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讀懂美國出生公民權,特朗普能將其廢除嗎?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特朗普總統周一宣布,他的政府將不再把無證移民在美國生下的子女視為公民,表明他意在從本質上無視憲法賦予的出生公民權,此舉幾乎肯定將招致法律挑戰。
他的命令指示聯邦機構從30天後開始不再向這類兒童發放公民身份文件。
這項命令公然違抗了源自普通法、並明文寫入憲法150多年的保障,即任何在美國出生的人自動成為美國公民。
特朗普在行政命令中稱,他會用與以前的不同方式解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稱其「從未被解釋為將公民身份普遍擴大到所有在美國境內出生的人」。
這項命令意味著,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時未獲准在美國居留,那麼孩子將不會被授予美國國籍。
特朗普一直說,授予無證移民的子女美國公民身份對他來說不可接受。但由於出生公民權受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保障,他的這項命令將面臨重大法律挑戰。對憲法的任何修改都需要在國會獲得三分之二以上的贊成票,然後得到四分之三以上州的批准。
以下是你需要知道的。
憲法保障出生公民權。
1868年正式生效的第十四修正案規定:「任何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並受其管轄者,均為合眾國及所居住州公民。」
關於管轄權的部分創造了一個非常狹窄的例外,此前基本上只適用於得到正式承認的外國外交官的子女。除了這個例外,父母的公民身份或移民身份從未被認為對一個人的出生公民權有任何影響。
(「出生公民權」一詞也可以指另一種讓人生來就是美國公民的途徑:父母之一是公民。這種公民權是聯邦法律賦予的,沒有直接寫入憲法,雖然通常在有關移民政策的辯論中無人提及,但在總統大選中有時會出現。)
特朗普不能獨自一人廢除出生公民權。
總統不能獨自修改憲法,任何限制或廢除出生公民權的行政命令幾乎肯定會在法庭上受到違反第十四修正案的挑戰。
但描述即將出台的行政命令的官員稱,特朗普政府會把修正案中「受其管轄」一詞解釋為不包括「非法外國人在美國生下的子女」。到目前為止,學術界和法律界的壓倒性共識一直是,這種解釋幾乎沒有在法庭上獲勝的可能。
一些法律學者認為,這種解釋在法庭上仍將無法獲勝。但弗吉尼亞大學法學教授、移民和公民法專家阿曼達·弗羅斯特稱,最高法院也許會在某個時候認為限制出生公民權的論據有說服力的想法「不再可笑」。
限制出生公民權在參加2024年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初選的人中是共識立場,而且至少有一名聯邦法官已表示願意考慮這個問題。
「我認為這並非不可想象,但我在2019年就不會這樣說,」弗羅斯特說。「情況正在發生變化。」
特朗普的盟友們還暗示了另一種他能拒絕無證移民的子女享受出生公民權的方法:通過指示聯邦機構拒絕向他們發放確認公民身份的文件,如社保卡和護照,以及拒絕讓他們獲得政府提供的服務,如在公立學校讀書、醫保、營養或住房福利等。這類政策很可能也將招致法律挑戰——就好像第十四修正案不適用於那些人一樣。
其他國家也有出生公民權。
據世界人口評論(World Population Review)統計,33個國家和兩個地區(幾乎都在西半球,包括墨西哥和加拿大)擁有與美國類似的不受限制的出生公民權。
另有40個國家和地區擁有某種受限制的出生公民權。例如,出生公民權可能只適用於在該國有合法居留權或在該國出生的父母的子女。或者難民的子女不享有出生公民權。
有些國家曾與美國一樣,傳統上承襲了英國普通法中的普適出生公民權,包括英國、愛爾蘭、澳大利亞、紐西蘭,以及印度,但這些國家已在近幾十年裡限制或廢除了這項權利。
批評出生公民權的人士稱,該權利鼓勵移民。
每年,成千上萬來自其他國家的孕婦持有效簽證進入美國,她們生下的孩子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份,然後她們把嬰兒帶回國或帶到第三國去。這種做法有時被稱為「赴美產子」,只要母親在申請簽證時如實告知情況,並遵守簽證條款,這種做法是合法的。
但特朗普及其支持者對那些來美國生孩子的待產孕婦不滿,譏諷她們生的是「定錨嬰兒」——這些孩子的美國公民身份將使他們的家庭享受公共福利,並為合法居留提供基礎。
據移民政策研究所估計,截至2019年,約470萬18歲以下的美國出生兒童生活在父母之一是無證移民的家庭中,約佔美國所有未成年人的7%。但研究已發現,絕大多數這類孩子不是在母親入境時就已經懷上的。皮尤研究中心在2022年的估計,非法移民在美國生下的孩子中約六分之五是在父母進入美國兩年或更長時間后出生的。
無論是在美國還是國外長大,非公民父母的美國孩子在年滿21歲時,能夠像其他美國公民一樣,為家庭成員擔保獲得合法永久居留權。批評者把這種做法譏諷為「連鎖移民」。親屬擔保在過去一個世紀美國數千萬移民的故事裡一直是重要而常見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