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最慘空難致228人身亡 空客無罪!16年後再審

京港台:2025-9-29 23:28| 來源:新歐洲 | 我來說幾句

法國最慘空難致228人身亡 空客無罪!16年後再審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2009年6月1日凌晨,法國航空公司AF447航班從巴西里約熱內盧起飛,預計飛往巴黎。然而,就在飛機飛越大西洋時,它突然從雷達中消失。

  數小時后,這架編號為AF447的航班被確認墜毀,機上228人無一生還。他們來自33個國家,其中包括72名法國人、58名巴西人。

  這是法國民航史上最慘烈的空難之一,掀起了全球航空安全體系的深刻反思。

  時隔16年,這起災難再次登上法庭。2025年9月29日,AF447空難案在巴黎進入二審階段,法國航空(Air France)與空中客車公司(Airbus)再次成為被告。

  

  讓我們先來回顧下當年這場空難。

  2009年6月1日凌晨,法國航空AF447航班從里約熱內盧起飛,計劃於第二天清晨抵達巴黎戴高樂機場。執行任務的是一架空客A330-203型飛機,註冊編號F-GZCP,機齡不滿5年。

  航班起飛時一切正常,飛機穩步爬升至巡航高度約10,700米(35,000英尺)。然而,就在穿越赤道附近的熱帶輻合帶(ZCIT)時,災難悄然開始醞釀。

  這一區域氣候極為不穩定,常年充滿強對流和雷暴,是全球航班中最難飛越的地段之一。AF447此時正處於夜間飛行,雷達監控範圍受限,能見度極低。

  

  在強雷暴氣流中,飛機三根用於測量飛行速度的皮託管被結冰阻塞,導致飛行電腦接收到衝突和不可信的空速數據。系統識別異常后,自動駕駛系統與自動推力控制隨即斷開。

  機組瞬間面對「儀錶癱瘓+全手動操作」的極端情境,但並未立即意識到飛行狀態正急劇惡化。

  副駕駛本能地將操縱桿向後拉,誤以為飛機在下墜,可實際上飛機已經處於高攻角爬升狀態。飛行速度持續下降,升力喪失,飛機進入失速(stall)狀態。

  三名飛行員在接下來的4分23秒中始終未能辨識真正問題,亦未能實施有效改正動作。整個過程中,沒有一名飛行員說出「失速」二字。

  

  凌晨2點14分,飛機以每小時933公里的速度撞向大西洋,機體瞬間解體,機上228人全部罹難。這是法航歷史上最慘烈的一次空難,也是空客A330機型所涉及的最嚴重事故。

  

  事故發生5天後,第一批海上搜救船隻在事故海域打撈起部分乘客遺體和殘骸,但未能發現黑匣子和主機體結構。最具代表性的是一張飄浮在海面的法航機尾照片,成為這場空難的象徵。

  

  直到2011年,法國當局展開第三次深海搜尋,搜救人員才藉助深海機器人,在近4000米深的海底找到了飛行數據記錄器(FDR)和駕駛艙語音記錄器(CVR)。

  黑匣子保存完好,記錄揭示了完整的災難過程,為事故調查提供了關鍵證據。

  由法國民航安全調查分析局(BEA)主導的調查最終指出:

  飛機在強對流天氣中遇到嚴重結冰現象,皮託管失效導致飛行速度讀數

  喪失;

  自動駕駛解除后,飛行員未能正確識別並應對失速狀態;

  駕駛艙內的溝通混亂,未形成有效處置策略;

  最終因錯誤操作與缺乏訓練,飛機持續處於失速狀態直至墜毀。

  這是一場由「設備失靈」引發的「認知失控」悲劇,也成為飛行員培訓和人機交互系統改革的經典案例。

  

  在長達十年的技術調查后,2019年7月,巴黎檢方終於提出指控:法航涉嫌未對飛行員提供充分培訓,尤其缺乏對皮託管結冰、自動駕駛解除后應急操作的系統訓練,建議僅起訴法航,對空客作出「不起訴」決定。

  一個月後,法院駁回檢方決定,認為空客未能有效預警皮託管缺陷風險,未及時通知全球航空公司並採取防範措施,要求兩家公司一起受審。

  2023年4月17日,巴黎法院一審判決宣布:

  刑事部分:兩家公司均被宣判無罪。民事部分:法院認定兩家公司存在過失,構成「加劇事故發生幾率的錯誤」,應承擔「喪失機會」的民事賠償責任。

  當時法院指出:儘管存在疏漏與失職,但「沒有確切證據證明這些過失直接導致事故發生」。

  這個結果,令眾多遇難者家屬感到難以接受。

  

  2023年4月底,巴黎檢察院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啟動二審程序。理由是:

  「為了使法律賦予的上訴權利得以充分實施,有必要提交更高級別的司法審查。」

  於是,今天,在巴黎上訴法院(Île de la Cité司法宮),AF447空難二審正式開庭。二審將持續至11月底,每周周一至周四下午舉行聽證會,數十位專家、工程師、飛行員、原告、律師將陸續出庭作證。

  

  這一次,法航與空客面臨的指控與一審相同,但焦點更集中:

  法航是否未能提供足夠的飛行員培訓以應對關鍵儀錶故障?

  空客是否明知皮託管存在系統性問題而未及時召回或更換?

  這兩者的疏忽是否構成了「過失殺人」?

  如果被判有罪,那麼,最高可能面臨225,000歐元罰款(依據當時法國刑法對法人的處罰標準)。

  

  其實,在過去的16年裡,有不少人放棄尋找真相。

  在一審時,曾有489名原告方加入訴訟,包括476名個人與13家法人機構。

  到二審時,人數降至281人。部分家屬已選擇不再繼續訴訟,也有不少人仍堅持希望司法給予明確答覆。

  比如,Ophélie Toulliou的哥哥Nicolas是遇難者之一,她出席每一次庭審,將所有細節記錄下來,再分享給無法到庭的家屬。

  「第一場審判讓我們生生有疑,就像遠遠看見了真相,卻抱不住件。」

  Danièle Lamy是一位失去兒子的母親,也是「AF447遇難者支援協會」會長,她描述:

  「事故前幾個月,皮託管結凍故障已經頻繁發生,但綜合、通知、更換都條條缺失。它不是意外,是被拔出的災難。」

  

  好在,他們的堅持有了回應,就如同遇難者家屬代表律師所言:「有些人已經精疲力竭,只想翻篇;而有些人仍在為真相、為尊嚴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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