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取款被銀行盤問且報警,說好的取款自由呢?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11月5日,有網友發文講述自己在山東東營某銀行取款時被銀行盤問並報警的經歷。相關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東營市反詐中心規定取現1萬元以上都需說明取款用途以及資金來源,這邊核實比較嚴格,主要是為了防範用戶資金被詐騙。(據11月5日大河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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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當事網友表示,他當時在東營出差,正好趕上朋友婚禮,於是想去銀行取點現金隨禮(低於5萬元),但櫃員連續詢問「取現是什麼用途」「上個月某某某的人給你轉了若干元,這筆錢是什麼」。由於沒有「積極配合」,櫃員隨後表示:已經打電話給反詐中心和派出所,但是電話沒人接,現在只能讓反詐中心出警來向你核實。最後,當事人沒有取款就離開了。
前兩天,江西有電信運營商在用戶辦理新手機卡時,要求提交無犯罪證明引發熱議,工作人員稱這也是反詐工作需要。這種層層加碼的行為,後來被監管部門叫停,要求整改。
不管是銀行還是電信運營商,不可否認肩負反詐的責任,但不能頭髮眉毛一起抓搞一刀切,將每個用戶都當作是詐騙分子對待。銀行客戶取錢,不管金額大小,只要盡到自己提醒和調查義務就行,豈能因此拒絕用戶取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在沒有任何證據表明用戶有電詐嫌疑的情況下,憑什麼不讓用戶取款?這明顯是違規行為。
而且,銀行還盤問當事人此前一筆轉賬記錄的來源和目的,不僅讓人體驗不佳,這種盤問行為還讓人懷疑在侵犯他人隱私。更讓人疑惑的是,既然當地要求比較嚴格,那為何反詐中心的電話又打不通,讓用戶在營業廳白白耗了半天?難道,反詐中心不出警,銀行就不辦理萬元以上的現金業務了嗎?
反詐很重要,但不能私自提高門檻,層層加碼,給用戶帶來不便。銀行對客戶的盡職調查制度,不能變為不讓用戶正常取款的強制關卡。銀行有必要通過建立異常賬戶和可疑交易監測機制,來提高反詐的精準度,而不是對每一筆轉賬進行審核,並要求警方來核實。否則,這既是在給用戶增加麻煩,自己也會陷入繁瑣的流程當中,增加業務成本。
反詐應該回歸常識,別總想著多一道審核環節是好的,還要看具體效果。建議當地對反詐中心的電話為何接不通、銀行有無權利拒絕用戶取款、1萬元以上取款需要調查來源和用途的依據是什麼等問題給出明確的說法,以回應公眾關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