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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笛 薄熙來審判令我大吃一驚

作者:light12  於 2013-8-24 09:4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26評論

時間: 23 8 2013 19:05  
作者:蘆笛驢鳴鎮 發貼, 來自 http://www.***

薄熙來審判令我大吃一驚

蘆笛

看了昨前兩天的審判「實錄」(鳳凰網上有全文轉載),備感意外。薄熙來當堂翻供不足奇——以他桀驁不馴,傲岸自雄的自大狂性格,不翻供反倒是怪事,奇的是那審判竟然如此「透明」,如此「開明」,在我黨歷史上還是第一次。習近平居然有膽量如此干,不能不令我跌破眼鏡。要麼他是驚天動地的白痴,要麼他膽魄超群。根據他上台前後的言行以及薄在法庭上的表演,前一個可能比較大:)

何頻同志說,這次審判比當年審判四人幫還不如。張朴同志則認為,這次審判是文革重演。對這兩種評價,鄙人都期期以為不然。審判四人幫完全是山大王鬧劇。早在審判前,華國鋒就在記者招待會上交了底,通知全世界「他們都不會判死刑」。在審判中,不但律師只能在承認有罪的前提下作「辯護」,只敢提請法庭注意被告的認罪態度良好,請予寬大處理,而且庭長屢次嚴詞制止被告自辯發言,說出來的話連超級法盲都不如。至今猶記江華(還是伍修權?記不得了)對張春橋說:「張春橋講話!你不回答就是默認!」人家一開頭就聲明不承認那非法審判,以沉默顯示最大的輕蔑,還默認什麼鳥?世上有這種精通「精神勝利法」的白痴法官么?

這且不論,審判四人幫也不是何頻記憶中的「實況轉播」,要緊處都給略去了,例如江阿姨(唐好色若在,又要我「靈魂深處鬧革命」,和江青劃清界限了)在法庭上發表的名言:「我是毛主席的狗,毛主席讓我咬誰我就咬誰」,當局就從未敢讓民眾知道。他們審前定下來的框框,是「把毛主席的錯誤與林彪四人幫的罪行分開」,trying to accomplish the impossible。這結果不但是江阿姨(請唐好色饒命,我喜歡使用「戈培爾叔叔」一類諛稱,奴性入骨喔)時時把公訴人與審判員駁得張口結舌(至今猶記,法庭質問江阿姨為什麼要干某件事,她理直氣壯地答曰:「根據十六條 [《中共中央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 啊!」對方就只能化作泥塑木雕),而且為今日薄熙來的英雄形象鋪墊了充足的「道義基礎」,而那天上有、世間無的彘頭(阿拉伯上海話)習近平還嫌不夠,還生怕挖自己的牆角不力,要嚴禁「用后三十年否定前三十年」!

如今審薄是這樣的么?當然,那所謂「透明」只是相對意義上的,所謂「實錄」肯定做了重大節略。而且,關鍵證人迄今只有兩個到庭,其餘的都只是提供書證。但無論是被告還是辯護律師,都享受了無罪辯護的權利。在交叉詢問(cross examination,不知國內怎麼翻譯)時,雙方針鋒相對地作了交鋒。而庭長也居然顯示了相當程度的「公正」與「守法」,並未粗暴制止辯方的發言,即使在公訴人或證人被駁得理屈詞窮時,仍未動用權力干預。

凡此種種,不能不令我倍感意外。請允許我再說一遍:在我黨歷史上還從未有過這種事,哪怕是國際共運史上也從未有過。

這是為什麼?格丘山老認為,那是習近平有意給薄熙來放一條生路。是么?通過審判,暴露中紀委那民間團體私設公堂、非法誘供逼供的內幕,讓證人在庭上提供破綻百出的證詞貽笑天下,把薄熙來塑造成黨電影中機智勇敢的英雄,把自己烘托為迫害英豪的昏君,用這種「曲線救國」的方式向試圖篡位者施恩?習近平再是白痴,也不至於傻到這份上吧?

既然這絕不可能是習近平的初衷,那麼,我黨為何要破這天荒(此話可能不通,還請中文系畢業的同志指正)?竊以為,還是又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使然。

須知薄案是中共執政「后三十年」最大的醜聞,轟動或震驚了全世界(也就是滿足了全國人民的心理需要)。我黨如今內部四分五裂,外部面臨海內外反對派(國內毛左以及涉嫌被薄熙來收買豢養的海外孽子孤臣們)的巨大壓力。這種反對勢力在黨史上還從未有過。無論是毛拿下劉少奇、林彪,還是鄧小平審判四人幫,都是全民歡呼擁護。因此,胡溫習李不能不把此案做成翻無可翻的鐵案,向全黨全軍全國人民雄辯證明,薄熙來確實犯了刑事罪,其倒台並非權力鬥爭使然。全靠好萊塢影視的猖狂入侵,中國平民百姓在看了大量法庭劇后,已經見識過什麼是公平審判。所以,我黨再怎麼心不甘情不願,再怎麼堅決拒絕「普世價值觀」,這一次的show trial還是不能不按照西方影視的戲路來編排,這就是該劇何以演得如此空前(大概也絕後)的似模似樣。

他們的大錯,是低估了薄熙來的狡詐與頑固(薄熙來有可能先乖乖招供,同意配合,以此麻痹當局,過後再「且把刑場當戰場,暢談革命斥賊黨,揭謊言,明真相,驅迷霧,迎曙光,將火種布向那萬里山鄉!」),高估了自己在百姓心目中的廉潔形象,更高估了自己的「司法人員」的水平,把一場好戲演砸了,反倒在毛左以及無知愚民中塑造了平西王的英雄形象,拆了自己的台。

以上當然是管窺蠡測。不過也有蛛絲馬跡可資印證。審判前,官媒開足馬力,聲稱要把此案做成鐵案。當局猴急到連在公告中連「涉嫌」二字都不用,直接就寫上「受賄罪」等指控,以致《蘋果日報》抨擊中共「未審先判」。待到審判「實錄」出來后,官媒惱羞成怒,群起謾罵,活脫脫一副事出意外、氣急敗壞模樣,看看《鳳凰網》登出的這些標題就夠了:

•光明網:薄案庭審直播彰顯中央領導集體高度自信
•人民網:薄熙來犯罪證據確鑿 翻供會翻倒自己
•光明網:薄熙來詭計多端、飛揚跋扈、兩面三刀
•央視網:薄熙來面對法庭毫無敬畏之心、毫無悔改之意

這當然生動證明了習總出類拔萃的低下智力,不過換別人去大概也好不到哪兒去,蓋如今英明的黨中央面臨的是與前英明領袖的同樣難題:楞要把根本無法分開的事分開。林彪四人幫犯的罪,當然也就是毛澤東犯的罪,英明領袖們卻要一面肯定偉大領袖,一面把他的親密戰友和學生當成罪犯,世上有誰能完成這不可能的任務?如今習總面臨的也是類似難題——把薄熙來和黨切割開,一面堅持我黨「拒腐蝕永不沾」的廉潔形象,一面卻以貪腐罪懲治權力鬥爭對手。即使那幾千萬的數字都證實了又怎麼的?比起彭博社披露的習總的身家、《紐約時報》披露的前溫相的身家來,那到底算得了什麼?難道不是mini巫見jumbo巫?大貪審小貪,最後反而把小貪襯托成了「清官」,您說這算什麼笑話?

的確,以那點區區錢數入罪,不但百姓要驚呼薄某是出淤泥而不染的清官,就連薄熙來本人都無法容忍,認為那完全是對他的侮辱,從他的法庭證詞中,不難聽出弦外之音:

「他說給了我5萬元人民幣,起因是因為聽說我的住房簡陋,該5萬元人民幣能改造我的住房匹配嗎?」

「共用的保險櫃裡面,人民幣也好美元也好,並不只5萬元美元、8萬美元,人民幣有幾十萬,她拿走的那些錢她怎麼能就知道是我放進去的5萬元人民幣呢?再有,那裡面也不是8萬美元,在中紀委查我的時候,她有什麼證明說是我放進去的8萬美元她給拿走了,而且怎麼能夠那麼準確的判斷就是我放進去的8萬美元?谷開來就在我們71號房另外一個巨大的保險櫃里放著很多錢,大大高於這8萬美元和大大高於這5萬元人民幣。」

「谷開來所具備的錢遠遠高於5萬美元、8萬美元、5萬元人民幣,她有那麼低級在我們共用的保險櫃裡面每次花的乾乾淨淨?」

「剛才講到我們有一個共用的保險櫃,隨著我的工作的搬遷不斷的移動,這不是事實的,我現在的保險櫃就有六七個。」

「審判長:剛才公訴人出示的平衡車的照片,你是否見過?

被告人:我見過,但走南闖北事很多,怎麼可能關心這麼個玩具。」

那所謂「玩具」,是價值8.571萬元電動平衡車。我看真正讓薄熙來生氣的,不是法庭指控他貪污受賄,而是說的錢數太少。那意思是:「老子是以天下為己產的天將降大任者,這點小錢算什麼?這不是侮辱我是沒見過世面的鄉巴佬么?」

我敢說,這也是草民的感受,如今連山西的一個民警都能貪污上億元(這可是官媒報導的,敬請官府不要追究我造謠)。若薄熙來真就貪污了那點錢,那他應該是我黨表彰的孔繁森一類人物。但若他的貪污數額堪與習近平、溫家寶相比,法庭敢公布么?一旦公布而且罪證確鑿,我黨的形象就垮到再也補不起來了——一個黨國領袖(政治局委員應該算吧),從90年代底就開始貪污,一直貪污到最近,才因老婆謀殺外國人、部下叛逃美國領事館被揭出來。如果這些偶然意外事件不發生,那還會有這次審判么?這種巨額貪污犯領袖幾十年不被揭露懲罰的爛污黨,還有什麼臉統治人民?

所以,習近平其實也有難處,不可不審,不可真審。這或許也就是雙方達成的幕後交易。薄熙來在庭上承認:

「當時,我考慮到大勢所趨,無可挽回。在這種情況下,我不得不表示拿兩個大單,一個是唐肖林和一個是徐明。」

這位研究生出身的文盲在此用錯了成語,應該是「大勢已去,無可挽回」。中紀委估計亮出了真正的致命罪證(有可能是政變密
謀一類死罪),薄熙來發現密謀敗露,大勢已去,一度喪失鬥志,辦案人員告訴他,只要承認小額經濟罪行就可以從寬處理,於是他就按「辦案人員給我的提示,我當時有機會主義,有軟弱」,「拿下了兩個」小「單」,照顧了雙方的面子,實現了「雙贏」。而他之所以敢在庭上翻供,是因為當初威脅他就範的證據上不得檯面——真要按叛國罪審判薄熙來,那我黨的內部團結神話便徹底破產,四分五裂的黨再也經受不住林彪事件一類的強震蕩。於是習彘頭便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薄豹頭翻供,把「青天戲」演成了「林沖夜奔」。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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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6 個評論)

回復 懶懶貓 2013-8-24 09:49
那些黨媒氣急敗壞拍馬屁倒也能理解滴,鳳凰網這次來了一個急轉身,夠無恥滴……
回復 light12 2013-8-24 09:50
懶懶貓: 那些黨媒氣急敗壞拍馬屁倒也能理解滴,鳳凰網這次來了一個急轉身,夠無恥滴……
鳳凰網啥急轉身
回復 懶懶貓 2013-8-24 09:54
light12: 鳳凰網啥急轉身
之前鳳凰是挺薄滴,現在跟著光明網走唄,關鍵是這轉身都不帶稍息再立正滴那種……
回復 light12 2013-8-24 09:55
懶懶貓: 之前鳳凰是挺薄滴,現在跟著光明網走唄,關鍵是這轉身都不帶稍息再立正滴那種……
  
回復 懶懶貓 2013-8-24 10:02
light12:   
   鳳凰那個胖子做人做到這個份上很木意思滴,習是他發小兼死黨,薄也一樣是,何必急著在這種特殊時候跟著光明網跑?光明網明顯這次是收到任務做領頭軍……
回復 light12 2013-8-24 10:05
懶懶貓:    鳳凰那個胖子做人做到這個份上很木意思滴,習是他發小兼死黨,薄也一樣是,何必急著在這種特殊時候跟著光明網跑?光明網明顯這次是收到任務做領頭軍…… ...
胖子跟黨近點好吧
回復 mayimayi 2013-8-24 10:07
如此「透明--  史無前例
回復 light12 2013-8-24 10:08
mayimayi: 如此「透明--  史無前例
大進步
回復 總裁判 2013-8-24 10:14
開始亂了!
回復 dld 2013-8-24 10:16
薄之罪  》》》陳良宇》》陳希同
回復 懶懶貓 2013-8-24 10:21
light12: 胖子跟黨近點好吧
也許吧,但道義上說不過去……

目前的證據鏈有點斷層,挽救滴方式得谷開來出庭作證,迴避上庭,那麼她的證詞就難有說服力,檢控方無法捨棄這條證據鏈來扳倒薄熙來。不過也確實很噁心人,利用人倫關係互咬,唉……可是薄熙來哪怕就是明知裝傻在說謊,他翻供鬧到這個份上已經沒選擇了,只能硬著頭皮強烈要求堅持谷開來出庭當面對質……

這招很損,但是對檢控方和薄熙來都有利。
回復 dwqdaniel 2013-8-24 10:42
zt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
回復 light12 2013-8-24 15:57
懶懶貓:    也許吧,但道義上說不過去……

目前的證據鏈有點斷層,挽救滴方式得谷開來出庭作證,迴避上庭,那麼她的證詞就難有說服力,檢控方無法捨棄這條證據鏈來 ...
政治上的問題非要在經濟上演戲
回復 light12 2013-8-24 15:59
總裁判: 開始亂了!
黨內派系亂了
回復 light12 2013-8-24 15:59
dld: 薄之罪  》》》陳良宇》》陳希同
同意
回復 懶懶貓 2013-8-24 16:01
light12: 政治上的問題非要在經濟上演戲
用不著調滴貪污受賄數字、物品公審薄熙來,讓他在法庭上和昔日朋友、判死緩的老婆撕咬、死磕,讓他名譽掃地不說,這不是在羞辱他和薄粉們嘜?
回復 light12 2013-8-24 16:06
懶懶貓:    用不著調滴貪污受賄數字、物品公審薄熙來,讓他在法庭上和昔日朋友、判死緩的老婆撕咬、死磕,讓他名譽掃地不說,這不是在羞辱他和薄粉們嘜? ...
就是要達到這個效果
回復 懶懶貓 2013-8-24 16:14
light12: 就是要達到這個效果
   這招手法太陰損……
回復 light12 2013-8-24 16:44
懶懶貓:    這招手法太陰損……
薄熙來迫害別人有過之而無不及,一報還一報
回復 懶懶貓 2013-8-24 16:49
light12: 薄熙來迫害別人有過之而無不及,一報還一報
   也對,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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