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隻貓疑似被活埋,被查扣動物應如何處置?

京港台:2025-3-14 11:10|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 | 我來說幾句

900隻貓疑似被活埋,被查扣動物應如何處置?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志願者3月9日在佛山三水區麥村發現的非法販貓窩點

  近日,一則疑似將大批貓活埋的視頻引發關注。畫面的正中是一個數米深的大坑,坑底堆放著多個貓籠,有的已經損壞,數只貓四處亂竄,試圖逃出大坑,隨著鏡頭移動,旁邊一台挖掘機正在往坑裡填土作業。

  有網友指出,視頻拍攝地點是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當地農業農村局正用活埋的方式處理900隻黑產貓。三水區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則對媒體表示,網上信息不屬實,一直以來均是依法依規處理,「是不是活埋不是你直接說的」。

  那麼,活埋是否確有其事?依照法規,對於查獲的黑產活體貓究竟應如何處理?

  被活埋的貓

  伴侶動物專項基金相關負責人向《中國慈善家》介紹:3月9日,志願者在佛山市三水區麥村廢棄養豬場發現一個貓販子窩點,於是向三水區農業農村局舉報,但執法人員收繳數百隻貓后,竟直接在窩點旁的空地挖坑活埋。

  據一位志願者介紹,他們和三水區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溝通過,得知這個窩點收繳的貓約有900隻。

  

  貓只被「活埋」地點

  另一名參與舉報的志願者表示,不少貓脖子上戴著項圈,有些還有定位器,其中不乏布偶等名貴貓。根據以往經驗,這些貓的來源,除了流浪貓外,還有偷盜而來的寵物貓。不法分子通過非法手段捕捉、運輸和屠宰貓咪,將其加工成肉品出售。

  引發關注的這條視頻最早是由北京草原之盟環境保護促進中心彩色地球守護人(以下簡稱「草原之盟」)的官方微博發布,文案寫道:「在廣東佛山地區,農業農村局在查扣非法運輸未經檢疫、疑似偷盜犬貓的車輛后,對外宣稱是『依法依規處置』或者『無害化處理』,然而實際情況卻是進行活埋。」目前這條微博已經不可見。

  草原之盟相關項目負責人向《中國慈善家》坦言,微博中的視頻內容並非3月9日的場景,而是拍攝於2024年12月前,旨在說明廣佛地區農業局常年存在殺死被查獲的黑產動物問題。

  公開消息顯示,2024年年底,佛山市三水區一貓肉黑產窩點被查,近百隻貓被裝入鐵籠,沉入池塘溺死。隨後,三水區農業農村局通報稱,根據群眾舉報,在三水區雲東海街道與南海區獅山鎮交界區域查獲數台屠宰加工設備和來源不明的貓只一批,三水區農業農村部門依法依規對該批貓只進行了處置。

  活埋處置並無法律依據

  據了解,關於流浪動物的處置,中國目前沒有出台專門的法律,相關規定散見於動物防疫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侵權責任法等多部法律法規,以及一些城市的犬只管理規定之中。

  例如,動物防疫法規定,發生一類動物疫病時,縣級以上政府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採取封鎖、隔離、撲殺、銷毀、消毒、無害化處理、緊急免疫接種等強制性措施,迅速撲滅疫病。

  《廣東省動物防疫條例》也明確,對動物調運過程中未經檢疫的動物、動物產品,具備補檢條件的依法實施補檢,經補檢合格的,可以繼續運輸、銷售;不具備補檢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依法予以收繳銷毀。

  由此可見,「無害化處理」的適用對象明確限定為病死動物、病害動物產品,其核心目的是阻斷疫病傳播,而非針對健康活體動物。湖北環源律師事務所主任曾祥斌認為,對於查扣的動物,執法部門無權進行無差別的無害化處理,只有發生一類動物疫病時,才能予以撲殺之後進行無害化處理。「將查扣的活貓直接定義為『銷毀對象』並採取活埋手段,已涉嫌混淆法律概念,本質是以防疫之名行粗暴處置之實。」

  如果涉事貓是偷盜而來,法律上也應作為贓物處理。依據刑法相關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

  曾祥斌認為,在處理非法運輸的偷盜貓車時,對於明確屬於被盜的貓,執法部門應儘力查找失主,及時將貓返還給原主人。如果無法找到失主,可以依據相關規定進行公告,公告一定期限后仍無人認領的,可按照無主財物的處理程序進行處理,但處理方式也需遵循動物保護的相關原則和規定,不能隨意處置。可由官方收容所接收,或協調民間動物救助組織進行異地收容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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