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陽節的習俗
王維的《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遙知兄弟登高處,遍插茱萸少一人。」這佳句千餘年來,老幼皆誦。
農曆九月初九,二九相重,稱為「重九」,俗稱「九月節」。又因為在中國古代,六為陰數,九是陽數,因此,重九就叫「重陽」,也叫重九節,南方客家地區有的地方還稱「兜尾節」,意為一年中最後一個節日,是年尾大節,有「過了重陽無大節」之說。漢語中「九」與「久」同音,故中國人把「九」,視為「吉祥」的象徵,有「崇九」風俗。重陽節的起源,最早可以推到漢初。據說,在皇宮中,每年九月九日,都要佩茱萸、食蓬餌、飲菊花酒,以求長壽;漢高祖劉邦的愛妃戚夫人被呂后慘害后,宮女賈某也被逐出宮,將這一習俗傳入民間。
古代,民間在該日有登高的風俗,所以重陽節又叫「登高節」。這一天,很多地方的人們要帶著小孩登高爬山,有的在高山上放風箏,謂可避邪、避瘟疫。很多老人都說,此俗系祖先從北方中原帶來,代代相傳至今。這一天,有些老人和婦女則上山到庵廟燒香拜佛。相傳此風俗始於東漢。梁朝•吳均《續齊諧記》記載著這樣一則故事:東漢方土弗長房對他的弟子桓景說:「九月九日你家有災難,如果用紅色的囊袋盛裝茱萸,掛在臂上,登高山飲菊花酒,就可以免禍九月初九。」桓景按照弗長房的建議,帶著全家老小去山上避難,晚上回到家裡,發現家裡的雞犬牛羊全都死了,認為災難由畜牲所代。從此人們每年九月初九就去登高避邪,於是相沿成俗,成為佳節。
唐人登高詩很多,大多數是寫重陽節的習俗;杜甫的七律《登高》,就是寫重陽登高的名篇。登高所到之處,沒有劃一的規定,一般是登高山、登高塔。還有吃「重陽糕」的習俗。講究的重陽糕要做成九層,像座寶塔,上面還做成兩隻小羊,以符合重陽(羊)之義。有的還在重陽糕上插一小紅紙旗,並點蠟燭燈。這大概是用「點燈」、「吃糕」代替「登高」,用小紅紙旗代替茱萸。
重陽節還要賞菊飲菊花酒,起源於陶淵明。陶淵明以隱居出名,以詩出名,以酒出名,也以愛菊出名;後人效之,遂有重陽賞菊之俗。舊時士大夫,還多將賞菊與宴飲結合,以求和陶淵明更接近。北宋京師開封,重陽賞菊很盛行,當時的菊花就有很多種。清代以後,賞菊之俗尤為昌盛,且不限於九月九日,但仍然是重陽節前後最為繁盛。
重陽節插茱萸的風俗,在唐代就已經很普遍。古人認為在重陽節這一天插茱萸可以避難消災;或佩帶於臂,或作香袋把茱萸放在裡面佩帶,還有插在頭上的。大多是婦女、兒童佩帶,有些地方,男子也佩帶。重陽節佩茱萸,在晉代葛洪《西經雜記》中就有記載。重陽節除了佩帶茱萸,也插菊花。唐代就已經如此,歷代盛行。清代,北京重陽節的習俗是把菊花枝葉貼在門窗上,「解除凶穢,以招吉祥」。這是頭上簪菊的變俗。宋代,還有將彩繒剪成茱萸、菊花來相贈佩帶的。
重陽節吃狗肉
重陽節吃狗肉的風俗,源於春秋戰國時期。戰國秦德公即位次年,六月酷熱,疫癘流行。秦德公便按「狗為陽畜,能辟不祥」之說,命令臣民殺狗避邪,後來形成夏至殺狗的習俗。「立夏日,吃補食」的民謠,也說明補食從立夏就開始了。相傳夏至這天,吃狗肉能祛邪補身,抵禦瘟疫等。「吃了夏至狗,西風繞道走」,大意是人只要在夏至日這天吃了狗肉,其身體就能抵抗西風惡雨的入侵,少感冒,身體好。正是基於這一良好願望,成就了「夏至狗肉」這一獨特的民間飲食文化,甚至還有「夏至狗,沒啶走(無處藏身)」的說法。
重陽節是一個民間的節日,意義深凡,各地有各地的不同,唯有吃狗肉這一習俗,讓喜歡豪飲的人們讚歎不絕。中國各地做狗肉,各有不同:廣東湛江的白切狗肉、陽江大八鎮的夏至狗肉、貴州的花江狗肉、盤江狗肉、苗家狗肉、桂林狗肉、湖北的砂鍋狗肉、四川的凍土狗肉、北方的東北狗肉、吉林狗肉、朝鮮狗肉等等。吃過老虎、豹子、大象、駱駝、驢馬、梅花鹿等,在四條腿的動物肉中,狗肉是名不虛傳的「第一名」!
(附:1,妖精說是唐僧肉最好吃;2,兩條腿的是天鵝肉最好吃;3,沒有腿的是魚肉最好吃。)
有關狗的分類及食用,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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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人權?
在西方文化中,Lucky dog是一個讚美的詞,西方人普遍是禁止吃狗肉的,有些國家還有法律限制;但在中國文化中,多數與狗相關的詞,都是不好的,而吃狗肉則是一個很常見的習俗。由此可以看出,東西方文化的巨大差異。
大家知道,不同種類的狗具有不同的功能與用途,寵物狗、工作狗、食用狗等等,按照人類的馴化以及狗本身的某些特性劃分,各有各的用途。食用狗作為肉類,給人們提供蛋白質,也是狗的用途之一。但就是因為「吃狗肉」這一點,經常會導致東西方文化的衝突,乃至法律上的問題。
身居北美或歐洲的中國人,為了入鄉隨俗而不吃狗肉,也是一种放棄中的和諧。那麼,歐美人為什麼不吃狗肉呢?這裡有一段小故事:一名原籍韓國的中國人在得知美國正在建立所有的被餓致死的歐洲人的詳細檔案時感到奇怪:大街上有大量的流浪狗,這些餓死的人怎麼會沒食物呢?後來他發現,古代歐洲人民也是合法吃狗肉的,但在某些宗教建立了新的信條之後,首先搞養寵物狗,然後說「狗是人類的最好的朋友」,以致歐洲人最後只能束口待斃了。
很多人說:狗可以幫助盲人、稽查毒品、搜尋生者、威脅敵人、安慰病人、安撫悲者等等。其實,這些例子都是狗被人類的馴服之後,才能獲得的一種能力,而不是狗本身就可以順從人類的意願。再者,牛羊可以產奶,驢馬可以拉車,大象可以託運重物,金魚可以安慰病人,貓可以抓耗子,某些鳥的鼻子與視力遠遠強於狗,等等,這些例子說明:可以成為人類最好朋友的動物,遠不止狗。況且,狗本身也不是說完全沒有缺點。傳播疾病就不說了,有些狗傷人的事件,是與狗的本性有關呢?還是與其它的什麼有關呢?
如果說吃狗是不人道的,那麼吃牛就是人道的嗎?顯然不能這樣回答。
中國人吃狗的農耕文化,與西方崇狗的狩獵文化,都是人類文化的一部分。從漢族傳統文化立場來看,歐美人宰殺烹食「人類最辛勤的忠僕」――牛,是否也可以被看成是不人道的呢?最佳解釋應該是:不同文化都有自己的特點,不可一概而論。由此看來,人類最好的朋友,不僅僅是狗,自然界的一切生物都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地球人都應該好好愛護、好好珍惜、好好利用!有時候,很難理解那些把狗作為人類最好朋友的一些人,卻是拿著槍炮和導彈去任意殘殺無辜百姓的戰爭狂人。難道哪些慘死的無辜百姓的「自由與人權」竟然比不上狗的「自由與人權」?
事實上,狗肉很早就出現在人類的食譜上。根據最新的考古發現,最早從西伯利亞到達北美大陸的居民就吃狗肉。英國《獨立報》也曾報道沒有文化偏見的歐洲人在亞洲隨鄉入俗,照吃狗肉。在農耕發達的中國,尤其是在東部沿海,吃狗肉的歷史悠久。商周的例證之外,二千多年前,《孟子·梁惠王上》已說:「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幾千年前,中國人就開始馴養豬、牛、羊、馬、狗、魚等等,目的就是在食物短缺時有的吃,不會餓死。有一部美國大片,講述一支球隊參加比賽后乘飛機回國。不料,飛機中途失事墜落林海雪原,活著的人依靠吃自己隊友身體上的肉來維持自己的生命。可見,西方的價值觀在遭遇生死問題時,也會放棄他們的宗教與倫理道德。人是雜食動物,也是社會動物,過去吃什麼與不吃什麼,似乎與經濟、宗教、習俗有關;現在吃什麼與不吃什麼,似乎也與「有無愛心」沒有關係。人類的飲食標準是:科學、衛生、有營養,符合自己身體的需要;不濫殺、不虐殺、不浪費,不傷害他人和自然平衡;當然,不觸犯當地的法律(有時候也覺得,法律這東東,也不是公平的)。只要符合這個標準,只要喜歡,想吃就吃,吃嘛嘛香。這才是自由與人權!
在現代社會,養寵物,養狗,更多的是填補精神的空虛。這時的狗,其實有人已經把它看做朋友或親人,當然不會去吃它。這些都與「愛心」或「殘忍」無關,只不過是大家的需求有異。中國人把金魚看做是心靈的朋友,欣賞並愛護,你見過有中國人吃金魚的嗎?有的人把豬做為自己的寵物時,也會天天與豬一起睡覺,一起吃飯;也有的人把鱷魚做為自己的寵物時,也會天天與鱷魚一起睡覺,一起吃飯。世界上第一大宗教的穆斯林忌食豬肉,喇嘛教忌食魚、蝦、騾、馬、驢、狗等,為什麼西方國家不能忌食豬肉以及魚蝦?人類的自由與人權到底是人類自己的還是神的呢?西方的農場可以給牛羊吃一些用牛羊的「內臟或骨骼等」加工后的飼料,這又如何理解呢?
這使人想起「自由與人權」才是全人類共同追求的目標。公元前203年前,在酈食其和劉邦的談話中便指出:民以食為天(見《漢書·酈食其傳》)。《漢書》是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文獻之一,「民以食為天」正是自由生存和人權思想的最原始和最樸素的表達!
現代分子生物學的興起,再次導致了高新科技的「自由與人權」和傳統及宗教的倫理道德之爭。基因轉移技術的出現,一方面,讓從事商品經濟的商人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而這些商人卻完全背棄了自己的宗教信仰中有關物種由神所創造的天條;另一方面,轉基因食品對人類後代影響力的未知,而轉基因觀賞生物給人們帶來的種種享受與樂趣,這二者是取其一,還是二者皆拋,成為「自由與人權」和傳統及宗教的倫理道德的爭論焦點。又如,克隆技術的出現,支持以克隆人類器官來挽救人類生命的一方與反對克隆由神所創造的人類的一方形成對立面。這些事實,說明了「宗教」與「科學」的矛盾,無論是西方還是東方,都促使人們不斷去尋求一種新的理論去解釋並解決這些矛盾,社會才能和諧,才能不斷進步。
從15世紀開始,面對一個個追求真理、勢如破竹的自然科學成果,宗教已經是節節敗退。哥白尼、伽利略的太陽中心說、達爾文的物種起源、牛頓的萬有引力、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等等,一個個自然科學的法則被發現,宗教不得不接受事實,不斷修正「經典經文」上的天條,得以繼續「存在」。很多人都承認世界上多數宗教都有其正面的意義,「存在就是合理」也是合理的,但也承認世界上總會有一些不會被某些宗教所禁錮與蒙蔽的人。作為一個理性的人,大家可以做到入鄉隨俗,但更應該為了全人類的「自由與人權」,去探求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