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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烏戰爭的最新消息與和平希望

作者:kylelong  於 2023-3-27 07:4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學習探討|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俄烏戰爭的性質是什麼?

有人說是一個國家入侵另一個主權國家。那麼,二戰期間韓國和朝鮮的戰爭是什麼?那麼,發生於1861至1865年期間發生的美國南北戰爭,參戰雙方為北方的美利堅合眾國和南方的美利堅聯盟國,又是什麼?如果以上都屬於入侵性質,那麼,未來中國大陸收復台灣的可能戰爭,也是入侵?

因此,一場戰爭是否屬於內戰,亦或是入侵,完全取決於國際話語權最強權的一方的言論與定性,而不是道德制高點的和平方案。如何搞定這個國際話語權最強權的一方?後面再談。

回到俄烏戰爭。

經過一年多的戰爭,俄烏雙方都有意願和談。但幺蛾子出來了。

1,俄提出最新和平條件:西方停止拱火,承認烏東四地屬於俄,烏克蘭不加入北約。

2,烏克蘭的和平條件:恢復91年邊界,支付戰爭賠償,審判戰犯。

3,中國提出的和平12條,其中有兩點:停火止戰,啟動和談。也就是先停火,再和談。

這三個國家提出各自的方案之後,俄羅斯,烏克蘭,歐盟,非洲,亞洲(不包括日本),都是普遍可以接受的。日本不是亞洲國家,也可能不屬於地球。

問題是,國際話語權最強權的一方,是美國,一個幺蛾子。

美國最大的定論,就是人道干涉,也就是不希望停火,必須繼續打。實際上,美國的人道干涉,是它自己定義的「人道干涉」,是非人道的干涉!

我們先回顧複習一下這個所謂的「人道干涉」。

人道干涉問題是政治和學術方面的一個熱點。從法律意義上講,人道干涉是外國武力進行干預的一種形式。它可以被定義為:為了阻止或反對在第三國境內發生對最基本人權的大規模侵犯(特別是大規模的屠殺和種族滅絕行為)而使用武力,儘管受害者並非屬於干預國的國民,同時也不存在權威國際組織、尤其是像聯合國安理會的合法授權。這樣的人道干涉不一定是單個國家的干預行動,但它必須是單邊行動。如果幾個國家聯合起來,將其軍事資源集中在一起、來對外國領土進行干預,則構成集體性質的干預。不過,這種干預仍然是是單邊的,因為它是幾個國家作為一個主體共同採取的強制行動。而且,人道干涉僅發生在未獲第三國同意的場合。如果得到第三國同意,在法律上就沒有必要適用人道干涉的概念;相反它是應邀而進行干預的。

另一方面,如果某個干預國家或某些干預國已經得到國際社會的權威機構(最有權威的當然是聯合國安理會)的授權,則在法律上也不存在人道干涉的問題。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有關國家獲得了採取上述行動的權利,這樣的權利是國家在加入國際組織時已經同意由國際組織代表來行使的。因此,假如有合法性的干預權,就沒有必要去求助於一個易引起爭議的人道干涉原則。關於這些行動的目標,它們大多打著「人道干涉」的旗號,但作為一種法律權利,這個詞語的使用具有誤導性並應當避免。

簡言之,決斷或同意這兩種形式左右著人道干涉的這個概念:一個來自於下層,即干預行動在其領土內實施的國家的同意;另一個來自於上層,即國際組織有權機構的授權。因此人道干涉由國家與國家間的武力干預所構成,這種干預的實施沒有任何能基於有法律約束力的意思表示的正當理由。

從另一個角度看,人道干涉必須與有時被稱為「人道救濟」的概念區分開,所謂「人道救濟」,就是說當本國海外僑民處於危及生命或身體(但不包括財產)的急迫危險之中時,為保護本國海外僑民而進行的武力干預;其典型例子是國民在國外被綁架,而當地政府不願或無力採取行動。在這種情況下,干預國為維護本國公民的利益而採取救濟行動,這是由於該國家與其欲保護的人之間存在密切的聯繫。然而,就人道干涉而言,某國或某國家集團總是為了外國人的利益進行干預,至少這種干預在表面上是由於被指控的殘酷罪行已達到震驚人類良知的程度。因此,關於國籍的聯結因素讓位於國際社會的根本性的人道價值,即國際公共秩序。

在某種意義上,可以把人道干涉比作刑事法律方面的「普遍管轄原則」,「人道救濟」則可以與「被動國籍原則」相類比。最後,應看到人道干涉總是和使用武力聯繫在一起。和平手段的干預,如通過抗議、外交照會、或者特定形式的對等措施而進行的干預等,都不屬於人道干涉的範疇。理由是這些和平干預本身就是合法的,正如國際法學會在 1989 年聖地亞哥德康波斯特拉(Santiago De Compostela)會議上通過的著名的「人權保護與不干涉他國內政原則」決議。

好了,拋開幺蛾子的定論,我們繼續談談和平方案。

雖然目前暫時還沒有具體的和平方案,但我們已經看到中俄領導人已經見面了,烏克蘭領導人也要見一下中國領導人,而且,最近歐盟很多國家領導人都要相繼去北京。這些都是和平方案的基礎。

筆者認為:和平,前提就是停火,而不是先提出停火條件,再談和平。這是不可能和平的。筆者也提出一種方案,或者說是一種假設。

和平這件事,必須聯合國提出並通過議案,派遣聯合國維和部隊到戰場,監督全面停火,任何人都不得違反。同時,授予維和部隊最大權利,也就是可以全面擊潰一切繼續發動戰爭的任何人!這種擊潰,不是以死亡為代價的,是一種和平的方式。如何做到戰爭不死人,很值得探討。人道干涉,前提必須是儘可能減少人員傷亡,而不是提供武器,或者用武器殺人。舉一個例子:基因武器,並不一定要把人殺死,可以只是改變其思維方式。基因武器的來源,並不是需要子彈,或者注射器,可能只是可控的陽光,空氣,水源,甚至電話。另一個例子,就是食物,食物也可以改變基因的表達。

聯合國維和部隊除了陸海空三軍之外,還有火箭軍和太空部隊,擁有除核武之外的任何打擊武器,而且可以有效打擊或迎擊任何核導彈攻擊;同時,擁有管控並摧毀全球核彈的能力。這是軍事能力,不是軍事手段,這是硬體。而贏得和平戰爭的方法,是軟體,也就是類似基因武器的各類方法。

聯合國維和部隊,可以主要由30年內沒有發動過任何戰爭的國家,尤其是中國,以及亞洲、非洲、歐洲的部分國家派出,維和部隊總人數可以擴大至1000萬-2000萬人(包括機器人),費用當然是聯合國按照比例分攤。有人說,現代戰爭還是人海戰術嗎?非也。如果把現代戰爭,理解為軍事裝備第一,完全忽視了戰術和戰略的運用,是落伍的思維。維和部隊的數量問題,完全只是一種手段,分佈開來,密集度還是非常稀少的。全球共有750多個美軍基地,北約和俄羅斯的軍事基地,加起來,絕對超過1000個。

聯合國維和部隊,全面接管烏克蘭,甚至歐洲(包括俄羅斯),美洲(包括美國),維持和平。一旦有人違反停戰協議,這支維和部隊可以在聯合國授權下,消滅地球上的任何部隊。美國或/和俄羅斯會聽話嗎?這就是智慧,每個人都有軟肋。看看美國和俄羅斯的經濟問題,有些人就會明白,這兩個大國,都有可能在瞬間崩潰,不要看他們都有那麼多的核彈。用沒有死亡的方式消滅敵軍,是《孫子兵法》的詭異之術。中國為什麼有底氣領導全球?不要小看中國的軍事力量、科技手段和經濟能力,早就超過了美國和俄羅斯。

你有強權發動戰爭,我就必須用更大的強權去阻止戰爭。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不同的是,「人道干涉」,是必須在非美國控制的聯合國授權之下,而且,是和平的方式,而不是戰爭的方式。美國現在還在控制聯合國嗎?顯然不是。

我們回顧美蘇聯合歐洲部分國家,用戰爭結束二戰的歷史,也可以發現:

1,戰爭可以止戰,但死亡的代價太大,因為那時候,沒有道德制高點的領導人,都是戰爭罪犯。

2,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現在,戰爭(經濟戰、貿易戰、科技戰)也可以止戰,但需要一個高智慧的思維,聯合愛好和平的國家,用高科技和《孫子兵法》止戰,必將得以實現。

3,如果不扼殺某些國家在俄烏戰爭中的拱火事態,讓俄烏和談,第三次世界大戰,可能會提前到來。

以上表述,只是閑得沒事,大家看看而已,樂呵樂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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