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二月十九日,我在搜狐上傳了 《二十九以前,不要結婚》的第四十七章:母女之間。裡面有彭惠臨離前給女兒留下的一封信。信中寫到:
媽媽還想告訴你, 媽媽的想法是, 不要在二十九歲以前結婚。 因為二十九歲以前, 你不懂什麼是愛, 什麼不是愛。 二十九歲以前, 你還只是個女孩, 不是女人。 你可能會嫁給一個你並不真正愛的人。
假如你不留意在二十九歲以前結了婚, 又不幸和你的丈夫沒有感情, 那麼媽媽告訴你, 只要你丈夫沒有去愛別的女人, 只要你丈夫沒有打你罵你輕視你, 你不要和他分開。 因為, 婚姻有兩種, 一種是有很多愛情的, 一種是沒有很多愛情的。 運氣好的人擁有第一種;差一點的擁有第二種。 其實, 兩種都合理, 看你怎麼處理。
你可能會說, 媽媽, 人生很慘淡。 是的女兒, 本來就是的。 你要有心理準備。
事過幾日,我突然就有了新悟。這和我的女主人公說的不一定矛盾,但是的確多了一層警訊和不要過分妥協以致更大悲劇的意思:
所謂夫妻間的親情,是由愛情轉來的。夫妻間的親情,前提是愛情。沒有愛情,千萬不要奢望親情。這是由男女關係的本性決定的。異性相吸,把男女粘合到一起的原初動力不是什麼親情,而是愛情。沒有愛情,將來夫妻關係有可能演化為互相的厭惡;再往下滑,互相的憎恨都有可能。
什麼是夫妻間的愛情?很重要的一點,是互相的欣賞。假如兩人住在一起,互相之間沒有欣賞,沒有正能量,而只有互相看不慣,互相的忍無可忍,那還湊合個什麼勁?
沒有愛情的婚姻,趁早離了(當然,不少人會一直忍到孩子們長大),不要等到七老八十,這對兩個人都不公平。每個人,都有權利、都應該得到並享受真正的愛和愛的美好。沒有人應該在互相的折磨中終其一生。
對一夫一妻制的不滿,在我的同事乃至親友中時有聽到。問題不是一夫一妻制好不好,而是有什麼別的夫妻制能夠好過一夫一妻制。一對一都搞不定(性,感情,經濟,子女,職業……),一對幾,幾對一,幾對幾,就能搞得定?
離婚是合法的,但是不要太草率。對離婚的不草率,基礎在於對結婚的不草率。回到本文開始的論點,對結婚的不草率就是尊重愛情。
再回到《二十九歲以前,不要結婚》,二十九歲以前,不少人真的是不懂愛情,並不是不尊重愛情。不幸先行結了婚,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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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新女主人公的命運很快進入關鍵點:
《吉女花》 05 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