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immigrate,有較強經濟、技術、藝術、智力等能力的人,通過某種獨特的方式遷往國外某一地區永久定居。
遷徙,migrate,有較強運動、生存、攝食等能力的動物,通過自己獨特的方式遷往異地的長途移動,也包括冬季夏季棲息地之間的一種季節性的旅行。
由以上概念的比較,拋開意識形態的差異,我們不難得出結論:移民與遷徙都是動物生存的一種本領。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出,人類的動物性是不會消失的,包括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當然,這也是達爾文進化論的基本思想。
從進化論的角度來看,動物的遷徙,是為了生存;不能遷徙的,則會被凍死或餓死,亦或被其它動物吃掉,亦或被大自然的破壞力毀滅。
而人類的移民,則有些不同,雖然也是為了生存。能夠移民的,因為佔據著某些優勢,便可利用這些優勢,在異地生存;也正因為有優勢,他們在異地生存的能力,大多數也會略高於當地人;也正因為有優勢,他們的心理是積極向上的。他們的下一代,得到了進一步進化的優勢的先天條件,生存能力進一步提高。對於那些移民后又迴流的人們,並不屬於「移民」這一範疇。但這種「迴流」卻也是某種意義上的再移民,只不過是為了更好的生存與發展空間。
不能夠移民的,有的是因為自身能力不夠,有的是因為自身更加適合原地生存。在與移民的生存競爭中,適合原地生存的人,其優勢和能力是普通人所不能比擬的,因而生存能力和生存本領較強;他們的下一代,也會從弱肉強食的生活中獲得直接的經驗,其生存能力也會得到提高。自身能力不夠的人,留在原地也得生存。正因為要生存,便會不擇手段,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和智慧,與生存能力較強的人競爭,獲得生存的基本條件,其生存能力獲得了進化。他們的下一代,從出世就一直處於生存的掙扎之中,「生」的慾望是一切生命中最強烈的,因而也是進化的,甚至可能出現變異。這種變異,可能會導致社會的不安定、不和諧。反過來,社會的不安定、不和諧也會促進社會和國家的變革,改善社會和國家的管理,使人類社會得以進一步進化。
因此,從生物學角度來看,移民是人類自身以及人類社會進化的促進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