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實行商品房之前,很多事業單位都搞最後一批福利房。
福利房,就是單位根據統一的分房規則和方案,給全體職工每人分配的一套房子。首先是「分房方案」,要全體職工上上下下討論好幾次,制訂者希望照顧各方面的利益,但實際上也是不可能的。比如說「雙職工」和「父子兩人」。「雙職工」只能有一套房,「父子兩人」就要兩套房。這樣一來,「離婚」的就多了。其實,有「父子兩人」這樣的關係在一個單位工作的,也就是靠關係進來的(退休的書記和當兵的兒子)。
這還不是最棘手的。按照「分房方案」,那就是「論資排輩」。一個是按照工齡計算,這個計算,大家都可以理解;另一個是按照官職加分,這個計算,職工意見很大。但「分房委員會」說了,總不能說讓書記領導和大家一樣吧?最後看看這樣兩套房:在同一層樓,書記四室兩廳,對面是一位新來的大學生,兩室兩廳。看看同樣樓層的結構,兩邊都是三室兩廳,實際上就是把這邊的房間「挖」了一間給書記。
這個不說了。「分房方案」定下來之後,到了最後,總會有一些人「分數」一樣的,那又按照什麼來劃分呢?按說應該「抓鬮」。有人說:那不行!誰的後台硬,誰就先選房!果真就是如此。
最後看看新來的大學生,拿到的房子基本上都是「頂天立地」!中間的好房子,多數都是領導幹部,以及快要退休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