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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與基督教的習俗忌諱差異

作者:kylelong  於 2009-12-9 05:5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宗教信仰|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9評論

 

 

 

天主教的習俗忌諱:

 

1,「13」禁忌。信奉天主教的人,一般都認為「13」是不吉利的數字,故舉行活動時盡量避開「13」;就餐的席位忌單數,尤其忌諱13人同桌,因為這容易使人聯想起出賣耶穌的猶大;而且住房沒有13號,旅館沒有13號房間。如果13號這天是星期五,則不宜出遊;

2,「星期五」禁忌。星期五是耶穌遇難的日子,信奉天主教的人,每逢此日齋戒一天,不食肉,吃小齋。舉行慶祝活動,也應避開星期五;荷蘭、波蘭、德國等歐洲國家的天主教徒,星期五不吃豬肉。據說,星期五是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受難日;

3,「十字架」習俗。相傳耶穌遇難時被釘在十字架上,因此,基督教視十字架為聖物。除在教堂中使用外,也常做成項鏈懸掛胸前,或立於死者的墓前,以示人的靈魂與耶穌同在;

4,「生死」習俗。在信奉天主教的國家裡,生、死、嫁、娶無不打上宗教的烙印。結婚須在教堂舉行由神父主持的儀式。初生的嬰兒按照教規應進行洗禮,並取教名,認男、女監護人為教父、教母。教徒死後,需請神父來料理後事;

5,獨身禁忌。根據教會的傳統,天主教的主教、神父、修女是不結婚的。同許多社會群體很多為信仰而奮鬥犧牲的自願者一樣,天主教教會的主教、神父、修女也是為了更好地服務於人群,放棄了個人的生活和男女間的情愛生活。從個人角度上看,是一種自我完善的生活方式,但對於群體而言,是一個以犧牲、奉獻的精神向人們傳達趨向人生大境界的追求;

  6,神職從商禁忌。教會禁止領受神品者經商,這源於聖經中耶穌的嘉言懿行。在商業社會中,神職人員物慾的淡薄比形象本身更具有表達力,一方面,神職人員遵守在與上主盟誓之初盟發的「絕財聖願」;另一方面,神職人員直接或間接掌握教會的經濟財物,禁止從商,無疑會避免神職人員在「商海」中使形象受損,從而影響教會公平、正義的價值傳播;

  7,高利貸禁忌。高利貸是一種以剝削別人錢財為目的的不義之舉,是與天主教會「愛人如己」的精神格格不入的。教會根據聖經的精神,號召教友以關懷貧窮、接納貧窮的善行為每個人的責任和義務,尤其在商業社會中,不可乘人之危,更不能在商利中給別人製造「陷阱」。凡一切與聖經思想相違背的借貸形式都被視為罪惡;

  8,離婚禁忌。家庭是社會群體的細胞,無論從社會角度,還是從教會觀點上看,幸福和諧的家庭是社會穩定的基因。反之,更多家庭的離異無論對社會、對當事者都將是不安隱患和心靈創傷,更對下一代的培養不利。為此,禁止婚姻離異是天主教教會維繫家庭和諧的倫理準則。教會在主張禁止婚姻離異的同時,也禁止一切危害夫妻生活及家庭成員的種種根因,如重婚、納妾、通姦、賣淫、亂交以及私通等惡行,都是教會禁止的,並把這些惡行視為違反「十誡」的第六誡,屬於大罪;

  9,墮胎禁忌。天主教教會對墮胎的禁忌,與「十誡」中的第五條「毋殺人」有關。長期以來,教會認為,胎兒已經形成生命之後,若施行墮胎,與殺人沒有什麼區別,是一種危害人類生命的罪惡。教會從熱愛生命和尊重生命的觀念出發,在人類延續與生存抉擇上樹立了美好的道德準則。因為人最基本的權利就是生命的權利,墮胎,作為一種人為剝奪幼小生命的手段,是一種極不人性的方法之一,是違反自然規律和對人類和諧的威脅。教會反對墮胎,也在不同時期提出了關於保護胎兒生命的有關法案,作為保護婦女及胎兒的有效依據。教會不反對計劃生育,為避免墮胎,人們可選擇自然避孕方法,即在婦女的安全期同房。教會禁止通過「科學鑒別法」對胎中的男嬰或者女嬰選擇生育與否,並要求人們無論如何不能蔑視生命;

  10,主日禁忌。天主教的主日,即星期天。傳統上教會規定,教徒在主日都要到教堂參與彌撒,不可以任何託詞作為借口,除非有重要事情是不許耽誤的,如自己生病、照顧重病患者和嬰兒等。主日休息,是所有信徒在擺脫了緊張的一周工作后得以重振心靈的機會。這一天是為敬禮上主,是在參與主日彌撒中稱頌、感謝上主,同時思考六天來自己的奉獻工作的得失,從而反省自己六天來給社會群體貢獻了多少,以便對工作以及工作態度進行改進;

  11,齋期禁忌。天主教會為了紀念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聖死以及他捨身赴義的精神,制定了守齋的規則,即大齋與小齋。其目的是為了提醒人們想到基督的苦難,從小的苦中培養吃苦精神,體驗基督一生為貧苦大眾憂患的思想,促進心靈修養,更重要的是,從齋戒中學會對物慾侵襲的抵禦,達到淡泊的境界和艱苦樸素的精神,使自己有堅定的毅力去面對人生的不幸和痛苦;

  12,敏感話語禁忌。天主教把「毋道非禮之言」作為禁忌之一。同時,對於言語,也有嚴格的禁止方法,尤其一些不負責任的話、作假證詞、滿口謊言、挑撥是非、壞人名聲、亂髮虛誓或逼人發誓等都是教會禁止的;

  13,教堂內禁忌。教堂是天主教會的標記,也是上主臨在的殿宇,它不僅僅是教友祈禱、敬禮的場所,還是一處最神聖的地方。因此,凡進入教堂的信友,都會自覺以嚴肅的態度進入,對於衣著不整或穿拖鞋、短褲入堂是絕對禁止的,同時也禁止在堂內來回亂串、大聲喧嘩、交頭接耳、東張西望、打情罵俏、爭搶座位等,手機一定要關掉或使用震動,更不允許在堂內吃東西、抽煙等。所以,非信徒進入教堂時一定要遵守教堂規則,不要影響信友的禮儀生活;

  14,聖物禁忌。天主教的聖物指的是經過主教或神父祝聖過的物品,有聖像、聖牌、聖爵、聖水等。教會規定,凡經祝聖過的聖物,禁止亂扔亂放在不幹凈的地方,並規定,凡祝聖過的物品可以相互贈予,但不可以買賣。已不使用的聖物,可交給本堂神父或者自行選擇潔凈的地方焚燒。同時,教會也禁止濫用聖物和盜竊聖物;

  15,迷信禁忌。天主教禁止一切迷信活動。天主教認為,一切迷信活動不但不能使人的身心得到健康發展,而且會使善良者的心靈趨向迷茫和墮落。教會更禁止對受造物的迷信崇拜;

  16,婚姻禁忌。婚姻的目的之一是達到人類得以延續的基本要素。它不僅觸及婚姻倫理問題,更關係到其後代子女的素質。因此,教會規定,凡以與指定人結婚為理由而害死對方或自己的配偶者,不得與之結婚,違者結婚無效。具有旁系血親關係的,在四親之內者不能結婚。直系血親,任何尊親屬及卑親屬,或為婚生或為私生,彼此不能結婚。如懷疑當事人是否為直系血親等,或旁系血親的二親等時,絕對不許結婚。法系由收養而產生,直系法親或旁系法親二親等以內者,不得結婚。以上凡違禁者,都被視為結婚無效;

  17,安樂死禁忌。生命的可貴和可愛是因為它來自於上主的賜予,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剝奪自己和別人的生命。這是天主教教會一直對生命尊重和關懷的主要依據和原則。「安樂死」是一種不負責任人為地過早結束病痛者生命的行為,從而違反了人類生命生存的基本權利。因此,教會主張對於無法治療的人、植物人、失去記憶的人、先天畸形或極度重殘的人等,應付出更多的愛意與關切。凡協助或親手施行「安樂死」的,都視為大罪。

18,忌無信忘恩。分為兩類:(1)忌言而無信。社交活動中,最重視一個「信」字。言而有信者,會得到大家的尊重;言而無信者,會失去大家的信任。在社交場合中,說話要算話,絕不食言,要言而有信,行而有果。(2)忌忘恩負義。俗話說:「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中國人一貫講究知恩圖報。當你有困難時,別人幫助過你,不應忘記,有機會時要報答別人的恩情,千萬不要忘恩負義,更不能恩將仇報,否則的話,再沒有人願意伸出援手!

19,忌口無遮攔。在社交活動中,每說一句話之前,都要考慮一下你要說的話是否合適,不要口無遮攔,想說什麼就說什麼;除非是親密的朋友,否則最好不要對個人的衛生狀況妄加評論。如果某人的肩膀上有很多頭皮屑或口中很難聞,或者拉鎖鈕扣沒系好,請盡量忍耐不去想,並等他親密一些的朋友告訴他;許多人不喜歡別人問自己的年齡,而且這是一個缺乏考慮的問題。尤其對女性而言,年齡是她們的秘密,不願被人提及;關於對錢一類的私人問題的詢問通常是不合適的,可以置之不理;忌嚼舌。在社交活動中,應以誠待人,寬以待人。要與人為善,而不要打聽、干涉別人的隱私,評論他人的是是非非。不要無事生非,捕風捉影,也不要東家長,西家短,更不要傳小道消息,把芝麻說成西瓜。說話要有事實根據,不能聽風就是雨,隨波逐流;忌惡語傷人。所謂惡語是指那些骯髒污穢、奚落挖苦、刻薄侮辱一類的語言。口出惡語,不但傷人,而且有損自身形象。俗話說:「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因此,在社交活動中,應當尊重人,溫文爾雅,講究語言美,而不要自以為是,出言不遜,惡語傷人;

      20,忌隨便發怒。在社交活動中,人們都願意和性格豪爽的人交往。在社交場合,除非是原則問題,不要爭得面紅耳赤。一般來說,不要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生氣,勃然大怒,甚至翻臉,要表現出有氣量,有涵養。俗話說:「氣大傷身。」發怒者會傷身,對自己的形象也有不良的影響。動不動就生氣的人,會失去朋友。如果有人招惹了你,你很想發脾氣,那麼請控制住自己。你可以嘗試一下散步,數數,深呼吸等活動,這樣或者可以平復你的怒火,避免爭執。如果是你的錯,就應該馬上道歉;是他人的原因,就向他解釋一下,然後走開,避免不必要的對抗情緒;

      21,忌玩笑過度。朋友、熟人之間適當開開玩笑,可以活躍氣氛、融洽關係,增進友誼。但開玩笑一定要適度,要因人、因時、因環境、因內容而定。(1)開玩笑要看對象。俗話說:「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人的性格不同。和寬容大度的人開點玩笑,或許可調節氣氛,和女同學、女同事開玩笑,則要適可而止。(2)開玩笑要看時間。俗話說:「人逢喜事精神爽。」開玩笑,最好選擇在對方心情舒暢時,或者當對方因小事生氣時,通過開玩笑把對方的情緒扭轉過來。(3)開玩笑要看場合、環境。在圖書館、醫院等要求保持肅靜的場合,不要開玩笑,在治喪等悲哀的氣氛中,不宜開玩笑。(4)開玩笑要注意內容。開玩笑時,一定要注意內容健康,風趣幽默,情調高雅。在社交活動中,忌開庸俗的玩笑。千萬不要拿別人的生理缺陷開玩笑,例如不能以殘疾人的生理缺陷取笑。

 

    (註:以上某些習俗和禁忌,也是為人處事的常理,不一定就是天主教的習俗禁忌。)

 

 

基督教的習俗忌諱:

 

隨著基督教分裂成為東正教、天主教、新教,基督教文化也呈現出不同的色彩。而新教文化地區首先跨入資本主義現代文明。大致說來,禁忌在基督教信仰中並不是重要的內容。基督教並沒有一整套繁瑣的從外在約束規範信徒信仰生活的清規戒律。對此《聖經》中有一句話頗有代表性「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榮神益人是信徒言行的總則。在具體行為上個人有做出選擇的主動權。因此,所謂的禁忌會因不同教派、不同文化習俗等導致不同著重。

 

1,與天主教一樣,忌諱數字「13」和「星期五」。要是13日和星期五恰巧是同一天,他們常常會閉門不出,在這些時間,不要去打擾他們;

2,飲食禁忌。規定教徒每周五及聖誕節(1224日)前夕,只吃一些素菜或者魚類,不吃其他肉類。基督徒有守齋的習慣。天主教教徒在聖誕節和耶穌受難節前一天,只吃一頓飽飯,餘下兩頓只能吃得半飽或不吃,他們在飯前往往要進行祈禱。如和基督徒一起用餐,要待教徒祈禱完畢后,再拿起餐具。

3,贈送禮品給基督徒,要迴避上面有其他宗教或民族的神像圖騰等。在耶穌受難節那一周,不要邀請基督徒參加私人的一些喜慶活動;

4,「十誡」在基督教信仰中具有教義和道德的指導性,基督教所信仰的上帝是宇宙獨一的主宰。十誡確認上帝的獨一性,並反對任何上帝的「代替品」。十誡第二條規定:「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象」。故基督徒只敬拜上帝,不跪拜其他任何偶像。基督教堂由於這一傳統,聚會場所在布置裝飾上呈簡潔的特點,一般不設聖像(包括作為崇拜的畫像),突出十字架的標誌,代表高舉並思念基督完成之救贖,並強調信徒應通過耶穌基督教導的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在信徒家中,也不設神龕等宗教性布置。不過,在中國文化的影響下,教堂或信徒家庭布置一些《聖經》經文的書法作品,現在已經比較為信徒所接受;

        5,基督教對婚姻十分重視。根據《聖經》中伊甸園的記敘,基督教認為:第一,婚姻是神聖的,因為婚姻的起源是創造主自己;第二,婚姻應以一夫一妻為原則,上帝為亞當創造夏娃即表明這一道理。既然婚姻是神聖的,要求做到一夫一妻,因此基督教不主張離婚。基督教傳統認為,離婚的前提是一方犯淫亂的罪。《聖經》中提到離婚的另一個可被允許的情形是,為信仰不同之故,一方自願離去;有一種說法,即結婚後離婚再娶,也算一種姦淫(不知道是否真實,待筆者問清楚再回答);

6,基督徒不吃血液及其血液製品,可以說是基督教信徒生活中一個比較明顯的禁忌。不能把動物的血作為食物,其原因是,血象徵生命,是舊約獻祭禮儀上一項重要的內容。而且,新約把血的作用解釋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而帶給人的救贖能力。血既然有如此重要的意義,所以出於紀念,不吃血成為《聖經》對基督徒的一種要求。對於大多數中國基督徒而言,因有聖經明訓,所以當然視吃血為禁忌;

        7,勒死的牲畜也在基督教禁食之物之列,這與禁食動物血的禁忌是一脈相承的。因為勒死(包括病死,或其他非宰殺原因死的、死於非命的)動物的血液未流出,已被吸收於肉中,故不食為妙,當然也包含衛生的因素;還有,祭過佛像等偶像的食物,也在基督教禁食之物之列;

8,另外,看相、算命、占卜和占星術(星象學)等類也為基督徒所禁止,因為這些迷信除了相信一種上帝之外的干預人生的神秘力量外,還有一種宿命論傾向。基督教認為,每個人都是上帝所愛,都有自己的意志選擇權,上帝不強加意志給人,而讓人自願選擇人生道路,每個人又當為自己選擇的行為負責,此類迷信活動與此背道而馳;

9,煙酒是否屬於基督徒的生活禁忌呢?《聖經》並未提到煙(吸煙是近現代才有的行為),但卻有不少有關酒的教導。從總體的教導上看,《聖經》的舊約部分將飲酒作為禁忌來講,而新約部分相對而言較為靈活,少見直接的禁絕,而留給人們自己做出選擇。吸煙問題雖然沒有《聖經》的明訓,但大部分基督徒對吸煙持反對態度。不過,在教會聚會和崇拜活動中禁止吸煙,這是教會的一致看法。

10,持「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教派(基督新教的一個非傳統教派)背景的信徒在禁忌上有一些特別要求。首先關於安息日,認為信徒應當按律法要求遵守安息日,停止勞動,並在這一天舉行聚會禮拜(安息日大致等於今天的星期六)。安息日信徒在生活中的另一個主要禁忌是關於飲食的,如不食豬肉和某些水產品等。中國基督教從團結出發,採取「信仰上彼此尊重」的原則,即各人可以按自己的信仰去行,但不應過分強調與其他信徒的差異;

11,交往禁忌。基督教徒禁忌崇拜其他的神和偶像,他們唯一崇拜就是上帝。不要拿上帝和耶穌開玩笑,不能以上帝起誓。由於基督教的教派不同,因此各教派的教條也有所不同,如:神父與牧師分別是天主教與新教對其神職人員的不同稱呼,不可混為一談;

12,行為禁忌。進入基督徒教堂要衣冠整潔,進去后要脫帽,不得高聲喧嘩,不得妨礙正常的宗教活動。在祈禱或唱詩時,不可有奇怪出聲;當全體起立時,則應當跟隨其他人一起起立;若有人分餅和麵包給自己,應與教堂習俗為準;

13,國別禁忌。各國或地區的基督教徒的禮儀禁忌也不盡相同。印度的基督徒忌諱在晚上舉行婚禮。在湯加,星期日則被認為是宗教安息日,這天忌外出工作。

        14,很多基督教的習俗與禁忌,是指廣義的基督教,即包括天主教與基督新教的。以上一些條款,很多也適用於天主教,但天主教的習俗與禁忌,不一定適用於基督信教,視各個具體教堂的規定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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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9 個評論)

回復 追求永生 2009-12-9 10:10
謝謝龍兄整理。

關於基督徒的道德規範,龍兄開頭所引用的經文,是特指基督徒自由的。什麼是基督徒自由呢?就是指除了按照基督徒信仰絕對禁止的那些規定以外,這些事情上基督徒有自由,因此可以按龍兄引用的經文所提出的原則來處理。而有關十誡的道德律,是絕對禁止的,基督徒在這些事情上沒有自由,必須絕對制止,否則就不是基督徒了。

至於自由的範圍,就要看對整個教會或其他教會成員有沒有益處和害處。舉一個聖經上的例子吧。吃外邦人祭祀時用的肉。如果基督徒自己信仰比較堅定,就可以吃。因為既然外邦人祭的神不是真神,他就沒有能力玷污肉食。而一切物質都是神造的,所以基督徒完全可以吃。但是就是同一個人,當他和一位信心比較軟弱的弟兄在一起的時候,那位弟兄還不懂這些道理,會認為吃了這些肉食,就和外邦人的信仰混在了一起,因而是他對自己的信仰有了動搖,這時就不要吃。不是因為肉不能吃,而是因為會使信心軟弱的弟兄跌倒。

所以,原則不變的情況下,要不要去做,要看情況和可能產生的效果,來決定一件事情可做還是不可做。
回復 kylelong 2009-12-9 12:03
追求永生: 謝謝龍兄整理。

關於基督徒的道德規範,龍兄開頭所引用的經文,是特指基督徒自由的。什麼是基督徒自由呢?就是指除了按照基督徒信仰絕對禁止的那些規定以外,這
嗯,謝謝。
回復 追求永生 2009-12-9 12:13
kylelong: 嗯,謝謝。
告知龍兄兩件事。第一是我把我這段評論也貼到我的日誌,掙分,同時,把龍兄關於基督教的比較部分也作為附件放在我的貼子後面。

第二,在跟帖討論時,好友Djogchen兄對龍老師的資料萃集努力特意給予表揚,認為這對於了解相關情況很有幫助。

歡迎龍老師移玉,前往我的博客了解詳細情況。
回復 kylelong 2009-12-9 13:17
追求永生: 告知龍兄兩件事。第一是我把我這段評論也貼到我的日誌,掙分,同時,把龍兄關於基督教的比較部分也作為附件放在我的貼子後面。

第二,在跟帖討論時,好友Djogc
謝謝。
回復 cherryblossom 2009-12-9 22:11
受益匪淺
回復 kylelong 2009-12-9 22:55
cherryblossom: 受益匪淺
謝謝來訪。
回復 rebel 2009-12-10 01:04
學習了,特別是關於「酒」。
回復 kylelong 2009-12-10 03:43
rebel: 學習了,特別是關於「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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