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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哲理99條(第二輯)(31):如何面對「神」

作者:kylelong  於 2012-3-23 07:4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哲學哲理|通用分類:文史雜談|已有2評論

 

一提到,有人就認為神是上帝、神是天主、神是阿拉、神是佛祖等等。這是一種誤解。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也會有各種不同的、關於的表達方式,比如:戀愛男女會稱呼對方為自己的,粉絲們會稱呼自己喜歡的歌星影星為自己的;在戰場上有戰神、在商場上有商神、在賭場上有賭神,還有花神、水神、雨神等等。如果撇開宗教的、政治的、經濟的、文學的意識形態,用比較抽象的概念來統一的定義,可以簡單說:神就是一種精神!

 

精神spirit是指人的心理活動和思維活動的集合即精神包括心理學psychology[] psychics[] pneumatology範疇的概念和社會學sociology範疇的概念。如果談及心理學範疇,那就是人的心理活動,主要是指感性認識;如果談及社會學範疇,那就是人的思維活動,主要是指理性認識。前者包括知、情、意(即認知、情感、意志),是人類三種基本的心理活動,它們既相互獨立,又相互影響、相互促進,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有機的主觀意識系統。後者包括思考、記憶、智慧、智商等等,具有創造性、綜合性、歸納性、推理性、多維性、靈活性、敏捷性等特徵。很難想象,如果一個人沒有精神,TA會如何生存,因為TA心理活動和思維活動都不正常了。但如果一個人的靈魂歸向了那個自己內心所崇拜的,那就是一種精神存在,TA心理活動和思維活動都是有一個實體所依託和寄託的,無論是看得見的人或物,還是看不見的異靈,亦或是某種虛無。

 

有個偉人說過一句名言:人是要有點精神的。這個精神是一種情懷,一種境界,一種超越,一種不甘平庸、不甘屈從、不甘得過且過的血性和人品。這個精神,是指導一種超越物質存在的人生意義和人生價值。人的生命,只是一種自然之氣,動物和植物也有;但是,人生意義和人生價值,需要的是一種超越物質存在的精神力量。自然之氣只賦予物質存在以生命,精神之氣,卻能賦予這種有生命的存在以意義和價值,即使有限的生命朝著無限的方向升華,使原來依存於特定時空的有限的存在,超越了自我,成了某種永恆的存在,獲得了某種普遍的意義和價值。最容易理解的就是我們先輩的思想,比如孔子思想、孟子思想、老子思想和墨子思想等等。這種永恆,就是精神,也就是

 

    因此,面對,我們無需害怕、無需擔憂、無需不惑、無需從眾,只要是你自己內心認定的那個,那就是你人生意義和人生價值的體現,也是人類文明中最值得信仰與追求的高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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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newmoon 2012-4-8 22:20
每個人都有自己心中的神。。。。
回復 kylelong 2012-4-9 05:26
newmoon: 每個人都有自己心中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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