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籍國會眾議員AOC稱川普是「強姦犯」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紐約民主黨籍國會眾議員歐凱秀(Alexandria Ocasio-Cortez)日前在社交媒體上稱川普總統是「強姦犯」,引發爭議,有些人表示這可能為川普提起誹謗訴訟提供法律依據。
歐凱秀11日在X平台上,針對近期因政府是否公開檔案而備受關注的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案發表評論:「哇,誰能想到選出一個強姦犯會讓艾普斯坦檔案的公開變得這麼複雜?」
她的言論顯然暗指川普2023年的民事訴訟,當時紐約聯邦陪審團裁定川普對專欄作家卡洛爾(E. Jean Carroll)犯有性攻擊(sexual abuse)及誹謗;不過,川普在該案中並沒有被判「強姦」罪。
猶他州聯邦參議員麥克·李(Mike Lee)隨即在X上回應:「即使依照《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註:該案是1964 年最高法院的標誌性誹謗判例)那極其寬鬆的誹謗標準,你這番話還是可能過不了關。哇。」
也有人提醒她:「史蒂法諾普洛(George Stephanopoulos)或許會建議你趕緊刪除這則貼文。」
史蒂法諾普洛是美國廣播公司新聞網(ABC)主播,2024年在節目訪談南卡眾議員梅斯(Nancy Mace)時稱川普「被判犯下強姦」,導致川普提起誹謗訴訟。
2024年年底,ABC同意支付1500萬美元給川普總統圖書館基金會,另加100萬美元法律費用,並公開道歉。
「總統應該把歐凱秀告到破產。」律師哈洛威(Phil Holloway)表示,「我知道她試圖提高曝光度,但這次真的太過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