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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4樓 遊客 (76.216.x.x) ] 發表於 2019-12-9 14:05
火勢不大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199.30.x.x) ] 發表於 2019-12-9 10:44
Hong Kong:  enjoy freedom!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24.125.x.x) ] 發表於 2019-12-9 09:55
一定的,那個現在沒人再提的爆眼女也是同類人搞的,還有那個被活烤的老伯,正好做併案偵查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73.71.x.x) ] 發表於 2019-12-9 09:18
自己玩自己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69.168.x.x) ] 發表於 2019-12-9 09:15
香港這樣法律誰遵守? 警察早上抓犯,法官幾小時後放人。好像小孩子玩遊戲一樣。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67.166.x.x) ] 發表於 2019-12-9 08:53
問題是就地正法,可能把自家人幹掉了。所以這些真正的罪犯從來抓不住。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73.93.x.x) ] 發表於 2019-12-9 08:35
對放火的暴徒應該就地正法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99.203.x.x) ] 發表於 2019-12-9 08:22
縱火的為什麼不抓??那麼多監控人臉識別幹什麼吃的???分明就是栽贓陷害,下流無恥!!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72.135.x.x) ] 發表於 2019-12-9 07:51
繼續釋放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96.230.x.x) ] 發表於 2019-12-9 07:10
香港是香港人的,他們有能力自理財政。國務院只需按規定收稅。一國兩制,兩制二府,中醫不要去指導西醫院。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50.98.x.x) ] 發表於 2019-12-9 07:09
背後黑手是共匪。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99.255.x.x) ] 發表於 2019-12-9 07:05
遊行組織者應該負有法律責任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67.170.x.x) ] 發表於 2019-12-9 06:58
栽贓陷害,下流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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