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中國率先於美國建立國際網際網路……
「稜鏡門」事件仍在發酵。
當人們議論「稜鏡門」事件時,起初認為只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問題。隨著國家法律與國家安全的涉及,當事人就變成了一個「叛國者」了。
那麼,「稜鏡門」事件到底是一個「言論自由」問題,還是一個「國家安全」問題呢?
在當今的國際網際網路之前,有幾種不同的網際網路存在。最早的莫過於1969年11月21日建立的阿帕計算機網(ARPA net),由美國「國防高級研究項目署」建立。「國防高級研究項目署」是1958年由美國國防部成立的,其目的之一就是建立一個全球高級情報傳輸系統。
1990年,萬維網(World Wide Web)開始在全世界普及;1995年以後,網際網路的發展已到了第三個階段,也可稱之為大規模的國際網際網路路階段,網路傳播以其巨大的傳播優勢向傳統的傳播媒介和傳播方式發出了挑戰。從1995年5月開始,多年資助網際網路研究開發的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宣布退出網際網路,把網路經營權轉交給美國三家最大的私營電信公司(Sprint、MCI和ANS),這是互聯發展史上的重大轉折。
從歷史角度看,網際網路在美國起步,美國佔主導的網際網路管理體制和機製為網際網路的安全、穩定運行和快速擴張奠定了最初基礎。不少國家(包括中國)也曾「搭便車」,受益於網際網路的不斷發展。但是,與網際網路已經發展成為全球關鍵性基礎設施相矛盾的是:網際網路的管理權一直高度集中於美國手中!
我們來假設一下:1990年建立國際網際網路的不是美國,而是中國!
時間延續到2013年,中國仍是一直牢牢控制著國際網際網路的管理權。這樣一來,中國只需要對網路進行「後門控制」,就可以完全控制全世界「有關國家」境內的所有主機!但這種行為是「神不知鬼不覺」的,沒有外人知道,除非有「內鬼」「告密」。因此,在某些人眼裡,中國就成了世界上的一個「大公無私」、「言論自由」、「民主進步」的偉大國家了!
相比之下呢,美國沒有網際網路的管理權,也沒有那個技術優勢。可美國也需要維護自己國家的「網路安全」、「情報安全」以及「國家安全」啊!怎麼辦?唯一的辦法,就是招募或雇傭大量的「網管」,對網路進行嚴密監控:刪貼、屏蔽、過濾等等。其結果就是:美國公民極其不滿,大呼「不民主」、「不自由」,要如何如何,要怎樣怎樣。因此,在某些人眼裡,美國就成了世界上的一個「下流無恥」、「沒有人權」、「沒有自由」、「沒有民主」的邪惡國家了!
由此可見,「人權」與「自由」的標準,都是「自己」的標準。這個「自己」就是某一地域的「統治者」,「統治者」說這個標準在多大範圍內適用,就在多大範圍內適用,並不在乎他人是否理解或接受。
元芳,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