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已辭去娃哈哈集團董事長、法人代表等職務

京港台:2025-10-11 01:25| 來源:界面新聞 | 評論( 5 )  | 我來說幾句

宗馥莉已辭去娃哈哈集團董事長、法人代表等職務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10月10日,澎湃新聞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宗馥莉已於9月12日向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辭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及董事長等相關職務並已通過集團股東會和董事會的相關程序。

  娃哈哈回應宗馥莉辭職屬實10月10日晚,界面新聞自一位娃哈哈內部人士獲悉,宗馥莉已於9月12日向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辭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及董事長等相關職務並已通過集團股東會和董事會的相關程序。

  娃哈哈集團對界面新聞表示,宗馥莉辭職屬實

  一名消息人士表示,宗馥莉此次辭職,是因為商標使用「不合規」,宗馥莉決定經營自己的品牌「娃小宗」。

  

  天眼查任職信息顯示,宗馥莉名下關聯210餘家企業,其中200餘家為存續或開業狀態,包括娃哈哈商業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等,宗馥莉在上述企業中分別擔任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並持有10餘家企業股份。

  

  

  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1993年2月,註冊資本約5.26億人民幣,由杭州上城區文商旅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宗馥莉、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基層工會聯合委員會(職工持股會)共同持股,其中宗馥莉持股29.4%。

  

  9月13日,據藍鯨新聞報道,娃哈哈或使用新品牌「娃小宗」。

  杭州娃哈哈宏輝食品飲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輝食品)的一份內部文件顯示,自娃哈哈集團創始人離世后,公司一直努力推進解決各項歷史遺留問題,為維護「娃哈哈」品牌使用的合規性,公司決定從2026年新的銷售年度起,更換使用新品牌「娃小宗」。

  天眼查信息顯示,宏輝食品控股股東是杭州宏宸營銷有限公司,後者持有宏輝食品100%股權。而杭州宏宸營銷有限公司是宏勝飲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勝集團)100%控股的公司。此外,天眼查信息顯示,「娃小宗」的商標目前歸宏勝集團所有,商標申請日期顯示為2025年5月。

  被傳接受調查的娃哈哈核心成員嚴學峰已正常上班

  10月10日,界面新聞自兩處信源獨家獲悉,娃哈哈集團的核心成員嚴學峰,已於10月5日被解除立案審查,目前已經回到宏勝集團正常上班。

  就此界面新聞向娃哈哈官方求證,暫未得到回應。

  10月2日,財新網報道稱,嚴學峰因涉嫌違紀,被杭州市上城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立案審查,立案通知書已經發送給娃哈哈集團黨委。隨後,界面新聞致電杭州市上城區紀委,但未能得到回應。

  

  嚴學峰

  在嚴學峰傳出被調查之後,又出現了「宗馥莉被調查」的傳聞。對此,10月9日,一位接近娃哈哈集團的人士向界面新聞表示,宗馥莉目前正常上班。

  根據界面新聞了解,嚴學峰現為宏勝飲料集團有限公司生產中心總監,是宏勝集團公司的核心高管之一。天眼查的工商資料還顯示,嚴學峰還在娃哈哈有關聯的189家公司中擔任監事。

  公開資料顯示,除了法人代表,嚴學峰還是杭州訊爾城通商貿有限公司經理,該公司的董事和監事分別是宗馥莉和祝麗丹。

  根據財新網的報道,訊爾城通商貿是浙江娃哈哈飲用水有限公司的唯一經銷商。2025年4月起,娃哈哈經銷商接到通知,全部將貨款打到訊爾城通商貿公司,該公司由宏勝飲料集團全資控股。

  財新網的報道還稱,桶裝水成本約每桶1.6-1.7元,訊爾城通商貿進貨價格為2.75元,銷售給經銷商的價格是7元。也就是說,迅爾城通商貿拿走了更高的銷售利潤,而這一部分利潤被騰挪到其股東方宏勝飲料集團。

  上海娃哈哈飲用水有限公司遭到同樣的利潤切割。「上海娃哈哈飲用水工廠關廠也與訊爾城通商貿作為經銷商把利潤截胡有關。」上述娃哈哈內部人士向界面新聞透露,但這一猜測尚未得到娃哈哈官方證實。

  今年9月,娃哈哈上海工廠(上海娃哈哈飲用水有限公司)另起爐灶推出「滬小娃」品牌桶裝水,產品與此前生產的娃哈哈桶裝水一樣,起因就是品牌授權爭議引發的工廠停工,在此之前,由於桶裝水運輸的特殊性,該工廠一直是擁有生產和銷售權的娃哈哈子公司,如果銷售權被剝奪,利潤將大幅下滑。

  

  北京永輝超市貨架上的娃哈哈瓶裝水(圖片拍攝:界面新聞 趙曉娟)

  公開資料顯示,浙江娃哈哈飲用水公司與上海娃哈哈飲用水有限公司的大股東均為浙江娃哈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而浙江娃哈哈實業的背後則是杭州國資持股的娃哈哈集團。

  此外,娃哈哈還有品牌和商標方面的新動作。

  今年9月,娃哈哈還下發了新一年度(2026年)更換使用新品牌「娃小宗」的通知,理由是為維護「娃哈哈」品牌使用的合規性,界面新聞獲得的一份《關於開展2026銷售年度經銷商溝通工作的通知》給出了更多背後原因,「因複雜的歷史相關問題不能在近期得到有效地解決,導致公司經營始終暴露在相關法律風險之下。因此,我們不得不做出以上的安排,在現行股權架構下,『娃哈哈』商標的使用,須獲得娃哈哈集團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否則任何一方均無權使用。」

  不過對於「娃小宗」這一品牌的相關產品,目前在各大電商平台、娃哈哈官方網站上暫未銷售。

  

 

        更多大陸資訊 文章    >>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10-12 11:41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