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離婚冷靜期毒殺兒女,作案前帶娃吃飯稱...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今年5月22日凌晨,貴州省遵義市鳳岡縣發生一起慘劇,男子劉某傑在離婚冷靜期將其10歲的兒子和7歲的女兒毒殺。8月19日,極目新聞記者從被害孩子親屬處了解到,該案將於8月21日在遵義市鳳岡縣法院開庭審理。
孩子舅舅黃先生告訴記者,他們是四川達州人,其姐姐黃雲(化名)外出廣州打工時認識了遵義鳳岡的劉某傑,2014年兩人結了婚。但在黃先生眼中,劉某傑不務正業,曾以投資和買房的名義借錢,最後虧損,劉某傑還曾家暴過姐姐,兩人鬧到了派出所,「他曾下跪說保證不會對我姐姐動手」。
遇害的兄妹(受訪者供圖)
黃先生稱,姐姐因為想帶孩子在貴州上學,於是2024年5月從廣東回到鳳岡縣租了房,還找了一份主播的工作謀生,每個月能掙四五千元。今年5月,劉某傑外出回到貴州。5月17日,姐姐提出了離婚,但當天下午,劉某傑回家將黃雲捆綁,拿走了她的身份證和手機,直到次日姐姐才逃了出來。兩天後,劉某傑又同意離婚了,雙方簽署離婚協議,進入30天的離婚冷靜期。5月21日,姐姐再次被劉某傑拿農藥威脅和捆綁,黃雲報警后逃離。
黃先生提供的鳳岡縣公安局行政複議答覆意見書上顯示,今年5月18日至5月22日凌晨案發前,一共有三次報警。第一起是5月18日23時54分許,劉某傑在鳳岡縣某公寓撥打110稱,因家庭矛盾妻子黃雲外出公寓,請求公安機關幫助;第二次是5月21日15時03分,黃雲到派出所稱,自己在家被丈夫劉某傑捆綁並拿農藥威脅;第三次報警是5月21日18時27分,黃先生異地撥打110稱,聽姐姐說她被劉某傑捆綁毆打致傷,姐夫還買了敵敵畏,揚言要殺了姐姐。
黃先生還提供了與劉某傑的聊天記錄,5月21日18時19分,黃先生質問劉某傑是否將姐姐打傷,還發去了姐姐受傷的照片,劉某傑沒有正面回答,而是表示要到醫院做檢查才認可。
劉某傑將遺書發給了黃先生(受訪者供圖)
直到5月22日凌晨2時3分許,劉某傑將遺書發到了家人群。劉某傑在遺書中承認自己在2016年打過妻子,后再無打人行為,妻子身上的瘀青是拉扯過程中造成的,還說妻子曾經出軌。黃先生說,劉某傑也將遺書私聊發給了他,還讓他轉達給姐姐。
收到劉某傑發來的消息后,黃先生趕緊報警並聯繫兩方家屬。警方趕到現場時,兩個孩子已出現中毒癥狀,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劉某傑自殺未遂,經搶救后脫離生命危險。
劉某傑作案前發文「最後的狂歡」(受訪者供圖)
案發後有網友發現,5月21日22時許,劉某傑在社交平台發布了帶著孩子吃飯玩耍的圖片和視頻,配文「最後的狂歡」。
「每次吵架,都要把我關在家裡收我手機,收我身份證,不讓我上班,對我動手,不是第一次了。」對於劉某傑指控她出軌的說法,黃雲予以否認。黃雲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劉某傑好吃懶做不想上班,只想著掙快錢,還曾網路賭博過,哪怕外出打工還找她要錢,「我們經常吵架,吵到沒什麼感情了,一直為了孩子忍著。這次決定離婚是因為他不上班,找我要錢,還不讓我去上班,所以就想著自己帶好兩個小孩,離了婚不管他了。」
黃雲稱,事發前她逃了出來,很擔心孩子,向雙方父母都打了電話求助,沒想到劉某傑真的對孩子下了毒手。直到現在,她也無法接受孩子遇害的事實。這次開庭,希望能嚴懲劉某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