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帶人被罰款
大學畢業前,回老家與小學同學聚會,那是很不一般的聚會。
那時候沒有的士,而且公交車也不多,線路和車次也少,同學們居住比較分散,自行車就是最大眾化、最便利的交通工具了。可也不是每個同學都有自行車,那就騎車帶人。那時候,無論什麼樣的自行車,後面都有座架。同學們都知道,騎車帶人是要被罰款的。一方面廠家生產的自行車後面可以坐人,另一方面,警察又不讓自行車後面坐人,你說怎麼辦?有同學比較滑頭,說我們只是走小路(背街),沒警察。好吧!那就聽他一回。
一幫同學,大概4輛自行車7、8個人,從市中心到西區一個同學家中。到了一個小路口,嘿!遠遠地就看見有兩個執勤的,戴紅袖章的,就像紅衛兵。雖然是傍晚,沒有警察了,可這幾位估計是聯防隊員。那時候警察不多,市裡總會從工廠的保安室調用一些保安去主要路口執勤,說是維護治安,實際上就是抓騎車帶人。真有搶劫殺人的,他們跑得比鬼都快。
聯防隊員的眼睛可真厲害!逃不掉的!
沒辦法,大家都下車,主動認錯。如果不老實,還有可能被帶走,去派出所寫檢查,還要單位領導或家長來「領人」。那位比較滑頭的同學趕緊上前遞煙,客客氣氣說好話。可那兩位接過煙,照樣吸煙,沒有讓我們離開的意思。我只好拿出5塊錢(一般罰款就這麼多),遞給另一位「紅袖章」。
就這樣,我們一幫人才離開路口。貓與耗子呢!明擺著,過了這個崗,我們還是要騎車帶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