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小三」改變了歷史?
所謂「小三」,比較傳統的定義是:在婚姻家庭狀態下的第三者,破壞夫妻(或者情侶)感情,破壞男人婚姻或家庭的女人,美艷者亦稱「狐狸精」、「邪花」。如果雙方只是談戀愛,雙方都是單身,沒有進入婚姻實質,那不是「小三」。從法律上講,一些女人遇到好男人帥男人,或者遇到有錢有勢的男人就想擁有,即使對方已經擁有和睦的家庭,才會出現「小三」。
不過,另一種現代的定義則有些不同:「小三」是擁有姣好的面孔,勻稱的身材,善良的心地和優雅的氣質;「小三」是接受過較好的家庭教育或良好的素質培養出來的女人;「小三」是本身並不想破壞男人家庭,而是在男人的熱烈追求下和強烈的愛意表達下,才委屈自己做了「小三」的一類女人。如果是一個卑劣不堪、醜態百出的妖女,怎麼能吸引得擁有美好家庭的男人不能自拔呢?從法律上講,一些男人既要「家裡紅旗不倒」,又要「外面彩旗飄飄」,才會出現「小三」。
第一個定義,把男人置於崇高的地位,而貶低女人;第二個定義,表面上看是把女人置於崇高的地位,而貶低男人。其實不然,在現實生活中,這兩種情況都有,或者更具體地講,很多案例中,這兩種情況或多或少地存在於同一個「小三」事件之中。貶低女人,或貶低男人,都是法律或道德至上者給予他人的一個精神枷鎖,而沒有從「人性」的角度去看待現實中的男女。
所以,無論如何,「小三」出現的原本,就是男人的錯!男人沒有給那個女人一個名份,從而,那個女人獲得了「小三」的地位!因為現代《婚姻法》規定了一夫一妻制。假如一夫一妻制不存在,也就沒有「小三」了。無論如何,從現代《婚姻法》的角度來看,我們都不應該責備「小三」,而更多地應該去責備那個男人!當然,你也可以換個角度,說男人女人都沒錯,而是《婚姻法》的錯。
那麼,「小三」與中國歷史又有什麼關聯呢?
我們「回到」一夫多妻制的時代,據說,秦始皇是中國歷史上開創「妻妾成群」的第一人。
在秦始皇時代,雖然沒有「三宮六院」之名,但秦始皇在消滅六國統一全國以後,就下令修建阿房宮。秦始皇將6個各諸侯國的君王妻子們統統歸己所有,並將她們一起安置在阿房宮裡,每人一套別墅。與其說秦始皇是為了地盤去統一六國,不如說是為了「妻妾成群」而去佔領諸侯國。或者這兩種因素都有。
其實,中國古代的皇帝一直就是有皇妾的,那時候的正式名份稱為「妃」。早在夏商周時代,黃帝就有了妃子嫘祖,大禹的妃子是塗山氏;妲己是商朝最後一位君主商紂王的妃子。這些妃子們,極大地影響著朝政,改變了中國歷史!
這皇妾,這妃子,也就是「小三」,是合法的「小三」,皇帝就是法律。周朝以後各個朝代,直到唐宋元明清,「三妻四妾七十二妃」,「小三」不斷。不談家族、種族和血緣,從這一點來看,皇帝的婚姻是絕對自由的,歷史也因「小三」而改變。在中國歷史上,「大刀闊斧」地改變中國的「小三」,要算是武則天和慈禧太后了。
再看看古代藝人文人:中國古代4大美女,3個是小三:西施、貂蟬、楊玉環。其他的還有蔡文姬、文成公主、李師師、柳如是、陳圓圓、李香君、董小宛、趙姬等等,也是「小三」。宋氏3姐妹中也有兩個呢!她們都是推動或影響中國歷史的重要人物!
根據有關史料考證記載,清朝的開國皇帝鐵木真最多有44個妻子,其他各朝代的皇帝們也只有2人到17個妻子。當然,妃子還不算在內。接下來,溥儀,5次婚姻,或者說有5個妻妾,4個「小三」;袁世凱,1妻9妾,算是有9個「小三」;孫中山,4次婚姻;蔣中正,4次婚姻;毛澤東,4次婚姻…………
對於後面這幾位,有人要問:離婚之後再婚的妻子,怎麼算是「小三」呢?其實,在中國古代,一般不講離婚,除了「休妻」。而在皇室之內,那就更沒有「離婚」的必要了,全憑皇上一句話。「離婚」與「再婚」,只不過是19世紀後半葉,從西方傳入中國的一種法律制度。
南京國民政府於1930年頒布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離婚法》,中國從此告別了一夫多妻制,而這西方的一夫一妻制也是源自《聖經》。說簡單點:「離婚」與「再婚」,只是一張紙,法律認可的一種婚姻行為。對於19世紀後半葉以後的中國男人來講,再婚與找「小三」,說法不一樣,實質是一回事!再婚與找「小三」,都會有與兩個或幾個女人同時存在感情糾葛的情況。前者是法律認可,後者是法律不認可,可在床上都是一樣的。
一夫一妻制是一種法律,當然是國王皇上總統總理主席首相頒布的,也有人說是上帝頒布的。至於是「一夫一妻」好,還是「N夫N妻」好,那是國家管理問題,不是人性問題,更談不上婚姻自由問題。因為有《婚姻法》的約束,又不能一夫多妻,不可以「三宮六院」,那就離婚再婚,這算是合法了吧!「妾」或「妃」就有了新的名份----後妻。魯迅,兩次婚姻;郭沫若,3次婚姻;薄熙來,兩次婚姻;劉志軍,3次婚姻…………那麼,這些現代「小三」中,極大地改變中國歷史的,就要數江青了。當然,當今也有厲害的,那就是薄谷開來。
看看如今中國的政界、商界、演藝界的那些名流,有幾個不是有幾次婚姻的?正因為有了這些轉正了的「小三」,或者說是法律上的「後妻」,中國的政界、商界、演藝界等等,才會發生如此翻天覆地的變化。她們當中,絕大多數都是善良的。中國有句名言:每個成功男人的背後,都有一個偉大的女人!由此可見,「小三」並不全都是一個貶義詞,而是一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中性詞。
不過,「小三」改變中國的普遍性,存在於當今中國的官場。由「小三」推倒「貪官」的事實,就可見一斑。這時候的「小三」,是真正「垂簾聽政」的「小三」,沒有轉正的「小三」,其意義不同於前面的「小三」。當代「小三」是一波接一波、一浪推一浪;「小三」後浪推前浪,前浪倒在沙灘上;浪花朵朵只為情,大浪淘沙只因性。這樣的「小三」是貶義還是褒義,要讓歷史去定義。從人性的角度出發,人的生理需求是很正常的,這《婚姻法》應該就不正常了。存在即合理!
綜上所述,如果要寫一部「中國野史」,那麼,中國歷史不僅僅是一個由男人女人創造的歷史,更是一個由「小三」改變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