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事,
通過這種形式給您寫信,希望能得到您的關注與支持。
我叫 xxx, 男, 出生於xxxx年x月x日,中國國籍 - 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護照,出國前繫上海市民-現僑居德國。
我於1970年入伍,1987年退出現役,轉業至xxxy大學,戶口遷入上海xxx區xxxx號xxxx室。 原身份證號碼: 310110xxxxxxxx。
1989年,我曾經在上海市經貿委和xxxx研究所工作,該年10月自費出國攻讀博士學位。
(原住房系xxxx大學分配的公房,出國后依舊保留居住權並按時繳付房租等各項費用。約1991年,經學校商請,考慮到學校新進青年教師等候分配者眾多,我們同意將該處住房騰出轉讓那些住房困難的年輕教師居住)
2016年xx月xx日,我已經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法定退休年限(60周歲).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退休法律條文的規定: 凡繳納社保退休金滿15年以上者可享受社保退休待遇。我服兵役的時間超過15年,法律上有享受退休社保待遇的權利,但是因為我在國內無身份證,無戶口 (1989出國人員必須上繳身份證,註銷戶口方能領取護照),因此無法建立社保賬戶,更無法享受一個中國公民應該享受的退休權利。
2013年,我通過網路聯繫上海社保機構反映我的基本情況。上海社保機構回電轉告,我需要用身份證在60周歲之前建立社保賬戶,並補交一個月以上的社保費。
2013年,我專程去xxx區xxx路派出所要求恢復我的身份證,以便合理合法地建立自己的社保賬號。派出所要我去找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我 電話聯繫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他們建議我去找上海市僑聯。
2013年, 我電話聯繫上海市僑聯,描述了我個人的情況。他們的答覆:可以辦,但是要回國定居3個月以上, 在上海還要有房產。當他們了解到我在國外工作,法定退休年齡67周歲時, 僑聯說我的情況特殊,他們不知道該如何辦理,要我去找他們的領導。
2015-2016年,我多次通過網上熱線,市長信箱向上海市人民政府反映我的情況。人社局的答覆:他們無權干涉戶籍管理, 但只要恢復上海市戶籍,就可以建立社保賬戶。
綜上所述,類似的循環已然形成一個死結:海外中國公民 (華僑)- 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護照 -無身份證 - 無社保賬戶- 派出所- 出入境管理局 - 僑聯 。。。。。。
儘管我為國家工作的時間很有限,但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在國外都遵紀守法,擁護,愛戴自己的祖國,也真誠地希望政府能公正地處理一個有著18年軍齡的轉業軍人的合理要求。
祝安康!
xxx
電子信箱: xxxxxx 德國手機:xxxxxxxx
地址:xxxxxxxxx
附上1)原戶籍證明 2)轉業證明3 護照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