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國家發放育兒補貼,為什麼有的人"不領情"?

京港台:2025-8-4 11:07| 來源:風聲 | 評論( 3 )  | 我來說幾句

媒體:國家發放育兒補貼,為什麼有的人"不領情"?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日前,中辦、國辦發布《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立即成為熱點。

  《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規定,從2025年1月1日起,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3周歲以下嬰幼兒發放補貼,至其年滿3周歲,其中,對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滿3周歲的嬰幼兒,按應補貼月數折算計發補貼。根據該方案,育兒補貼按年發放,現階段國家基礎標準為每孩每年3600元。對按照育兒補貼制度規定發放的育兒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在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等救助對象認定時,育兒補貼不計入家庭或個人收入。

  事實上,自從中國共產黨在二十屆三中全會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中提出「建立生育補貼制度」以後,特別是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要「發放育兒補貼」之後,社會上對國家層面的生育補貼政策早就已經有了相當高的預期。

  現在實施方案落地了,社交媒體上一些網友又稱,一年3600元,不夠養孩子啊。算滿3年,一共10800元,有人會為了這麼一些錢去生育一個孩子嗎?「那樣做,不是為了得到一勺子醋,而去買了一盤餃子么?」甚至有人調侃稱,除非給我送房子,我才會生。

  這次發放育兒補貼,是政府拿出「真金白銀」補貼育兒家庭,也是我國首次對居民發放普惠式現金補貼,意義當然不可小視。一般估算,全國每年將有兩千多萬名嬰幼兒可以領取到現金補貼。有論者強調,育兒補貼是一項「投資於人」的重大政策舉措,充分體現了國家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視。

  那麼,為什麼還會有這麼多的人「不領情」呢?下面就來簡要地分析一下其中的原因。

  

  地方性補貼政策,拉高了大眾的預期

  根據有關方面的統計,截至2024年11月,已經有23個省份的不同層級政府出台了生育補貼政策,其中有3個省份已經實現省級層面的政策覆蓋。

  雖然此前各地出台的育兒補貼方案往往針對二孩及以上,很少有地方政府將一孩納入補貼範圍,但是相比較而言,此前各地出台的育兒補貼標準大多高於現在落地的全國補貼標準,而且有不少地方的政策也已經將一孩納入了補貼範圍。

  

  例如,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的補貼方案是:一孩,一次性補貼1萬元;二孩,每年發放1萬元,持續至5歲,總額5萬元;三孩,每年發放1萬元,持續至10歲,總額10萬元。這個力度高於全國標準。

  陝西省寧陝縣的補貼標準是:二孩,每月600元,發放至3歲,總額2.16萬元;三孩,每月1200元,發放至3歲,總額4.32萬元。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補貼標準是:二孩,每月500元,持續3年,總額1.8萬元;三孩,每月1000元,持續3年,總額3.6萬元。

  湖北省天門市的補貼標準是:二孩,每月800元,持續3年,總額2.88萬元;三孩,每月1000元,持續3年,總額3.6萬元。(該市還補貼「房票」。)

  黑龍江省伊春市的補貼標準是,二孩,每月500元,持續3年,總額1.8萬元;三孩,每月1000元,持續3年,總額3.6萬元。

  以上列舉的若干地方政府對二孩及以上的補貼標準,均高於此次出台的全國標準。事實上,已經出台補貼政策的其他地方,對二孩及以上的補貼,只有少數不比全國標準高。

  儘管此前很少有地方政府對一孩進行補貼(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是一個突出的例外),但是對二孩及以上的補貼,已經大幅拉高了人們對全國補貼政策的預期。所以當全國補貼方案落地之後,固然是預期兌現,但許多人產生「不過如此」的感慨。(詳見附表。)

  附表:各地出台的生育補貼政策(不完全統計,有些地區另有房票等其他形式的補貼,未列出)

  

  

  社會撫養費與育兒補貼,怎麼算合理?

  傳統看法是,父母或長輩對生兒育女更加重視也更加急切,他們也是「催生」「催婚」的重要力量,有意思的是,朋友圈和社交媒體上,父母輩對此次育兒補貼政策的反應也不是非常熱烈。

  他們中有些人持這樣一個觀點:以前我們多生一個,罰得挺凶,現在要我們多生幾個,只給這麼點錢?

  當然,生育是個人和個體家庭的決策,也許不應該把責任推給政府,但是這種說法反映了不少人的感受。對新生兒補貼三年、每年3600元這個標準,到底是根據什麼依據確定的?

  

  計劃生育時代,城市地區普遍實行獨生子女政策,農村地區普遍實行「一孩半」政策(即頭胎是女孩可生二胎,頭胎是男孩不準生二胎),當時官方要求,「法律規定超生者必須繳納社會撫養費,不是罰款,而是超生者對社會進行的經濟補償。因為,多出生人口侵佔了較多的社會公共資源」。那麼,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是什麼呢?

  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滿生育間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條件未經審批生育):按雙方上年收入總額的60%-1倍徵收。 ‌

  ‌多生育一個子女‌:按雙方上年收入總額的2-3倍徵收。 ‌

  ‌多生育第二個子女‌:按雙方上年收入總額的4-6倍徵收。 ‌

  ‌多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從重徵收。 ‌

  ‌婚外生育‌:按雙方上年收入總額的4-6倍徵收。 ‌

  ‌非法收養‌:比照上述標準徵收。 ‌

  (‌收入界定‌:以上年統計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若當事人年收入低於標準,按統計標準徵收;高於標準則以實際收入倍數徵收。 ‌流動人口‌:按戶籍地標準執行。)

  以上標準依據《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及地方實施細則制定,具體執行可能因地區差異有所不同。

  有人據此認為,既然當年的「社會撫養費」是根據當事人收入(或當事人所屬戶籍地的人均收入)的若干倍來確定的,那麼現在的補貼也應當如此。顯然,《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規定的補貼是達不到當年的社會撫養費的標準的。

  

  育兒補貼不能落入「拉動消費」的敘事陷阱

  不管怎麼說,由中央政府在全國層面上對所有新生兒發放育兒補貼,儘管金額不如一些人預期高,都是一件極具象徵意義的事情。

  首先,從人口政策來說,「只要生了孩子國家就會發錢」,表明國家的人口政策徹底轉向了鼓勵生育和支持生育,這一政策惠及千家萬戶,不僅可以增進民生福祉,同時也是「投資於人」的重要措施。

  其次,這意味著,國家層面已經真正認識到了我國最嚴峻的問題之一是「孩子太少了」,這是未來生育觀念以及相應的預期的變化的第一步。

  最後,這代表著在人口和生育政策領域,計劃的成分基本完全消失了。此前各地出台的鼓勵生育政策,仍然區分一孩、二孩、三孩,仍然帶有計劃生育的色彩。相比之下,這次補貼,由於不再區分一孩、二孩、三孩及以上,已經沒有這種色彩了。

  最後這一點其實非常重要,因為這意味著將生育的自主決策權完全歸還給個人,國家即便要鼓勵生育,也就應當以這一點為基礎和出發點。因此,對於這項育兒補貼政策的宣傳和解釋,也許本來應該將重點放在這個基點上。

  

  遺憾的是,不少媒體很快就將這項補貼政策納入了「拉動消費、促進經濟」的敘事框架。許多人馬上開始計算:全國每年大約有兩千萬孩子可以收到補貼,那麼可以釋放多少千億的消費,進而拉動GDP多少個百分點……

  這樣一來,也就把生育孩子這件事情徹底納入了經濟計算。而一旦進行經濟計算,任何人都會發現這點補貼是遠遠覆蓋不了成本的。

  根據《中國生育成本報告2024》,中國家庭(不包括港澳台地區),0-17周歲孩子養育成本平均為53.8萬元,其中,上海、北京、浙江為養育成本最高的三個地區,分別高達101萬元、93.6萬元和85.5萬。三年補貼1萬多元,怎麼夠呢?

  上面提到的還只是養育孩子至17周歲的成本,還有未來接受教育和戀愛、結婚並生育再下一代的成本呢?所有這些,在很大程度上也都需要父母來支付部分費用的(或給予支持的)。

  無論如何,要讓本來不想生孩子的人生孩子,從成本計算的角度去說,這些補貼確實是不夠的。進一步,人們會質疑,補貼三年、每年3600元這個標準的確定,既然不是根據育兒成本確定的,那麼是根據「財政可以承受的限度」確定的嗎?抑或是根據「拉動經濟」的數額來確定的?那樣的話,這種感受反而會影響生育動力。

  所以,計算生孩子能多大程度上促進經濟,這既不合理,也不現實。生育,終究是一個個人和家庭選擇的權利。

        更多大陸資訊 文章    >>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9-9 03:54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