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一大早,張三就跑到客廳大聲說道:「老爸,老媽,告訴你們一個天大的好消息,我馬上要和鎮上最漂亮的姑娘李四結婚了,她家就在咱們隔壁。」
父親聽后沒有說話。晚餐后,父親把張三叫到一邊說:「孩子,我和你媽結婚20多年了,她是一個了不起的女人。只是她在卧室里太拘謹,不給力。所以這些年來,我沒少在外面招花惹草,這鎮上有不少我的相好。實話告訴你,李四姑娘是我的親女兒,是你同父異母的妹妹,你不可能娶她。」
聽了父親的話,張三傷心欲絕。。。。。。
8個月後張三終於從陰影中走了出來,他再次開始約會別的女孩。
一年後,他回家自豪地宣布:「老爸,老媽,我的女朋友王五同意在今年六月份和我結婚,她家也住在我們這個鎮里。」
父親聽后又不言語,一會兒私下對張三說:「兒子呀,你有所不知,王五也是你同父異母的妹妹。」
張三再也忍不住了,他決定把父親的這些醜事告訴母親。
「爸爸做了太多傷天害理的事, 害的我一輩子不能結婚。」 他對母親抱怨道。 「每次我談戀愛,爸爸都會說,我約會的女孩是我同父異母的妹妹,不知道在這個世界上,我到底有多少個妹妹?」
看著兒子難過的樣子,母親輕聲嘆了口氣,然後小聲說道:「兒子放寬心,不要理這個糟老頭子,他實際上不是你的親生父親。」
註:
人類生育的歷史告訴我們,血緣過近的親屬通婚,容易把雙方生理上的缺陷遺傳給後代,影響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而沒有血緣親屬關係之間的婚姻,特別是異族通婚可以創造出在體質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強健的人種。現代社會,各國法律都禁止一定範圍內的血親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