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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市長福特被裁定違反了市政利益衝突法, 被剝奪擔任市長的資格 ... ... ...

作者:wildtree  於 2012-12-2 09:2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轉載|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4評論

新聞

周一(11.26)上午,安省高等法院傳來爆炸性消息,法庭裁定多倫多市長福特(Rob Ford)違反了市政利益衝突法,不能再繼續擔任多倫多市長一職,並給了他14天的上訴期。福特在判決宣布后表示,他絕不會對左派力量低頭服輸,而將「牙齒和指甲並用」,為保住市長職位而戰鬥。

背景:福特的「利益衝突」事件

2010年,福特還只是多倫多市議員。市政府廉政專員發現他用了有辦公室抬頭的信紙以及其他市政府資源為自己的橄欖球基金會募捐。在一次會議上,廉政專員指出他的錯誤,並命令他賠償已經籌集到的3150元。由於這筆錢已經用到球隊身上,因此需要福特掏腰包,而他拒不執行。在廉政辦6次發出催款通知后,今年(2012)2月份,廉政專員再次把此事提到了市議會。這時已經當選為市長的福特發表講話為自己辯護,並親自投票,而市議會的這次投票結果否決了上一次會議要 求他賠款的決議。

事情到這裡本應該結束,可是在今年3月份,一個名叫保羅·馬格德的多倫多市民把福特告上了法庭。馬格德指控福特違反了市政利益衝突法中的一項條款。該條款規定:選舉產生的市政官員在某項議題涉及到他們自己的金錢利益時,不得發表意見或投票,而福特在2010年8月和今年2月的兩次會議上都為自己投了票,這是明知故犯。

儘管福特做過十幾年議員,但是他在法庭上作證時表示,他從來沒有讀過利益衝突法,沒有讀過市議員行為準則手冊,也沒有參加過任何關於利益衝突的市議員培訓。馬格德的律師說,作為市長,福特應該對他的責任有著清楚的理解。但是現在他的所作所為,是用自己的觀點來代替法律。福特否認做錯任何事,他認為他只是在為學生們謀福利。但是被對方律師幾番逼問后,他表示,如果當時有人提醒他的話,他可能不會參加投票。而他的律師辯護說,福特只是犯了一個判斷錯誤。

可是,福特的辯護並沒有打動法官,安省法官夏蘭特(Charles Hackland)表示福特在市長職務上表現出「執的權力感」,而對《安省市政利益衝突法》的政策和法條視而不顧,並判福特控罪成立,被剝奪擔任市長的資格。

福特誓言保衛市長一職

當夏蘭特判決福特罪名成立后,全國的媒體都在第一時間進行了報道,而市民也議論紛紛。然而,福特卻顯得平靜,在當天下午按照原定日程出席一項為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募捐買玩具的活動時不發一言。他中規中矩地發表了講話,好像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一樣,然後穿過人群上車離開,從頭到尾無視大批趕來看他的反應的記者,也沒有對上午的判決發表任何評論。

雖然福特表面上平靜,但是他已經做好了最後抗爭的心理準備。福特在判決后已公開表示,自己絕不會對左派力量低頭服輸,而將「牙齒和指甲並用」,為保住市長職位而戰鬥。他表示,他肯定會提出上訴,如果上訴失敗,下一次選舉時,他肯定會再次競選,名字將列在候選人名單的第一個。他認為這場官司是左派為了把他趕下台而挑起的,但他絕不會低頭服輸。

接下來的兩個星期對福特和整個多倫多市極為關鍵。對於福特來說,這可能是他最後的14天任期;而對市議會來說,則必須任命一個代理市長,或者立刻召集補選,選出一個正式的市長。如果福特上訴失敗,今天的判決得以執行的話,他將是多倫多有史以來第一個在任期內被法庭炒了魷魚的市長。

有分析人士說,夏蘭特法官的判決其實還不是最嚴厲的,因為他可以禁止福特在7年期間不得參加市長競選,但是他沒有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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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 個評論)

回復 xqw63 2012-12-2 10:23
在北美,市長只是城市的一個象徵,權力確實很可憐
回復 看得開 2012-12-2 21:28
按法辦, 好!
回復 wildtree 2012-12-2 22:58
轉一段關於市政利益衝突法的評論:

安省法律界吁修法

安省高院法官夏蘭特(Charles Hackland)公布了裁決之後,卻對他所須依據的法規限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指,「觸犯了《市鎮利益衝突法令》第5(1)條的政客必須被強行解職,這是非常嚴重的處罰,招致了很多批評,很多人呼籲對此進行修改。」

夏蘭特稱,多市前廉政委員會專員穆蘭(David Mullan)多年前就把這個條款稱作「大鍘刀」,因為無論違規行為輕重,凡被認定觸犯者,都要被強行免職。穆蘭認為這種處罰方式陳舊,「現在出現的問題是,法官無法依照違規程度或違規情節,有較大幅度進行合適的裁量。」

安省高院副首席法官坎寧安(Douglas Cunningham)也說,此法太過嚴苛,需要「中間地帶」的選項,譬如給予法官權利,暫停某政客的職務,給予某政客一個寬限期,或者免除該政客在某個委員會負責人的職務,也可訓誡此人或命令此人公開道歉。
回復 wildtree 2013-1-27 01:19
昨天上午(2013.1.25),由安省高等法院3名法官組成的小組今天上午10點半發布了審核結果,對福特無意中觸犯利益衝突原則這樣的一個「誠實的失誤」處以罷免市長的刑罰予以修改,撤銷海克蘭法官去年11月作出的原審裁決,令福特繼續擔任市長。

訴庭的法官認為,市議會無權要求福特將當初以市議員身份,為足球隊所籌的錢,交還出來,因為多倫多市法及市議員操守守則,並未有要求福特將錢交還,作為懲罰。因此即使福特於有關的會議中投票,也不會觸犯利益衝突法。下級法院的法官於法律上犯錯,認為福特未有違反利益衝突法,因此推翻法院較早前的裁決。

據悉,觸發今次利益衝突訴訟,是由於福特被指涉嫌使用市政府的信封,為他擔任教練的足球隊籌款,籌得超過3,000元。多倫多操守專員裁定福特犯規,要求他交還該筆籌得的款項,市議會也要求福特將這3,150元交還出來,但福特於市議會去年2月7日討論有關事宜的時候,也有份參與投票,結果市議會取消要求福特歸還款項的決定。但有市民不服,因此提出有關訴訟。安省法院裁定,由於福特於市議會中參與該次投票,因此裁定福特違反利益衝突法,下令罷免福特。

福特於今晨知道自己可以保住市長一職后,展露出近日罕見的燦爛笑容。他今晨步入辦公室時,職員均拍手歡呼。福特也感謝家人及市民支持,他說,無論去到油站或餐廳,均有人為他打氣,也於過去個多月以來,知道有不少支持者,令他充滿力量,可以堅持下去。

在今天中午的記者會上感謝過去一年大力支持他的市民,福特同時表示將努力再做6年市長,為市民管好多倫多-意味著福特對2年之後的連任極具信心。他表示,今次經歷令他變得謙卑,他尊重法院的裁決,也感謝法院作出這樣的裁決。福特又感謝支持他的市民,於街上及他家去鼓勵他,令他非常感動。今次經歷很有挑戰性,從今次事件中,學習到原來有這麼多人支持他,有市民跟他說,雖然當初未有投他一票,但都支持他的做法。

他也稱,會繼續履行當初的競選承諾,加強市政府的客戶服務及節省開支。市政府現時仍然有好多浪費的地方,要繼系努力。他還特別點出,兩次之多,他將於未來6年,繼係為多市服務。即餘下的兩年任期,再另加4年。他保證,市府會將多市搞得更好。他即場提出多個目,標包括更穩固的財政、新的經濟方案、一個為未來100年而設計的交通政策,以及搞好服務。

不過,贏得上訴只是暫時性的勝利,福特的危機還沒有完全過去,一份針對福特2010年市選的財務審計報告將於下周曝光,環球郵報的報道稱,這份審計報告可能導致福特再次下台。

另一方面,狀告福特的原訴人律師稱將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代表市民馬德格(Paul Magder),提出有關訴訟的律師魯比(Clayton Ruby)發表聲明,對於法院以技術性問題,放福特一馬,感到失望,尤其法院認為,馬德格提出的事實實屬正確。魯比稱,他們認為今日的裁決於法律上嚴重犯錯,因此會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請上訴。他承認,要成功上訴並不容易,但由於有關問題非常重要,尤其政治人物透過市政府說客籌款,然後將這筆款項用作個人利益,令人困擾,因此要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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