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礦工獲救引發的思考
10/14/2010
69天的努力,33名智利礦工獲救,這樣的奇迹無疑讓全世界驚喜,讓全人類感動,智利政府和人民為世界演示了一個可歌可泣的人類文明史上的讚歌。
當網友拿這個奇迹和中國礦難比較並譴責中國地方政府和私企礦主對中國礦工沒有仁義道德,發生礦難缺乏持之以恆救援措施的時候,筆者不禁想說:你們的指責沒有道理,你們的指責正如大炮轟蚊子,把火力使錯了地方。
一個國家在對社會災難進行救援的過程中,在考慮人道主義的同時,更多的時候,是基於社會經濟和文化等因素來考量救援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的。你不可能指望在泰坦尼克號沉沒一個星期後,派遣足夠的人力物力對沉沒周圍的海域進行地毯式搜索,那是嚴重違反科學的傻冒行動。
如果有網友不明白其中的道理,筆者不妨在這裡舉一個淺顯易懂的例子。
我們知道,苯是工業中最常用的一種有機化合物,也是生產過程中發生職業中毒中最常見的一種,中國制定了苯在生產車間空氣最高允許濃度為40
ppm,而美國的衛生標準為0.1 ppm,即使是短時間接觸,其最高濃度也不得超過1 ppm
(http://www.ccohs.ca/products/databases/samples/npg.html)。也就是說,中國的生產環境中,苯的允許接觸濃度是美國的40-400倍,這是社會經濟和文化現狀所決定的。
美國出現一例工傷和職業健康損害,可能發生的賠償金額足以讓企業傾家蕩產,在美國人權的字典里,人的生命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但在中國完全不是這麼回事,人命是可以討價還價的商品,這是為什麼有些官員或是富人經常發狠:弄死你也就賠個10萬20萬。
咱在這裡不是提倡草芥人命,咱希望眾多網民們用腦袋思考一下,如果在40
ppm濃度下工作,導致工人出現1%傷害並賠償1000萬,和要求全中國所有和苯有關的企業改變企業流程,讓生產環境苯的濃度下降到1
ppm,可能發生的費用是1000萬的數百倍,那麼,作為一個決策者的你,你會如何選擇呢?答案應該不言而喻吧。
智利礦難的援救也是這個道理。
指望中國礦難發生后,地方政府和礦主花足夠的人力物力進行希望渺茫的數十天的搶救,實在是天方夜譚。所以,在這點上指責政府和私營老闆草菅人命是沒有道理的,但從智利政府本次搶救礦難的科學實踐中,我們需要汲取太多的經驗和教訓了。
對採礦這樣的高風險職業,預防措施極為重要。本次智利礦難礦工們能夠存活的首要條件是:採礦主業區有很多避難所,而避難所的設置很科學,當發生塌方后不會因為缺氧等因素而死亡,這是為什麼智利的救援隊伍沒有放棄救援,直到第17天,才發現礦工們全部安然地活著,把人類史上69天的礦難救援載入史冊。咱相信中國國有的企業大多安全設施相對較好,真正出現問題的一般是私營企業,這就為地方政府管理部門提出了一個課題:具有什麼樣的安全措施才可以批准開採?當發生礦難的時候,救援的應急措施和時間規定有哪些?就中國的現狀而言,礦難救援開展10天後,再寄希望不放棄救援似乎不科學,畢竟,任何現場指揮的領導,是沒有這個魄力承擔「費力又不討好」的決定的。
汶川地震是個很好的例子,在那種高溫高濕的環境中,連續尋找生命10天後,再花大的人力物力尋找萬分之一活著的生命,已經是不科學的舉動了,大家不要相信政治家們「只要有1%的希望,我們就會以100%的努力進行搶救」,政治口號人人會喊,但生活中的決策不是作秀,不是智利總統在救難現場的幾句振奮人心的話,救難是需要理智和科學的反應來決策的一個過程。試想,花上數千萬資金,去尋找未必存在的一個生命,那是西方發達社會一幫吃飽了沒事幹的「超人道主義者」表現過剩的人類價值觀的行為,那不是現階段中國社會解決溫飽后所具有的理智而科學的行為方式。
沒有政府官員和企業主是希望死人的,但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企業主和與企業主有利益關聯的政府官員的初衷,正是這樣的初衷,才導致了中國礦難此起彼伏。不要對發生礦難後進行「智利式」的援救寄予過高希望,不要在出現救援奇迹后感謝國家感謝黨,我們真正需要做的,是從預防的角度,把防止發生礦難的措施實施到位,尤其是那些參與開發礦山企業的政府官員,請把你們的股份和利益撤出開礦行業,預防措施就可能到位,中國的礦難就會少很多很多。
「智利式」的救援奇迹,不在中國發生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