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房租直接踢走!伊州將上新法 屋主無需驅逐令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伊州州長普立茲克21日簽署的一項新法,賦予執法單位許可權,屋主可跳過曠日廢時的法庭驅逐程序,報警快速趕走非法佔屋者。
該法案釐清長期以來對「非法佔屋者」處置標準不明的爭議。根據州長辦公室說法,伊州此前並無明確法律區分「非法佔屋者」與「逾期未搬離的房客」(overstaying tenants),後者為聲稱擁有租約或產權、實際可能已喪失合法居住資格的人士。在現行法下,佔屋者往往需透過法院程序才能被驅離,令屋主疲於奔命。
新法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屆時將明確劃分合法房客與非法佔屋者,讓屋主可在無須訴諸法庭的情況下,要求執法機關驅離未經許可的佔屋人士。
根據普立茲克辦公室聲明,只要屋主能出示合法產權證明,並證明有人非法侵入住屋,警方便可依新法將佔屋者驅離。
「過去的驅逐制度將非法佔屋者與房客一視同仁,讓屋主陷入困境,也讓執法人員無法作為,」普立茲克表示。「這項新法補上長期以來的漏洞,終結不法份子濫用法律拖延時間、強佔本無權使用的住宅。」
主導立法的芝加哥民主黨州參議員柯林斯(Lakesia Collins)表示:「非法佔屋者確實是個問題,沒有人應該還得走驅逐程序才能把他們請出自己家門。」她指出,選區內許多民眾曾因法規不清,無法順利驅逐非法住戶,「這項立法將簡化程序,也為居民找回急需的安全感。」
該法案於5月在州參眾兩會幾乎無異議通過。州參議院以55比1票通過,僅共和黨籍費波特(Freeport)地區的州參議員錢尼(Andrew Chesney)投下反對票。
錢尼解釋自己投反對票時表示,他「非常反對非法佔屋者與非法侵入住屋行為」,但他並不覺得新法對現行法律並未帶來實質改變,「這是一部具有誤導性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