觀察者和改良派。後來的事實證明他說對了。
有誰仔細傾聽魯迅的內心呢?他說:「我的生命,至少有一部份的生命,已經耗費在寫這些無聊的東西中,而我所獲得的,乃是我自己的靈魂的荒涼和粗糙。」——《華蓋集題記》;「我自己總覺得我的靈魂里有毒氣和鬼氣。我憎惡他,想除去他,而不能」。——《魯迅書信集》。他的偉大在於他儆醒自己成為自己恨惡的人。
提倡心靈亮色並不等於掩蓋黑暗,沒有安慰的批判有可能令我們挾持在我們所批評的錯誤之中,就像魯迅遭遇的黑暗體驗,最終漸漸失去了力量。血氣是我們的最大障礙,這種交流的狹隘性和單一指向,近乎一種民粹,令我想起台灣:終日只能糾纏在族群和藍綠的口水廝殺中,對人類的人性和精神提升決非雪中送炭。
魯迅說:「我也常常想到自殺,也常想殺人,然而都不實行,我大約不是一個勇士。」這也許是魯迅內心矛盾解剖的某個起點或入門處,至少涉及以下問題:自責,仇恨、意義,何為勇氣?死之正義?何為罪?
他的好,要說,盡量說透;他的局限,也得體會,盡量深入。這是真正了解一個作家,也是對他的最大尊敬。他的思想更是令人們最值得探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