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刷被同學多次刷廁所拖把,不是霸凌?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兩名舍友多次用於刷廁所拖把和鞋子。作為醫生的孫晨立刻帶女兒做了身體檢查,檢測結果顯示女兒甲肝抗體陽性。
孫晨認為這是一場惡意霸凌,她逐級往上申訴,聽到最多的話是「這只是孩子間的玩笑」。學生、家長和學校拉鋸數月,這一事件最終沒有被認定為校園欺凌。
近十年來,校園欺凌治理行動不斷開展,但校園欺凌現象屢禁不止。2025年3月,四川省德陽市推出一項中考招生新政——將校園欺凌納入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被認定者無緣省級示範高中。
這項新政甫一出台便引發熱議,以升學「高壓線」倒逼各方責任主體,能否達到預期效果?
圖/AI
不能考取省級示範高中
2025年3月,四川省德陽市廣漢中學鐘聲學校的新學期家長會上,一項和升學掛鉤的中考政策被自上而下逐級傳達。班主任向每一位家長強調:今年開始,校園欺凌影響升學,一旦認定,孩子就不能考取省級示範高中。
開完家長會,張靜跟兒子說:「你不能像以前那樣『鬧』別人了。」新政傳到初三學生趙怡涵耳朵里時,已經演變成「霸凌別人就不能考高中」了。中考在即,一切有關升學的風吹草動都會激起漣漪,那幾天,她發現班上最「皮」的同學都收斂了,「不再動手動腳了」。趙怡涵私下和同學討論過,大家都不想成為新政下的「出頭鳥」。
根據德陽市教育局3月5日公布的新政策,被認定「校園欺凌」的學生,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只能獲評C或D等級,不能被錄取至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德陽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工作人員劉鈞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省級示範高中和非省級示範高中的升學率差了近乎一半,「90%左右和不到50%的區別」。他還表示,如果因極其嚴重的校園欺凌行為被認定為D等級,考生只能填報中等職業學校。
政策突然加碼,德陽市的學生和家長都很好奇今年為什麼這樣干。德陽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長王亮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近年來公開報道的校園欺凌惡性事件增多,大眾關注度也大幅上升,新政是為了適應新形勢的變化。新政也並非橫空出世,王亮表示,此前校園欺凌也是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德育行為的考核內容,只是沒有像今年這樣單獨強調、細化落實。
上級文件的指示也是新政今年施行的推動因素之一。2024年,四川省公安廳聯合省教育廳等部門聯合印發了一份關於校園欺凌的內部規範文本,包括校園欺凌如何界定、認定實施、有異議如何申訴、如何干預、如何懲戒等內容。王亮介紹,該文件對校園欺凌的處置原則與《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保持基本一致,「這份內部文件是省內處置校園欺凌的範本」。
新政下達幾周后,趙怡涵觀察到,班上最「皮」的同學又恢復了原狀,「可能他覺得本來也考不上重點高中吧」。不過,王亮提到,新政不隻影響升學,評定會長期跟隨在學生的檔案中,對就業、參軍政審也會產生影響。
德陽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政的出台向全社會釋放了一個信號,「這就像一把劍懸在頭上,讓大家知道(這個事)不能做,而不是為了找到多少校園欺凌行為」。
實施一年,無一例認定
校園欺凌與升學掛鉤,德陽並非第一個吃螃蟹的城市。「成都市先行一年,為我們提供了參考樣本。」劉鈞說。
2024年3月,成都市發布高中招生新規,考生初中在校期間存在校園欺凌等負面清單行為的,不得推薦為指標到校生,並在錄取中最後投檔。指標到校生是學校根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公開擇優推薦學生入學的一種途徑。
得知成都校園欺凌新政發布,孫晨懷疑過其是否真的會按規實施,就在幾周前,她還在為女兒的「牙刷事件」維權。她說,在事件發生前,女兒沒有得過傳染病。而在事件發生的過程中,女兒反覆口腔感染,身體狀態也不太好。
按照《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對校園欺凌的定義,孫晨認為女兒遇到的是校園欺凌:「毆打、腳踢、掌摑、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體或者恐嚇威脅他人;以辱罵、譏諷、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綽號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嚴;搶奪、強拿硬要或者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惡意排斥、孤立他人,影響他人參加學校活動或者社會交往;通過網路或者其他信息傳播方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散布謠言或者錯誤信息詆毀他人、惡意傳播他人隱私。」
2024年5月30日,湖北襄陽市海容小學學生在市檢察院通過現場模擬法庭,演繹鮮活案例,增強安全保護意識。圖/視覺中國
該規定還明確提出,學生之間,在年齡、身體或者人數等方面佔優勢的一方蓄意或者惡意對另一方實施前款行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壓、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者精神損害的,可以認定為構成欺凌。
孫晨認為,女兒的遭遇對應了規定中「財務欺凌」和「社交欺凌」的行為分類。但學校並不認可。
對校園欺凌有過專門研究的中國教育學會班主任專委會副理事長耿申認為,孫晨女兒遭遇的情況,可以視作欺凌萌芽和前兆行為,但還達不到校園欺凌的認定條件。耿申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除了網路欺凌,沒有發生肢體的衝突談不上恃強凌弱;該行為也很難算是精神侮辱,通常精神侮辱行為大都有旁觀者在場,欺凌者追求讓被欺凌者受到侮辱的痛苦,包括以當面毀壞其財產等形式,自己從對方痛苦中獲得快感,並且多次重複實施。」
中國政法大學未成年人事務治理與法律研究基地執行副主任苑寧寧也認為,認定學生欺凌,需要有一系列的輔助信息來證明兩名舍友主觀動機上具有恃強凌弱、關係壓制的故意。如果沒辦法證明主觀上的這一動機,簡單的惡作劇難以認定為學生欺凌。要證明這一主觀動機,需要調查收集更多的信息,如其他同學的陳述、雙方的日常表現及關係判斷等等。
事實上,成都新政實施至今已有一年,但成都市教育局普通教育處一位相關負責人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目前還沒有一起被認定為校園欺凌並取消指標到校生推薦資格的案例。
「我們對於校園欺凌的認定相當謹慎。」成都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相關負責人說,除非萬不得已,學校和教育局都不想給學生貼上校園欺凌的標籤。但對於何種情況算萬不得已,對方表示,無法就此作出假設回應。
這一現象並非成都獨有。上海部分中學自2018年起就將校園欺凌行為納入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不過,《中國新聞周刊》從上海市多個區教育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獲悉,近年來當地未掌握校園欺凌認定情況。德陽市教育局相關工作人員也表示,近五年內,德陽市未接到校園欺凌上報案例。
對於成都新政實施一年無一例校園欺凌認定的情況,耿申認為,一種可能是成都市的防治校園欺凌預防措施做得好,對欺凌萌芽早干預、早處理,沒有使其達到校園欺凌的程度;另一種可能則是新政的落實過程中出現了「沒有看到的部分」,即不排除發生了校園欺凌,但沒有被認定。
德陽市教育局、當地兩所中學相關負責人及成都市教育局多名工作人員都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儘管有了成文法規定,但區分學生的行為究竟是打鬧還是欺凌,仍然是一線校園欺凌治理工作中「最難的事」。
誰來認定校園欺凌?
「為了得到一個認定,我好像在和全世界『作對』。」孫晨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事件發生后,校方不願給出明確說法,反覆使用「只是玩笑」的表述以息事寧人。是不是因為欺凌者的成績優秀,所以學校想要「包庇」?孫晨有過這樣的懷疑。
一個多月後,孫晨覺得有必要越過學校逐級申訴。她打了市民投訴熱線,向市教育局公開信箱和省政府留言板寫了實名舉報信,還諮詢了律師,「能想到的監督辦法都用上了」。
孫晨的堅持為她「贏」來一個和派出所、學校和涉事學生家長幾方共談的機會。「不過,這不是一次認定或討論,更像是針對我的一場『勸降會』。」孫晨說。她出具的錄音材料顯示,各方仍然試圖用「玩笑」的說法來勸服她。事件最終「大事化小」,她和兩名家長簽署了一份諒解備忘錄,獲得了對方的道歉和3000元檢測費用賠償。
事實上,校園欺凌認定流程是有規定的。根據2021年6月頒布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學校接到關於學生欺凌報告的,應當立即開展調查,認為可能構成欺凌的,應當及時提交學生欺凌治理組織認定和處置。2024年5月31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通知,再次明確各校要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欺凌行為進行認定,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規定還對該組織的人員做出具體要求:學校應當成立由校內相關人員、法治副校長、法律顧問、有關專家、家長代表、學生代表等參與的學生欺凌治理組織,負責學生欺凌行為的預防和宣傳教育、組織認定、實施矯治、提供援助等。
但孫晨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她從不知道女兒學校有學生欺凌組織委員會的存在,「學校沒有提,區教育局也沒有提」。
《中國新聞周刊》梳理髮現,截至目前,全國不少中小學成立了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某直轄市教委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尚未接到強制要求成立或要求教育部門進行考核的指示。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大部分省份均有學校未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
那麼究竟是誰在認定校園欺凌?北京、上海、湖北武漢、浙江嘉興等地的多名班主任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在未成立該組織的學校里,校園欺凌認定權在學校手中,通常還是由學校班主任、德育處或政教處負責人介入處理。
一名在浙江從事7年班主任工作的教師稱,上級發下來的校園欺凌指導文件或講座培訓實用性不高,「我們更在意能不能把事情解決」。她解釋,解決疑似校園欺凌事件的途徑包括調查、協商和教育,特別嚴重時才會上報學校進行處分。但對於「特別嚴重」的定義,她稱也是自己綜合情況進行判斷,「我還沒有遇到過」。
即使是已經成立該組織的學校,其效用似乎也要打個問號。據《中國新聞周刊》不完全統計,一些學校成立該組織后,絕大部分議程是進行校園欺凌主題宣講會議,尚未公布認定案例或流程。
德陽市一位中學校長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該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成立於2023年9月,不過,至今未認定過一起欺凌事件,主要還是由學校校長、法治校長、德育處、教導處開展調查、教育和批評處罰工作。「除非造成極其嚴重的後果,或引起了較大輿情,其餘情況均可由學校自行處理。但是何種情況算嚴重後果、可能構成欺凌,由於政策中也未寫明,所以需要綜合情況研判。」
無獨有偶,廣漢中學鐘聲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成立一年多以來,也尚未啟動過認定流程。學校黨總支書記張雲亞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發現疑似校園欺凌情況,學校會先進行調解,最後才啟動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認定。
「啟動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本身就是一個相當嚴重的指控。對於孩子家長來說,他的孩子要接受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的認定,他們恐怕難以接受。」張雲亞說。
上報問責不報無責?
校園欺凌問題處置難,在中國行為法學研究會理事、上海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思遠看來,這是因為認定流程由校方履行上報職責,但同時學校也是此類事件中的利害關係方。由學校自我監督、自我報告,是一種單項的內部監督,「學校又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他指出,一旦校園欺凌發生,學校往往難辭其咎,這也導致校方在「上報即被問責」和「不報可能無責」之間,往往會選擇後者。
「上報即被問責」的考核確實有章可循。2021年1月,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要求進一步完善考評機制,將學生欺凌防治情況納入教育質量評價和教育行政、學校校長、班主任、學科教師及相關崗位教職工工作考評,作為評優評先的先決條件,並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進行督導檢查、通報約談,向社會公開通報惡性欺凌事件處置情況,對失職瀆職的,嚴肅追責問責。
對於詳細考核機制,廣漢市教體局相關負責人進一步解釋,根據教育局對學校的考核要求,發生一起校園欺凌會扣除相應學校0.1的考核分值,這就可能影響該校的整體評級和教師績效。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學校應當將嚴重的欺凌行為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但李思遠發現,因缺乏分級認定機制,報告的主體單一且內部存在矛盾,導致強制報告機制在實踐中存在「應報未報」的失靈現象。顯然,對於嚴重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置,外部監督力量的介入程度不足。
校園欺凌治理是一條分為前、中、後端的全周期鏈條,苑寧寧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德陽、成都等地將校園欺凌與升學掛鉤的行為屬於後端治理。在現有的鏈條運轉下,前端的教育和中端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工作效率不足,校園欺凌難以被發現和認定,很可能導致後端政策效果不佳,還會加劇教育系統對校園欺凌認定的抵抗情緒。
「家長覺得算欺凌,學校又認為不算欺凌。」耿申認為,隨著社會發展、社交媒體泛化以及獨生子女政策帶來的家庭關係變化,校園欺凌呈現低齡化、網路化的新特點,但一些教育工作者還存在認知上的惰性,不願正視欺凌與之前經常發生的打鬧有著本質的不同,「勇於承認欺凌行為的存在,才能想辦法讓其變好」。
學校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現狀也必須改變。苑寧寧說,隨著社會發展和環境的改變,校園欺凌發生的概率比前些年更大了,應當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指標。他建議,應由現行考核校園欺凌發生數量轉變為考核學校防範及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規範性,一所學校發生疑似欺凌后,如及時啟動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依法合規處置,則考慮給予其正面積極的評價。
作為認定、處置校園欺凌行為的重要流程,苑寧寧認為,應當保證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的外部性與獨立性,讓其不成為一個單純的「校內主導組織」。對於該組織的管理運行辦法,他提出,可以要求一半以上無利益相關者參與投票,甚至考慮每次啟動前隨機從該校區域內學生欺凌治理相關人士名冊中抽取,確保組織投票各方的中立態度。
距離發生「牙刷事件」已經有一年時間,經過心理健康治療,女兒的重度抑鬱和成績下滑、厭學的狀態慢慢好轉。但孫晨覺得,女兒似乎很難恢復到從前開朗、活潑的模樣了,現在的女兒有些敏感,時常問媽媽:「我的身體是不是又有什麼傳染病了?」孩子的小小天地進來了風雨,為人父母想要寬慰她。「不是你的錯,是她們錯了。」孫晨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