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有神論者還是無神論者,都承認世界上有真理。真理本身是存在的,只是我們是否發現了,或者了解了。發現真理或了解真理的這一過程,也就是慾望。
有人說慾望是有罪的,人不應該有慾望,慾望帶給人無盡的煩惱與痛苦;有人說慾望是可恥的,人一定要壓制自己的慾望。對於宗教來講,95%的宗教主張禁慾,或者說偏向冷處理慾望,多被歸為正統宗教;而5%的宗教主張縱慾,往往被稱為邪教。其實,不論是禁慾還是縱慾,一個宗教只要把基石立在了虛假的「慾望」上面,就必然與真理無緣,也必然成為上帝嘲笑的對象。在這裡,上帝,是一個抽象的「精神實體」。人有靈魂有肉體,靈與肉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人只需要去面對,而不是迴避。
在直覺上,慾望多帶有肉體的性質。從動物身上可以明顯地看到,動物沒有高級精神生活,它們不斷產生慾望,不停地為慾望奔波,也不斷地品嘗慾望帶來的結果:滿足就快樂,不滿足就痛苦。與動物相比,人處理慾望多了很多東西,甚至出現阿Q那樣的人物。但是,所有的平衡能力只為了一個結果,就是當那慾望帶來的痛苦或快樂到來時,不要讓它太尖銳、太刺激;成人一天至少產生1000個慾望,如果不能平衡,人的自我意識承受不了。
在感覺上,慾望與肉體的密切關係,把人與動物的距離拉得更近了,而且,大多數慾望讓人有犯罪感。所以,處理慾望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宣布:慾望是罪過,至少有罪的傾向。95%的宗教,也是這麼做的。然而,這樣就接近真理了嗎?
要認識真理,先來認識我們自己吧!
肉體慾望是慾望,精神慾望難道就不是慾望了嗎?人可以用意志和理性戰勝一切慾望,甚至包括來世的快樂、永生的慾望、認識神的慾望等等,但是,它不能抹煞慾望帶來的肉體上痛苦或快樂的感覺。當然,人可以像釋迦牟尼那樣,把生命的具體感覺也淡化到最低狀態,但是,這一切努力就走出慾望了嗎?回答是否定的。
慾望是什麼?慾望是人之生命存在的標誌!慾望是人走進真理的大門!所以,對待慾望,人類不是戰勝它,也不是消滅它,更不是宣布它是罪過。律法之下的人,戰勝不了慾望;戰勝慾望本身就是一個慾望。人只有被慾望擄去,只有在紅塵中沉浮,才會明白慾望是什麼東西,這正是人生不斷認識自我的一個經歷。
在宗教裡面,一個人如果天天生活在認罪的狀態下,他的生命里怎麼會有真理呢?從生命的感覺講,生活在恩典之下的人,他對於一切過失,只會有淡淡的懊悔,因為他走在真理的道路上,而真理並不等於不犯錯誤。真理是一個過程,走在上面,心裡非常踏實,就像陽光下一日一日長大的小樹,怎麼會有沉重的負罪感呢?
因此,人是有慾望的,慾望本身是無罪的。人對金錢的慾望,對幸福的慾望,對知識的慾望,對美好的慾望,對美食的慾望,對愛情的慾望,對肉慾的慾望等等,都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慾望。但問題的關鍵是如何平衡自我的心理,如何在法律之下,經過自己的努力而獲得最大的快樂!這也是中庸所帶給人們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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