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冤案,當年哈爾濱市副市長、「貪官」朱勝文在法庭上的「自述」 (2012-08-14 11:56:19)轉載▼標籤: 雜談 From: http://***/s/blog_6cb0338d01014nnh.html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
我原是哈爾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1997年12月12日市中級法院以受賄和財產來源不明罪對我開庭審判,在法庭上我就兩個重大問題做了陳述,根據合議庭的要求寫成的材料,請閱審。
一、我和岳玉泉有重大利害關係,岳利用職權對我進報復陷害我,請求岳玉泉迴避我的案件
我被捕以前與岳玉泉同為哈爾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關係一直比較疏遠,1996年初,我連續處理了兩起與他有直接關係的違法事件,觸犯了他的隱私,使他懷恨在心。
第一件事,我處理了他挪用2,000萬元市社會勞動保險基金的問題
1995年末,市委根據工作需要,將市長分工做了調整,一直由岳玉泉分管的市勞動局劃歸我分管,此後不久,大約96年2、3月份,一天市勞動局長梁三荃帶著另一名同志(是副局長還是處長,我剛接手不太熟悉)到我辦公室,說有件急事要彙報。梁三荃說,最近省總工會、審計局、省監察廳聯合調查全省社會勞動保險基金使用情況,在調查中發現我市勞保金有2,000萬被挪用,借給了民營企業聚興公司搞房地產,省要求哈市立即將誰決定此事及決定過程報上去。我問是誰決定的,梁三荃說,是岳市長,說著拿出岳的批示,我當時十分震驚。在我分管市政府資金六、七年間,第一次遇到這樣嚴重違法違紀挪用專項資金的情況,我說你們膽子怎麼這麼大呢?你們是管這筆錢的都明白,這是全市退休職工的救命錢,像救災款一樣專款專用,嚴禁挪用,更何況你們借給民營企業搞房地產,這更違法,這筆錢一旦出了問題誰能負起責任?梁三荃解釋說,這事我們哪敢定,市長怎麼說我們怎麼辦,現在請您定一下,岳市長的批示交不交上去。我問岳市長原來有過什麼意見沒有?梁說岳市長不讓往外露,所以我們從來沒拿出來過,現在你分管我們得請示你,交不交。我當時感到情況複雜,很難處理,主要考慮我歷來與岳關係不睦。剛接手,就把他的批條捅出去,岳肯定會對我有想法,而且岳有過明確意見,便答覆說,既然岳市長有過明確意見,就按岳市長意見辦暫不交上去,省里問就說我剛接手情況不太清楚,等搞清楚再向他們彙報。接著就對梁三荃講,現在當務之急是必須立即將這筆錢要回來,過去的問題先不說。如果資金要不回來,那後果不堪設想,梁三荃說:朱市長我們都快急死了,天天去要,馬玉福(聚興公司老闆)原來說用幾個月,結果現在都有兩年了,一分錢也沒有還,他蓋了一大堆房子在那裡都賣不出去。藉口一屁股債,連銀行利息都還不了,政府的錢,他根本排不上。2,000萬元不是一個小數,我看很危險,我們挺害怕。我當時又強調一定要派人儘快要回,保證政府這筆資金不能損失一分錢。我說,過去的事怎麼定的,我不想多問,今後出現類似情況追究你們的責任,梁三荃笑著說,我們是給市長管錢包的,你怎麼說我們怎麼辦。我讓他們把追繳情況及時向我報告,此事處理完后,岳對我態度明顯冷淡,我們的矛盾由此開始激化。
1996年5、6月市評選勞動模範,我是評選領導小組組長,岳玉泉是副組長,在我主持領導小組會議時,市總工會副主席韓玉琴介紹候選人時,談到聚興公司老闆馬玉福,說工會徵求意見時普遍反映該公司貸款太多,資不抵債,有爭議。因我聽過梁三荃的彙報(組會上說),便表達意見,主張慎重一些好,建議讓大家討論一下。討論時很多人同意這個看法,主張慎重為好,但由於岳玉泉一再堅持,最後還是評上了,這使得岳和我的矛盾又進一步加深。以後我又問過幾次這筆錢的追索情況,直到我被捕時,尚未歸還一分錢。
其實我當時處理此事,完全是從工作出發,而且還維護了岳的面子,但是人無害虎心,虎有傷人意。我沒有過問過,他批錢挪用的情況,也尚未向任何人說過此事,只是因為怕出現更嚴重的問題而堅持原則,進行清繳。岳擔心我知道了他的隱私,對他構成威脅,對我懷恨在心,我們之間的矛盾進一步激化。
第二件事,我處理了他指使市政府工作人員,製造非法文件,為金街辦非法免稅2,000萬元的事
時間也是在我聽梁三荃彙報的前後,大約96年3、4月份,根據95年省紀檢委調查國貿城免稅的情況結論,為了進一步加強稅收管理,市政府決定,全面清繳欠稅,特別是地下人防工程企業一律按章納稅(在1996年前市政府為扶持人防企業,對全市人防企業都暫不徵稅)。
在市國稅局清稅時,發現金街欠稅累計超過一千萬元,當年欠稅三百多萬。當稅務人員前往收稅時,金街總經理黃桂英態度蠻橫拒不交稅。國稅局將此情況向我做了彙報,請示怎麼辦,我說清理欠稅是全市性的,哪個企業也不能例外。特別是人防企業,中央調查時已有了明確意見,一律按章納稅,必須認真執行。稅務局人員又去徵稅,又被頂回。過了兩天,我到稅務局聽取全市清稅工作彙報時,趙局長向我反映清稅工作時,反映金街總經理黃桂英昨天拿著一個市政府關於給金街免稅五年的協調會議要去找他,告訴說金街的稅市政府已經全給免了,以後稅務局不要再去催稅了。趙問我知不知道此事。我當時聽后很吃驚,又半信半疑說這絕對不可能,我又問一下協助我工作的謝萬榮秘書長,是否經辦過此事,他說他不知道。於是,我立即讓我的工作處於處長去辦公廳將此件調來讓我看一下。奇怪的是於去調時,秘書處工作人員說岳市長告訴這個文件誰調也不給,因為岳市長是常務副市長他們不敢給。我當時十分氣憤讓於處長再去一次,並告訴秘書處,我也是常務副市長,又分管稅務和辦公廳,我有權調出此件。秘書處無奈,將此件拿出來,我一看紀要是新上任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呂尊法協調的,協調的內容是將金街免稅四年(從1993到1998年),大約2,000萬元左右(這個數字是稅務局跟我講的,紀要上沒有的)。紀要和國貿城的是一模一樣,文件抄送欄,既沒有給我,也沒有給汪市長。因此事重大,我立即向汪市長做了彙報,汪市長看完文件十分氣憤,連說簡直是胡鬧,立即撤消。並讓秘書馬上打電話找呂尊法(當時呂在太平區參加一個會議),在電話中汪市長嚴厲批評了呂,並連聲說你這是犯罪!讓呂立即趕到他辦公室來,十分鐘后呂趕到汪市長辦公室,汪說誰讓你協調的,呂答岳市長,並說李市長也知道。汪問你有這個權力嗎?你知不知道是什麼問題,你這是犯罪!呂說我剛到政府不知道怎麼回事,市長叫我怎麼辦,我就怎麼辦。我當時很氣憤對呂講,岳市長對國貿城免稅調查非常清楚,他怎麼能明知也故犯呢?我又問呂,涉及到免稅問題為什麼不抄給我也不抄給汪市長,調閱也不讓,搞成個秘密文件,呂沒回答。汪市長當即決定由我負責立即以市政府名義起草一個文件將此件撤消。
以後金街總經理三次到我辦公室,讓我暫時不要發撤消文件,說她去國家人防辦跑一下爭取免稅。我對黃說那是你企業的事,你能跑下來,我是負責全市經濟工作的,對企業對地方經濟有好處的事我都支持。企業有困難可以向政府彙報,比如稅可以緩但必須按合法程序,不能搞違法的事,(結果她跑了一圈,也沒跑下來,我給她扣了三個月的稅)國貿城的情況她不是不知道。
在以後幾次談話中,黃多次來勸告,並威脅地對我說,朱市長,我聽大家都說你是個好人,我也很佩服你,我跟你說一句真心話,聽不聽由你,你這麼辦,將來對你非常不好。最後這一句話她重覆多次,我問你什麼意思,她也不回答,只是重複這句話。我當時並未在意,只是告訴她,這是汪市長定的,我必須執行。事後我想起,在此前幾天市國稅局長趙曉明有一天找我談話,說他壓力很大,我問什麼事,他說,岳市長把他叫到他辦公室跟他說話很不客氣,問他為怎麼同金街過不去,趙向岳彙報了金街的實際情況,岳在談話中說:我管公、檢法,哈爾濱抓誰不就是一句話嗎?趙說我沒犯罪你也不能抓我,岳很生氣。我當時聽后雖然很震驚,但沒發表意見,只是安慰趙曉明局長說,這是咱們的本職工作,該堅持就得堅持不要怕。後來事情發展真的按他們的說法實現了。
這件事後,我和岳玉泉的矛盾達到了頂點。我們倆除會議外,互相不說一句話。岳的報復心極強,哈市中無人不曉。因為我堅持原則,處理了這兩件與他直接有關的違法事件觸動了岳的敏感神經,他認為我與他做對,懷恨在心,所以國貿城案件之機,憑藉他任專案組副組長的職權,用非法手段製造假案對我進行陷害。(具體我在第二個問題中說明)
鑒於我和岳玉泉有重大利害關係,他現在任專案組副組長直接領導指揮對我的案件偵察和審判是十分不合適的,為了保證我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平和尊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章第28第第二款,我請求岳玉泉迴避我的案件。
二、國貿城總經理張庭蒲向我行賄七萬元一案,是嚴重的逼供信造成的假案冤案
(一)國貿城案件的起因和背景
對國貿城企業及其免稅問題,1995年之前,我並未做過認真的了解,直到1995年省紀檢委調查時,因涉及到我,我才找外貿局的同志詢問了情況,對事情的全貌有了一個基本的了解。
國貿城是外方國源公司和中方哈人防辦合辦的中外合作企業。創辦時中外方原意辦成一中外合資企業。但籌辦的過程中,中方(市人防辦)的上級考慮人防辦工程是國防工程,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中外合資企業解體后,要按投資比例劃分固定資產,這樣如果辦成中外合資企業意味著若干年後,企業解體時將有一部份國防工程划規外方所有,從國防角度看是不合適的,因此要求辦成中外合作企業(按規定中外合作企業解體時,外方不分固定資產)在當時中外合資和中外合作企業享受同等減免稅的優惠,因此外方也同意了。但企業成立后,國家政策作了調整,中外合作企業不再享受減免稅優惠,外方感到吃虧了,要求中方調整,但中方因某種原因無法辦一直拖下來,後來在一次三資企業協調會上,該企業向市政府提出此問題,要求給予解決,否則外方將考慮撤資。會上根據慣例,我請外資局楊局長了解一下情況,幫助研究一下。過了一段時間,楊向我彙報說他和稅務局研究了該企業情況,稅務局認為,考慮該企業組建時的特殊情況和組建后對哈市就業等方面的貢獻,為吸引外資從「三個有利於」出發,同意比照中外合資繼續給予減免稅優惠,並且由稅務局形成了一個紀要。我當時提出,既然稅務局已經同意了,那就按稅務局的意思辦把。過了一段時間楊又來說,稅務局意思最好由政府正式協調一下,我表示涉稅問題,還是由稅務局自已去定,必要時可以向上面請示一下。後來楊和稅務局如何研究的及謝萬霞如何協調的我沒過問,也不太清楚。此後謝萬霞形成一個紀要給我,因為我的印象中稅務局已經同意,加之當時市政府為扶持全市人防工程綜合利用,對全市人防地下企業(包括金街、國貿城等)全部未徵稅,所以也並未在意,只當做一般專閱文件,在上面簽了個「朱」字,未表任何意見,此後也未過問過此事。
1995年省紀檢委調查此事時,我已如實向調查組人員介紹了解到的情況,而且表示上級如追究此事但時,由我來承擔領導責任。根據調查組意見對國貿城恢復徵稅,以前欠繳的同時清繳,根本沒有給國家造成什麼損失,事情的經過就是如此。
(二)張庭蒲向我行賄七萬元,完全是逼供信造成的假案冤案
1996年10月24日我剛上班,被汪市長叫到他的辦公室,汪剛出國回來,原打算開一個市長秘書長碰頭會,汪市長簡單問了一下情況后,說監察廳有人找你,我問什麼事,汪說是國貿城的事,我說國貿城我有會么事呀?這時監察廳同志讓我上他們的車,將我帶到廳大樓。兩位專案組的人員王林、梁大樹已在那裡等候,到監察廳后,他們要我家的地址。我意識到要搜查我家,我說我是省人大代表,你們拘禁我,搜我的家有手續嗎?他們說,我們是省委專案組,省市人大都在省委領導下。當天晚上,汪、梁兩人將我帶到專案組大樓,鎖到鐵椅子上。
當天夜裡,由王林、梁大樹等四人對我開始偵訊。開始便問國貿城問題,我對他們說我和國貿城沒有經濟往來,如果有一分錢問題天打五雷轟,我相信組織能夠調查清楚。王林說,你是案子里露頭的,你必須交待。因為我心裡清楚我在國貿城沒問題,為什麼把我抓起來。我意識到肯定有人做手腳陷害我,而且肯定是岳玉泉。因為他抓國貿城案件。由於我態度堅決,僵持了好長時間無結果他后便停止了訊問。都出去了,過了一會又都進來了,說國貿城問題暫時不說了,你繼續考慮,現在談你哈市醫藥股票問題。我當時完全以一名黨員對黨的忠誠老實態度,如實講了我家買過二萬三千元股票(其中我妻子買1.3萬元,張春暉代我買一萬元),他們問的很詳細,不斷取筆錄。當我講出張春暉給我買一萬元股票賣後送我十萬元時他們態度開始大變,一方面說我態度好,一方面偵訊更加嚴厲,但在此期間沒有任何打罵行為,這樣大體過了兩天,一會兒筆錄,一會兒審,一會讓我自己寫,在這兩天中我沒有回房間,不時傳來拷打和嚎叫聲,我心理十分害怕和緊張,但當時覺得他們的態度好,我畢意是個副市長,他們不一定能打我吧?
大約是26日半夜,房九林著卷看鄭宗進來了,王林,宋鐵耕,梁大樹,孫德全,等四人緊隨而進,個個態度嚴肅地站在桌子旁,我面對房坐在屋角的鐵椅子上,氣氛十分緊張,由房主審(這是房親自主審我的唯一一次),房把卷宗放在桌子上說,你不是老說國貿城沒問題嗎?今天就審國貿城問題。
房說,我就是個小科長,沒審過這麼大幹部,但告訴你,能把你請進來,也肯定能把你拿下。然後拿起卷宗翻給我看,說你的證據有的是,不能隨便抓你,你是市長啊。然後開始問我什麼時候認識張庭蒲的,我說和張庭蒲吃過一次飯的詳細情況從頭到尾說了一遍。然後問還有接觸沒有,我說只有這一次,方又問真沒有,我說真沒有。然後其餘幾個人插話說,告訴你就你哈醫藥這十萬元就可以判死刑,你老實交待了爭取個好態度。我說如果有,哈醫藥我能說為什麼國貿城我不能說?我確沒有。這時方滿臉怒露容,一拍桌子問到底有沒有,我說沒有。房夾著卷宗就走出去了。
接著王林、宋鐵耕等四人便走上來拳打腳掰胳膊往上掀,因我被鎖在鐵椅子上無法躲,只好大聲喊叫。大約打了20分鐘,房九林進來了,他們四人也住手了,我大汗淋漓,喘粗氣,直覺得血往上涌頭昏眼花,這時房讓他們把我從鐵椅子上放出來,房站在地中問「有沒有」,我還說沒有,王林說,告訴你你是案子里露頭的,你說也得說不說也得說,你編也得編出來,我聽到這句話極為震驚。我完全明白,確有人故意陷害我。王林又說:「別說你這一點事,殺人犯殺了人,明知死罪也得招」。接著問我能不能說,我還是說真沒有。沒等我說完,王林等四人一起上來,開始踢打,這次房沒出去始終站在旁邊,但房沒動手。接著讓我跪在地上兩人按著肩膀住上掰胳膊,兩人在旁邊踢肋,腰和背,我大喊我有心臟病,他們邊打邊說:有病當個????毛。這次打得我渾身疼痛,喘氣困難。他們說你能挺,咱們就照樣來。我預感到今天晚上不拿下我的口供,他們不會罷休。四個人停下來,房讓我站起來,說能不能說,我只得說能說,然後他站在桌子後面,其餘四個人站在我周圍擺出隨時打我的架式。房問張庭蒲去過你辦公室沒有?我說去過(實際根本沒去過)。去前給你打電話沒有,我說打過。又問當時拿沒拿什麼東西,我回答不出來。房又問,拎沒拎過包,我只得按他的話往下編,說拎過。裡面裝什麼東西?我自言自語的說,可能是照相機吧(因為只能瞎猜),他們說不對,我說那是攝相機,他們說也不對,說了幾個都不對,他們半嘲諷的說:「有那個東西,這些都可以買」。我反問一句,「那是錢?」房他們說,「這回說實話了」。房又問,你打開包在裡面裝多少錢,我說「一萬」時,四個人一齊上來掰我胳膊說不對,我說「二萬」,「不對」。越掰越高我疼痛難忍地說「三萬」,他們說不對,我又說四萬,直到我說五萬,他們都住了手說,「對了,到底說實話了」。
接著還問我交不交待,我說沒有,他們又第二次讓我趴在桌子上,接下來用第一次的方法重新把繩捆上,還是兩胳膊掰后,這次他們讓我站在地中間,四個人輪番用電警棍抽拳打腳踢,宋鐵耕掀開我的衣服,用電棍觸我的肚皮、腰和背部,每一觸,一陣刺痛疼得我亂滾亂躲。他們把我按到床上,往後背觸電棍,我往地下滾,大喊叫,他們用抹布堵上我的嘴,繼續打了一會、停下來,讓我坐到椅子上,我這時渾身一點力氣也沒有了,只是大口喘氣,沒想到他們突然從床上抓起一被子蒙在我的頭上,我憋得眼冒金花,然後一片黑從椅子上栽到地下,他們把被子拿下去,又把我扶到椅子上,罵我學會「放秋」(就是裝死、耍賴的意思),他們在我實在挺不住了,就把繩子鬆開來,這時我已絕望,只求一死。
我坐了幾分鐘,他們問用不用第三次。我說你們饒了我吧,我受不了。我已感覺抵抗只能換來更大折磨,但要招供,又不知道他們讓我承認什麼,只聽他們口氣,是幾十萬元,我要真簽字畫押了,一旦死了,他們可以說我畏罪自殺,況且,我連瑪克威大樓都沒去過,編都有沒法編,於是我說北方花園吧(因為我和該公司曾經有幾次接觸,還能編出來)。他們說要交待就交待大的,別整一萬、二萬的,我們又不是叫化子,沒見過錢,我於是從三萬編起編了三次,湊七、八萬塊錢。我看他們聽完后也半信半疑,但是說有成果,因我已經成了一團爛泥就讓我脫下秋衣,結束了審訊,我當時真有死裡逃生之感,欲哭無淚,像個傻子的呆坐在那裡,半天聽不清他們在說什麼。
他們接下來,就連夜取筆錄,這是我在專案組碰到的第二次也是最強的刑訊逼供,因為口供是瞎編的,根本對不上,他們以後也沒有提這兩件事。
此後,一連幾天,渾身傷痛難忍,喘氣肋部一動就疼,渾身清一塊,紫一塊,摸哪哪疼,夜晚徹夜難眠。一個多星期後,因渾身多日不洗已發臭,他們讓我擦身子,我脫下衣服發現兩肩兩臂都是大片的紫黑色,專案組在場的人都看見了。
從此以後,專案組可能真正感到整不了什麼大的東西,於是轉問我接近的領導、幹部、朋友、外商、大企業負責人,根據線索(大多是岳玉泉搞的)逐個列單進行逼供,此後逼供沒有警棍、警繩等械具,多是拳打腳踢和掰胳膊,但那時我的身上到處青腫,碰一下都鑽心痛,身體也虛得毫無力氣,經不起半點折磨。在逼供情況下,出了很多假口供,有的只是有其人,但其事嚴重誇大(所供情節,大多是有其人無其事),還有一部份根本無其人,也無其事。以至後來有的線索(如呼蘭開發區主任給我送20萬元)連專案組也不相信了。
我在專案組碰到的第三次嚴重的逼供是要我承認國貿商城總經理黃福林(外方老闆黃通國侄子)行賄五萬元,時問是專案組重新分工前的夜裡即12月4日,因為第二天,我將由王林等四人看管。變成梁大樹、祁浩宇二人看管、審訊。那天晚上,因為重新分工了,晚上人進進出出,互相嘮叨,我鎖在鐵床邊上獨坐。大約到晚上十點多鐘,突然王林和張生走了進來(張生不負責我的專案,從未參加過審訊,但我聽他們嘮叨說此人打人挺狠),他們倆進來,我不知是何意,王林對我說,明天我離開你了,你是不是挺高興。我沒吱聲(我心裡確實高興,因他打我打的特狠)。王說,今天晚上還有最後一個問題,叫你交待,我一聽明白了,還要逼點什麼東西。可能讓張生有個立功機會(因為他們是同學)不然明天分開,他們就無權提審我了。但我不知道他們要逼什麼。王林和張生這次很直截了當說我倆,也甭跟你廢話,就來真格的,今天不行就給你吊起來,照一宿來,你捉摸能不能挺過來。張生這時按我的脖子上來猛踢幾腳照肋部狠打,問:「用不用多廢話」?我說我不知道,讓我交待什麼問題。王接著問你認識黃福林吧,國貿城副總經理,外方老闆黃通國的侄子。我說在人防辦,宴請黃通國時,見過他一面,給過名片,王說:黃通國通過他給過你錢沒有,我說沒有,他們倆立即很惡煞地衝上來,揪住我膀領,用拳猛打,邊打邊說:看來你不見棺材不落淚啊。這時王林往外走說去拿繩子去,我看他們真要吊我,想起瑪克威那天情況,我心發抖,我說:我求求你們倆,你看我身體這個樣子,真經不住了。王站住了對我說,你別裝那個熊樣,你說不說吧,不多就五萬塊錢。我看他們是不會放過我的,既然假口供多了,我也並不在意了,當時想法只有結案時,再一塊說吧,假的真不了。於是我說你們讓我說啥,你寫吧,我簽字。王林說,你少來這一套,是你交待還是我交待,然後拿出一份材料問,黃福林去過辦公室嗎?我說去過(突際上根本沒去過)又問怎麼去的,我就按張庭蒲模式一模一樣地編了一遍。又問給沒給錢,我說給了。給了多少?我說五萬(因為數目開始他們就告訴我了)。又問什麼時間,我說大約94年3、4月份(因那時我到俄羅斯出訪)。又問因為什麼給的,我說因為要免稅,他們說那時還沒有免稅的事呢,我回答不出來,王說你想想黃通國是不是不時給你打過電話,讓你關照一下他們的審計問題,我說是,又按他們的要求一句一句地編,然後又問錢哪去了,我說一部分出差買東西了,一部分拿回家了。
由於這次他們讓我說啥我說啥,模式又按張庭蒲那次編,所以免遭了一頓折磨,但充分證明了他們有關我國貿城材料的虛假性,因為口供實在驢頭不對馬嘴,所以95年4、5月份由專案組李偉、龔長久又取了否定筆錄。但奇怪的是,我記得十分清楚,他們逼我的時間是12月4日,而他們給我看的筆錄時間是11月8日,我當時不知道怎麼回事,因為是否定筆錄,所以我也沒跟他們認真,只說那可能是我記錯了。在法庭上,他們拿出所謂25日審我張庭筆錄時,我才明白,他們在錄筆錄時為什麼將日期、提審人、地點欄目帶空白,為什麼一個事,多次不同人反覆取筆錄的原因,是他們可以根據需要,隨心所欲填寫,以便日後我翻供時拿出來,證明我說的是假話,手段卑劣到了極點,這正證明他們心虛。
從1996年12月5日到97年1月5日我由519房間轉到518房間,飲食和睡眠條件有改善,提審也減少了,基本上沒有打罵、體罰等情況,但由於前40天的各種刑訊和折磨,身體已虛弱到了極點,渾身青一塊,紫一塊的傷痕,不敢觸碰,肋骨喘氣大了都疼,嚴重失眠,血壓持續升高,並出現幻聽、幻視,這一個月「休息」,我身上的青腫傷基本痊癒了,但精神上的恐懼卻絲毫沒有減少,想到受到的陷害和冤屈,總想一死了之。
1997年1月5日,我被押送到道里看守所,在道里看守所,雖然吃住條件差,但生活基本規律化,管教員和犯人沒有人打我。1997年春節前夕,我從電視上看到中紀委、省委領導講話,要求將案件辦成「鐵案」,嚴禁逼供信,使我對我問題能實是求是的處理產生了希望。此後,我多次向粱大樹反映我國貿城一分錢也沒有拿,並要求見一下省委、中紀委、市委或專案組的領導同志反映情況,但均遭拒絕。
五月初,我的辦案人換成李偉、龔長久。我還是反覆向他們重申,國貿城我一分錢也沒有拿。在他們核實我的材料時,我原來在逼供信情況下講的很多假口供都一一否定了(包括黃福林的),但唯有張庭蒲的口供一直逼我承認,我明白這麼明顯的錯案為什麼遲遲沒否定,是有人故意作梗。
五月下旬,專案組幾次提審我取得筆錄,但因我拒不承認張庭蒲向我行賄的事實,而陷入僵局。
1997年7月11日半夜,我被從道里看守所提出,連夜押送到北安監獄,我意識到肯定要採取新的更嚴厲的精神肉體上的折磨,迫使我承認國貿城受賄問題,事實果然如此。
入監后,直接將我押到一個不足兩平方的地下室小號里,一隻手鎖在地環上,外面三伏天,室內卻陰冷,潮濕,滿牆溢水,沒有任何行李,晚上半卧在地上幾塊木板上,我只穿一短袖衫,冷得無法入睡,只好縮成一團,熬到天亮,鎖在手上的手銬螺紋鋒利,卡到肉里,幾天手腕子就潰爛了一圈,晝夜疼痛,每天兩個小窩窩頭,餓得頭昏眼花。從第二天便開始發燒,拉肚子,大小便都在馬桶里,五天一倒,室內終日酸臭天比,大便時沒有紙只好用手指頭揩屁股,然後往牆上擦,由於連續拉肚子發燒,身體非常虛弱,心臟病頻繁發作。
入監后第二天,粱大樹要我交待原市委書記索長有的問題,和我所謂的串供問題,我聽后十分好笑,我心裡明白,這是根本沒有影的事,事情很明顯,還是要我承認國貿城的事,只是換了一種折磨,施加壓力的辦法而已。
我明確向梁、祁兩人表示,這是莫須有,我沒有什麼可談的,同時向梁提出抗議,要求給我行李,要去掉手鎖地環、我說我是未決犯,為什麼給我押到監獄小號?連死囚都有行李、為什麼不給我行李虐待我。
梁說:你不老實交待,再給你換一個更差的地方。但在我連續抗議下,第五天給我拿來一套行李,第七天給我換到另一間較乾凈的牢房。又過了三天,七月二十一日晚上,突然往我的牢房裡送來兩名犯人,一個叫楊誠江,一個叫李寶龍(均判無期),李寶龍坐班,我成了唯一被看管的對象,我的日子更加難過。每天早上五點半坐到晚上八點半,稍坐不直便踢打。三伏天牢內三人一小碗水,我經常喝不到,只能要二名犯人涮碗水喝,一天小便兩次,五天大便一次,七月二十六日,將我頭剃光以施加壓力。在提審時,我向粱大樹要求,將已決犯和未決犯共押是違法的,犯人毆打我,我要求將我和兩個已決犯分開,起碼別讓犯人打我,但梁都置若罔聞。
粱推說這是北安監獄的事。這顯然是謊話,我是羈押的重要人犯,北安監獄一切聽專案組安排,我說你同意分開,請你和北安監獄交涉,粱只是笑,果然直到第二天我又招供國貿城的事,才將我與犯人分開。
在北安監獄的四十天里,我沒洗過臉,涮過牙,由於饑渴打罵、鎖地環,限制大小便,以及威脅等非人的精神折磨。我身體迅速虛弱,各種疾病一齊複發,不斷的頭痛,發燒,拉肚、兩次心臟病發作,風濕發作后,腿腫得提審時只能扶牆走。我預感到,我可能回不去哈爾濱了,因為犯人對我說過,這獄中死了也就是一張死亡證明,就連骨頭也見不到。我跟專案組看來無法弄清我的案子了,只有到法庭上說。
於是,我決定先活下來,在一次提審時,我對粱大樹說,你們別這麼折磨我了,要整死我吧,反正你不願下手,把你的手槍借給我,我自殺,咱們都解脫了,(這是我當時的心裡話)。梁亮出槍套給我看說:老朱,你看槍沒了,你別惦念了。
為了儘早脫離北安監獄非人的折磨,能夠保住命活著回哈爾濱,在7月 30日提審時,我對粱大樹說,我恐怕難活著回去了,我實在頂不住了。你們不就是讓我承認國貿城那個事嗎,我全承認,只求你們把我和犯人分開,讓我回哈爾濱吧。
粱大樹點頭說:我早就知道你受不了這個罪,其實3月份要結束就是這點事,你何苦挺到現在,自討苦吃。這樣我第二次承認了國貿城受賄的事。
之後,從七月二十一日到八月二日由粱大樹、祁浩宇連續對我取綜合筆錄。取完后,8月4日又將我和兩名犯分開。大約8月18日檢察院去北安監獄提審我一次,8月21日,我被子押回哈市道里看守所。
三、公訴人指控我接受國貿城張庭蒲的賄賂,證據不足,矛盾百出,根本站不住腳
所謂我接受國貿城總經理張庭蒲七萬元賄賂一案,完全是在嚴重逼供的情況下,製造出來的假案冤案。
我和張庭蒲除吃過一頓飯(有第三人在場)外,無任何接觸,更沒收一分錢。法庭上,公訴人出示的證據不足,矛盾百出。
1、指控我接受張庭蒲賄賂的證據是我的假口供,我兩次的承認過程都是在嚴厲逼供的情況下形成的,我多次推翻過供詞,結合辦案人講張庭蒲也推翻過(因為在北安時讓我交待和張庭蒲串供的事實)。因為此事只涉及我們二人,我在法庭上要求與張庭蒲對質,法庭以張已被捕予以拒絕,是沒有充足法律依據的,我要求合議庭調查我和張口供的形成過程。
2、時間上矛盾百出,在法庭上公訴人宣讀張庭蒲的供詞,張說他11月17日從財會處提的錢,給我送錢的時間卻是12月初,張說他春節前第二次給我送錢,我卻說春節后。除此,在一些細節上也有矛盾,如張說在走廊碰上我的,我卻說是他自己進我家的等。
3、我交待的口供中,兩次受賄的時間,我均不在哈爾濱,1999年12月初,我在北京開經濟工作會議,1995年春節后一、二天,我在上海與上海海獅集團談判,此事可去市政府辦公廳查閱大事記即一目了然。
4、在專案組審查期間,我在逼供的情況下,曾承認國貿城副總經理黃福林曾經送過我五萬塊錢。此事已經專案組查后並正式取了否定筆錄。這可以證明我在國貿城受賄問題的虛假性(這兩個人向我行賄的情節一模一樣)。
5、張向我行賄我受賄的口供寫得有悖常理,如張為什麼自己有專車,卻要打計程車去市政府?如果是怕人知曉,為什麼不到我家去,而去警衛嚴密,進門要登記的市政府辦公廳?張送給我錢后也不交待一下,就將裝錢的袋放到我的桌子上,他僅憑一面之交,怎麼知道我會收下,如我不收而送到紀檢委,他豈不敗露,精神正常的人會這樣做嗎?
4樓 發表於: 08-20
朱勝文怎麼得罪了岳玉泉?
朱勝文怎麼得罪了岳玉泉?美聯社1月13報導說,朱勝文之死讓人想起前北京副市長王寶森8年多前的自殺。
《亞洲周刊》資深特派員王健民是較早關注朱勝文案件的記者,他曾在朱勝文死前一個月於哈爾濱的監獄中採訪了朱勝文。以下是王健民報導: 對手要將朱置於死地 在生與死之間,他的對手本來是要把朱勝文置於死地,這原是當年『專案組』的設計,他們當時曾要判處朱死刑,只是因為被指受賄的錢數還不夠,才判了個無期徒刑,最後又因為逼供訊痕迹太過明顯,才在朱上訴之後改判為十七年。之後數年,朱勝文一值被當局當成高官貪污腐敗的典型,『國貿城』案也被宣傳成中國大陸『反貪』的大案和『鐵案』。但是,就是這樣的一個所謂的『鐵案』,隨著時間的推移,已經越來越經不起推敲,露出越來越多的破綻,即使是當年『國貿城案』的舉報人,現任國貿城總經理於新華,也不禁為朱勝文慨嘆。 於新華為朱勝文喊冤 於新華說,朱勝文是被人利用『國貿城案』陷害了,她當初舉報國貿城貪污案,矛頭主要是當時的總經理張庭浦等人,但這個案子查來查去,卻以查出朱勝文這個所謂的『大貪官』為結局。原哈爾濱市委書記李根深也為朱勝文惋惜。根據他的了解,朱是個『大大咧咧』不拘小節的人,『對於別人送他點小東西,他並不放在心上,也不覺得是什麼大事,而恰恰是這一點,在後來別人陷害他時,授人以把柄。』 顯然,朱勝文案有冤情所在,他可能也確實有些問題。與絕大部分中共官員一樣,在中國大陸目前這樣的體制下,他無法逃避請客送禮,不查都沒事,查下去沒人敢保證脫得了干係。他成了權力鬥爭的犧牲品,而不完善的司法和專案組形式,就成了中共某些官員打擊異己的工具,他們『拉大旗作虎皮』,打著『反腐』的旗號,利用北京中央當局督辦的『大案要案』,整肅對手,屈打成招,既乘機打掉對手,又可以向上級交差,成了辦成『鐵案』的有功之臣,更把自己打扮成了『反腐敗』英雄,如此一舉多得,其結果是產生了千千萬萬的冤假錯案。 朱勝文多次指控,甚至在法庭上也公開表示,他是被他的同事、哈爾濱市主管公、檢、法的常務副市長岳玉泉構陷下獄的。哈爾濱市當時的市長是後來到北京任建設部長的汪光燾,朱和岳作為汪的副手,前者是工商管理碩士出身,留學義大利,曾任哈爾濱商學院商業系主任,從政之後曾任哈爾濱市政府副秘書長、秘書長,九一年起擔任副市長,分管財貿;而後者則是工廠保衛幹部出身,俱豐富的政治鬥爭經驗,分管政法;兩人誰都有可能在汪之後接任市長寶座。 得罪岳玉泉種下禍根 朱勝文承認,他和岳玉泉『關係一直比較疏遠』,原因是因為他在一九九六年初,連續處理了兩起與岳有直接關係的違法事件,『觸犯了他的隱私,使他懷恨在心』。第一件事,是他在九五年底市長分工調整接管岳原分管的勞動局時,發現岳批示將兩千萬勞保統籌金挪用,借給道外區民營企業聚興公司老闆馬玉福搞房地產。『由於這是全市退休職工的救命錢』,朱要求追回,但對方卻久久沒有能力歸還,此事顯然得罪了岳。之後在醞釀評選哈爾濱市勞動模範時,岳玉泉強力推薦馬玉福,朱勝文又不同意,致使兩人的矛盾進一步加深。 朱說第二件得罪岳玉泉的事,是處理了岳指使工作人員,製造非法文件,為該市另一個地下商場金街辦非法免稅兩千萬的事。朱勝文表示,那是在九六年三、四月份,黑龍江省紀委調查『國貿城』免稅事件之後,為加強稅收徵收,稅務局查到金街欠稅超過千萬,但金街總經理黃桂英拿出一份市政府給予免稅五年的文件,結果發現是岳玉泉背著市長汪光燾和主管副市長私下搞的。朱即根據汪光燾的指示,發文件予以撤銷,再次得罪了岳。而就在這次事件中,黃桂英就公開威脅朱:『你這麼辦,將來對你非常不好。』 果然,黃桂英的話後來得到應驗,也說明了黃與岳玉泉之間的關係。岳玉泉的報復心之強,手段之狠毒,在哈爾濱各級官員中是無人不曉。幾年前,本刊就曾報道過哈爾濱市律師張曉峰,在為一位當事人辯護時,就是在岳玉泉的指使下,以『莫須有』的罪名被抓,並被嚴刑致死。因此,岳玉泉借中央搞『國貿城』案件之機,憑其專案組副組長的職權,報復陷害朱勝文,應屬意料之中。 但諷刺的是,當岳玉泉以『專案組』副組長身份,指朱勝文為『國貿城』辦理免稅是犯罪,是收取利益之後的回報;而他私自為金街辦理免稅,究竟又是什麼方面的問題?他與黃桂英和馬玉福的關係,用其邏輯推理,難道就沒有利益輸送?用官方中央電視台當年『新聞調查』有關『國貿城案』報道中的說法,作為副市長的岳玉泉,他到底收受了什麼好處,『反過來就可以違反我們國家的有關規定,為他辦理免稅』。From http://www./html/news173510.html5樓 發表於: 08-20
司馬南酷評朱勝文副市長屈打成招
司馬南酷評朱勝文副市長屈打成招(42)2015-01-02 司馬白話
老眼昏花看世界,打開天窗說白話《司馬白話》本期看點朱勝文副市長屈打成招哈爾濱市常務副市長朱勝文是最早歸國的海歸,另外一個常務副市長叫岳玉泉分管政法。岳玉泉因為與朱勝文有重大的利害關係所以他公報私仇,將朱勝文列為刑訊逼供的對象,將朱勝文這個人大代表送進監獄。酷刑之下,朱勝文被迫承認拿了某企業家的五萬塊錢,但這五萬塊錢完全子虛烏有。為了達到誣告的目的,岳玉泉指使辦案的幹部對朱勝文施以嚴刑拷打,並對和朱勝文有業務聯繫的幹部也採取了同樣的辦法。這種腐敗官員領導反腐敗的方式在當年的哈爾濱引發了群眾極大的不滿,但是到目前為止,這個案子還是沒有實質性的新的進展,朱勝文為此丟掉了性命。作為知識分子出身的海龜幹部在與岳玉泉這樣的官場上的老油條鬥爭的過程當中,他完全是一個無辜的受害者。岳玉泉挪用兩千萬養老金,這是哈爾濱老百姓的活命錢。朱勝文知道這個情況之後,要求市勞動局催繳這筆款項,因此得罪了岳玉泉。又因為岳玉泉要把挪用兩千萬社保金的聚興公司老闆馬玉福推薦為省勞模,朱勝文不同意,進一步得罪了岳玉泉。最直接導致朱勝文下獄的原因是岳玉泉指示市委辦公室偽造了一份為某企業免稅兩千萬的秘密文件。朱勝文將此事報告給了當時的市長,徹底得罪了岳玉泉。官場鬥爭的情節之複雜超過電視劇編劇的想象。司馬白話第四十二期完整視頻朱勝文之妻接受採訪 表示對丈夫自殺感到意外
在黑龍江省官方出面證實朱勝文服刑期間自殺身亡的傳聞后,他的妻子范珍向記者表達了「感到意外」的想法。她說,朱勝文自殺,她很意外,因為他死前半個月還在設想出獄后的生活。
范珍說,朱勝文死於2003年12月29日15時40分。此前兩小時,范珍與朱勝文見過一面,全部過程只有兩三分鐘。當時,朱勝文坐車前往黑龍江省司法鑒定中心進行疾病鑒定,在監獄門口,范珍遞給他1000元鑒定費。取完錢上車時,朱勝文小聲地向她嘟囔了一句話,但她沒透露嘟囔的具體內容。她說當時朱勝文態度平靜,看不出異樣。三小時后,她接到一個朋友的電話,告訴她朱勝文出事了。之後不久,她就接到了監獄方的通知。當晚,在哈爾濱東華苑殯儀館,她見到了朱勝文的屍體。
「朱勝文在獄中一直堅持鍛煉身體,很愛看書。」范珍說。據她介紹,朱勝文擔任副市長期間對振興東北很感興趣,曾經舉辦過東北三省副市長會議。去年10月下旬,正在服刑的朱勝文寫了一篇四五千字的文章———文章名叫《東北振興,路在何方?》。寫完后覺得不好,於去年11月下旬寫了一個書單,要范珍幫他買《在北大聽講座》、《追求卓越》、《新經理人的領導力》等書。這批書范珍大多是在北京買的。她回憶書是11月26日送進去的,半月後取回,朱勝文已經看完了。
范珍說,她平均每個月能見到朱勝文三面,兩人話題的主要內容就是出獄后的生活。朱勝文當時還挺樂觀,認為自己有生存能力,說出獄后最不濟可以教外語,因為他精通英語、日語、義大利語等幾種語言。因為范珍沒有出過國,朱勝文答應她教外語掙些錢出國旅遊。「我無法相信,這麼樂觀的丈夫能撇下我和女兒自己『走』了!」
老眼昏花看世界,打開天窗說白話。
為振興哈爾濱死不瞑目
哈爾濱市的常務副市長朱勝文對自己的工作太投入了,他在服刑七年之後就在監獄方面宣稱他跳樓自殺的前一個月,他還開出了一堆經濟學方面的書單,要求她的妻子買來他學習研究。他臨死之前的一個月還寫了《振興哈爾濱的思考》、《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路在何方》等論文,他念念不忘的是哈爾濱的經濟發展模式應該轉換;他念念不忘的是哈爾濱要留住人才。但是他想的是留住人才,自己卻連命都搭進去了。
監獄方面宣布說2003年12月29日的晚上09:30,朱勝文在省司法鑒定中心的三樓衛生間跳樓自殺。三樓跳樓下去,窗檯有有一米多高,朱勝文身材肥胖,已經六十多歲,身後有兩個年輕的獄警跟在廁所里,他如何有機會能夠攀上台階然後跳樓出去?窗戶是那樣窄,他要側身才可以擠過去,年輕的獄警這時候在哪裡?他為什麼要跳樓自殺?
遭受酷刑被迫承認受賄五萬他不自殺;被判無期徒刑受到天大的冤枉他不自殺;七年冤獄他在監獄里刻苦學習研究等著有機會平反出獄他不自殺。第二天就要保外就醫了,他就恢復自由了,他去自殺,這道理在哪裡能夠講的過去呢?朱勝文的夫人范珍女士說:我們絕不會相信朱勝文自殺,所以不排除中勝文被謀殺的可能性,但到目前為止,監獄方面沒有給出第二個解釋,甚至對第一個解釋也沒有詳盡的說法,只有一個輪廓。
司馬南去參加朱勝文追悼會的時候,那已經是朱勝文死後好幾年了,當時和朱勝文有工作關係的幾任領導哈爾濱市的老領導都來了,他們無一例外的都被朱勝文撒手人寰表示疑惑、表示不理解、表示不認同。一個老領導握著司馬南的手說:我就遺憾當時我軟弱沒有站出來保護朱勝文同志,如果我保護了朱勝文同志,我也要進去了,很多人都因為朱勝文的事情受到了牽連。現在我們要思考的問題是:哈爾濱市分管公檢法的一個副市長對著另外一個分管經濟的副市長,他擔任專案組大開殺戒,這是一種什麼樣的制度呢?這種制度難道不應該避免嗎?
在調查朱勝文、審判朱勝文的過程當中,像岳玉泉這樣有重大利害關係的人不應該迴避嗎?在哈爾濱的案子哈爾濱審難道不能夠異地審判嗎?朱勝文這樣一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消失了,沒有人對這個事情最後負責任,沒有人承擔責任也沒有人對這個事情在說什麼。就像一陣風刮過,大地留下的是一片寂寞,但是人的生命能這樣就任由他消失了嗎?一個冤獄一個冤案對於反腐敗鬥爭來說可能是萬分之一,但對朱勝文及其家庭來說是百分之百,這種人間的慘痛朱勝文的家屬要永遠承受下去,作為老同學,司馬南為之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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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他是好官!
相信他是好官!
來源: 紅歌會網綜合| 作者:呂永岩 司馬南等 | 時間:2012年8月15日 09:17
呂永岩按語:朱勝文是我的北大荒荒友。我們曾在黑龍江生產建設兵團的一個獨立營一起開荒種地,雖然不在同一個連隊,但由於我後來被調到營部,彼此的名字都很熟悉。他任哈爾濱市副市長,我在軍區機關工作。我去哈的時候,曾把他和省委書記的秘書都請到省軍區吃飯。當時黑龍江的省委書記是從遼寧調去的,我與省委書記的秘書很熟。我曾跟朱勝文說過,你現在在地方做官,我走南闖北,結識的人比較多,尤其是北京。你如果需要,我可以幫你接洽一下北京的人,將來也好有個照應。但是朱勝文卻說:「不用,不用。」那時我知道他每天都工作到深夜,看文件,眼睛累得視網膜都要脫落了。後來我們這些荒友還專門在哈聚會一次,朱勝文出席,彼此很有親情。但後來有人跟我說,朱勝文好像有點心事,看情緒不是很好。再後來就聽說他出了事兒,還聽說整他的人當時很緊張。這邊找朱勝文談話,那邊去抄家,唯恐抄不出東西,不好下台階。幸虧找到了一些金銀首飾,還有筆記本電腦之類,勉強湊夠了「雙規」證據,後來竟也搞成了風靡一時的大案。再後來有人不知從什麼渠道找到我,想讓我寫這個案子的報告文學,我當然連想都沒想,便拒絕了。後來我得知他們還想找我們的另一個作家寫,我立刻打電話告訴那位作家,讓她也不要寫。後來又找誰寫了,我便沒留意。再後來,我聽說朱勝文跳樓了。一時很痛心,也很惋惜。我知道,朱勝文書卷氣太重,說是個書獃子也未嘗不可。官場對他並不適合。不過,儘管說朱勝文有經濟問題,但是哈爾濱人對朱勝文卻始終恨不起來,並且越是到後來,人們越是感到朱勝文其實是個清官,並且是很有能力,為哈市作出貢獻的好官。可惜,如今上窮碧落下黃泉,兩處茫茫皆不見。只能道聲:嗚呼!痛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