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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哲理99條(第二輯)(45):暴力行為是人的動物本性

作者:kylelong  於 2012-12-21 07:4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哲學哲理|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關鍵詞:人生哲理, 暴力, 動物

 

每當我們在動物世界里看到動物們相互廝殺、搶佔地盤、爭奪配偶、搶劫食物時,在人類腦海里,動物世界是一片血腥爭鬥的暴力景象,我們人類便以為自己沒有動物殘暴野蠻,以文明自居、以人道自居。可我們不妨靜下來想一想:最沒有理由殺生卻要殺生的就是我們人類!最沒有理由破壞他人自由卻要破壞他人自由的也是我們人類!最有理由維護人類和平卻要發明武器用於戰爭的還是人類!老虎、獅子、鯊魚等等是為了生存必須殺生。人類殺害動物,卻是為了休閑運動、為了滿足好奇心、為了美麗的服飾、為著一快口福而去殺生。人類為著貪婪、利益或者權力,甚至不惜殺害自己的同類。這種動物行為,充分暴露了人類的動物本性。

 

當今世界,從武裝暴動到軍事政變,從「911」事件到推翻他國政府,暴力的擴大化和連鎖反應,已經讓正義無處藏身,甚至聯合國也只是個浮雲。在一個殺人和暴力合法化的偽民主時代,暴力便是主權話語。美國等西方國家用「以暴制暴」的手段來反擊恐怖主義,是最堂皇的殺人。殺人有很多理由,然而當殺戮粉墨登場后,是不會有人再樂意去為殺戮定義和尋找理由的。民眾關注殺戮本身的程度已遠遠超過了社會理所應當對正義、自由、民主等字眼的關注了。沒人可以制止這種殺人的現實,還堂而皇之地說是為了更少的人死於戰爭。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亞,下一個是誰?

 

在意識形態領域,一言堂、家長制、文字獄、官壓百姓、官場利益、商業剝削、勞動剝削、限制自由、嚴酷的法律、非人道的行為、干涉他人自由、行業潛規則等等,更是暴力行為。一些人認為,自己在網路中罵人、發泄,是自己的言論自由;還有一些人認為,自己在網路中辱罵或誹謗國家和法制,是自己的言論自由;更有人在網路中謾罵他國公民、人身攻擊,也是自己的言論自由,等等。當這種思維主導了人們思想情緒的時候,這些人便迫不及待地摒棄了人性與人道的立場,變成了不折不扣的暴力者。其實,這些自我中心主義、狹隘民族主義,也是暴力行為。

 

人與動物是一樣的,生存是最重要的。動物本性最基本的一條就是暴力,這種行為雖說與雄性激素有關,但雄性激素並非導致暴力行為的原因,而只有暴力傾向。導致暴力行為的原因包括家庭背景、教育背景、文化背景、氣候變化、生理疾病、心理疾病、社會不公、傳媒誤導、嚴酷法律、經濟利益、權力之爭等等。在相同社會環境中,大多數人能夠保持理智,控制自己的暴力傾向,依靠的是法律、道德和人性。公正的法律、規範的道德和博愛的人性,仍將是人類社會期待與追求的文明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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