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戰舞后 4萬毛利人齊聚首都 紛爭緣起184年前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自11月14日紐西蘭《條約原則法案》在眾議院通過一讀,這一爭議法案迅速在新政壇和社會引發激烈反應。從投票當日毛利黨議員在議會跳「哈卡戰舞」表示抗議,到民間毛利人發起為期九天的全國抗議遊行,最終超過4萬人於11月19日抵達、聚集在議會周邊,其規模之大創造了該國歷史。
當地時間2024年11月14日,紐西蘭眾議院就一份頗具爭議的法案進行一讀投票,遭到毛利黨議員反對。由紐西蘭眾議院最年輕議員哈娜-羅希蒂·邁皮-克拉克發起,多名毛利黨議員現場跳起了毛利哈卡戰舞,以示強烈抗議。其他黨派的毛利議員也隨即加入。視覺中國 圖
《條約原則法案》之所以一石激起千層浪,是因為它觸及了紐西蘭的「立國文本」——《懷唐伊條約》。該條約奠定了紐西蘭國家建構的基礎,但對其內容的解讀(尤其是土著群體毛利人的權利與權力範疇)始終存在分歧。《條約原則法案》試圖重新詮釋該條約,「稀釋」毛利人的權利,無疑導致了毛利人及其支持群體的強烈反彈。
如何解讀紐西蘭「立國條約」,如今關係到該國國家發展的「路線之爭」。到底是強調毛利人的屬性與權利,還是追求「反逆向歧視」的普遍平等?圍繞這一問題的分歧和博弈,考驗著新國家定位與社會凝聚力。
184年前的條約成今日紛爭的焦點
紐西蘭此次「史上最大規模遊行抗議」所針對的法案,全稱為《原則法案》,其核心內容便是重新解讀184年前的《懷唐伊條約》(Treaty of Waitangi,又譯為《威坦哲條約》)。該條約的來龍去脈和歷史爭議是今日新政壇與社會紛爭的根源,也是理解當前問題的關鍵。
1840年2月6日,在英國已向紐西蘭大批移民並宣布佔領、同時法國虎視眈眈的情況下,英國政府代表與紐西蘭北島的45名毛利人族長在位於北端的懷唐伊簽署了《懷唐伊條約》,確立英國對新的「主權」,後者正式成為英國殖民地,而2月6日這天在日後成為紐西蘭的國慶日「懷唐伊日」。
《懷唐伊條約》篇幅簡練,由前言和三個核心條款組成:1.各土著部落領袖將紐西蘭的主權讓渡給英國;2.英國保障各部落及其領袖的財產所有權(包括土地、地產、房產、漁場、森林等),後者將土地專屬優先購買權讓渡英王;3.新土著居民享有英國臣民的「權利和特權」,以及「王家保護」。
此後還有約500名土著部落領袖簽署了該條約,使之在新南北兩島正式生效。1947年紐西蘭正式成為主權國家,至今仍留在英聯邦王國(Commonwealth realm)框架內,英國君主是該國名義上的國家元首。從歷史延續性角度來說,《懷唐伊條約》是新立國基礎文書,對其條款的解釋至今仍指導著議會立法和政府施政。
1975年,新議會通過了《懷唐伊條約法案》,首次在新法律框架內承認《懷唐伊條約》。同時成立懷唐伊調解庭,有權調查新政府或任何其它公權力部門違反條約的行為。《懷唐伊條約法案》首次提出闡釋條約的「《懷唐伊條約》原則」,並至少在35部法案和司法裁決中獲得法律確認,核心內容包括政府治理權、毛利人自治、平等、合作、糾偏補償。
就國家基石的角度而言,承認《懷唐伊條約》是新全民共識。然而如何解讀該條約——所謂的「《懷唐伊條約》原則」應有之義是什麼,怎麼做才是真正貫徹該條約的精神——新社會長期存在分歧。一方面,文本翻譯的偏差造成了新政府與毛利人對條文的直接理解不同;另一方面,在條文的指導性原則下,處理毛利人地位與國家團結的關係是更深層次的矛盾。
《懷唐伊條約》有英文和毛利文兩個版本,問題在於該條約以英文為母版、毛利文只是翻譯版,且當年傳教士亨利·威廉姆斯父子倉促翻譯,出現了關鍵術語錯譯甚至漏譯的情況。例如「主權」在毛利文版中被譯為「治權」,物理意義上的「財產」翻譯成包含抽象概念的「一切珍貴的東西」。條約前言整體上翻譯得更為糟糕。
由於當年只有39名部落領袖簽署了英文版條約,絕大多數毛利人領袖簽署的是毛利文版條約,因此每逢國慶日或其它特殊時期,毛利群體中的活動人士便藉此抗議、反對政府,而政府和保守派政治人物則援引英文版條約反駁。面對歷史遺留問題,新政府也只能於2016年國慶日宣布啟動條約重譯項目,試圖增進民眾對「建國條約」及文本差異的理解。
時隔184年,今天的紐西蘭人已不需要糾結譯本的偏差,翻譯問題更多地服務於不同群體的政治立場,這才是「《懷唐伊條約》原則」之爭的關鍵。毛利人的地位和權利是否「過度膨脹」,立國條約是否需要創新詮釋,《條約原則法案》及其引發的紛爭應運而生。
稀釋毛利人權利還是反對「逆向歧視」?
在紐西蘭政壇,以工黨為代表的中左翼和左翼政黨更傾向於毛利人群體,前總理傑辛達·阿德恩領導的上屆工黨政府力推「共治」(co-governance,毛利人參與國家治理)政策;反之,以國家黨為代表的中右翼和右翼政黨則持保留甚至反對態度,擔心對毛利人的持續「關照」會矯枉過正,破壞國家和社會團結。
2023年10月大選后,新政壇格局大變,國家黨靠著與更右翼的行動黨、紐西蘭優先黨合作,方才組建多數聯合政府。其中行動黨領導人大衛·西摩雖然本人就有毛利血統,但長期反對「共治」政策,稱之為人為製造怨恨和對立。2022年3月他已明確提出要草擬新法案,明確定義「《懷唐伊條約》原則」。
按照三黨組閣協議,新政府將以行動黨的政策為基礎,推出《條約原則法案》,換取後者放棄更加激烈的行動——要求就「《懷唐伊條約》原則」的內涵舉行公投。自今年2月起,行動黨便發起造勢、推出草案,敲定了其定義的條約三大原則:
1.新政府和議會分別享有完全的治理和立法權,要服務於所有人的利益、符合法治、維護自由和民主社會;2.承認、尊重、保護《懷唐伊條約》規定的毛利人權利,但如果其權利與「所有人的權利」相左,那麼只有1975年《懷唐伊條約法案》關於歷史條約解決方案所確認的權利內容可適用;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人享有平等的法律保護和基本人權,不得「區別對待」。
這些內容乍一看沒什麼問題,而且法案草案第9條專門強調「該法案不修改《懷唐伊條約》文本」,卻招致了國內社會廣泛的反對聲音,包括毛利群體、議會三大在野黨(工黨、綠黨、毛利黨)、部分右翼政治人物、該國40名御用大律師。在他們看來,法案本質上是以「人人平等」和「民主」的名義,淡化、稀釋毛利人的權利,挑動社會敏感神經和對立。
過去幾十年,法院的司法裁決和懷唐伊調解庭的工作有效擴大了毛利人的權利甚至特權,紐西蘭因此被視為支持原住民權利的「模範國家」。然而國家黨主導的中右翼聯合政府上台,本就令部分毛利人擔心已有的權利會遭到侵蝕,行動黨提出的草案,更是直接衝擊了過去幾十年司法判例所確認的固有條約原則。
當地時間2024年11月19日,紐西蘭惠靈頓,毛利社區成員在抗議集會上遊行。視覺中國 圖
行動黨及其支持者卻認為,毛利人已經「要得越來越多」,形成了對其他族群的「逆向歧視」。此外按照西摩的觀點,原有機制人為地在不同族群之間加深了「你們&我們」的區分,強調自身祖先、血統,而非國家共同體的身份認同,導致了種族對立而非團結。
兩種截然相對的觀點激烈碰撞,在11月14日《條約原則法案》交付議會一讀投票時達到高潮。反對該法案的議員稱這一法案才是「製造分裂」,破壞英國王室與毛利人的關係;工黨議員威利·傑克遜大罵西摩是「騙子」,指責後者「暴露紐西蘭人最壞的一面」,企圖改寫國家憲法框架,並因為言行過激被逐出議會;毛利黨議員更是大跳「哈卡戰舞」,導致投票表決一度被暫停......
議場之外,11月11日以毛利人為首的抗議民眾分別從該國最北端的雷恩加角和最南端的布拉夫出發,發起了向首都惠靈頓進軍的抗議遊行(hīkoi)。此前新國內出現過兩次毛利人大規模進軍首都的集體遊行,即1975年爭取土地和本族文化的5000人大遊行,以及2004年爭取海灘和海床所有權的萬人大遊行。但就規模而言,此次歷時九天、南北分頭行軍、最終超過4萬人聚集在議場外的遊行,顯然創造了歷史紀錄,也證明這次焦點議題意義超過以往。
複雜的問題沒有「標準答案」
無論贊同還是反對,不可否認的是《條約原則法案》正在放大甚至激化新社會對於這一問題的分歧和對立,短期內顯得「有百害而無一利」。為了避免撕裂社會,聯合政府的「帶頭大哥」、老牌執政黨國家黨表現得比行動黨更加謹慎。
儘管該黨在11月14日投下贊成票,使得法案以68票贊成、54票反對通過一讀,但國家黨黨魁、新總理克里斯托弗·拉克森對該法案提出批評,反對「動筆簽個字就重新改寫國家184年來的辯論與討論」,明確表示「國家黨在二讀時不會支持該法案,因此它不會成為正式法律」。事實上,拉克森始終擔心該法案具有「分裂性」。
儘管距離法案交付二讀還有六個月,但由於兩大黨(國家黨和工黨)都將投下反對票,爭議不斷的《條約原則法案》已確定提前流產。其實連發起法案的行動黨和西摩也沒有指望該法案能通過生效,但他們至少達到了一個目的,即引發國內民眾重新討論、思考過去不少民眾默認的所謂「《懷唐伊條約》原則」,哪怕這導致了不小的社會震蕩。
當地時間2024年11月19日,紐西蘭惠靈頓,毛利社區成員及其支持者舉行抗議示威。視覺中國 圖
過去半個世紀以來,毛利人的權利是新政府和整個國家都謹慎面對的敏感議題。歷經19世紀末一度可能消亡的危機,二戰以後毛利人口迅速增長,根據2023年新統計局數據,目前毛利人占該國533萬人口的17.8%,早已成為不可忽視的主要少數族裔。這個族群歷史上曾遭遇失去土地、系統性歧視、語言文化受打壓等不公,現在的分量又越來越重,新政府自然不斷推出法案和政策,予以毛利人糾偏和補償。
問題和爭議便由此產生。就國內地位而言,毛利人是因其「原住民」身份決定的「特殊族群」,還是日益多元化的紐西蘭諸多族裔的「普通」(平等)一支?針對毛利人物質和文化各領域權利的「糾偏」是否存在平衡點,確保其正當「權利」不會變為「特權」?怎樣理解毛利人參與政治事務與公共治理的權利,當年的立國條約是否確立了適用至今的英國王室與毛利人雙方「共治」?
這些複雜問題沒有標準答案,更沒有新社會的全體共識。有人認為毛利人早已獲得了超越其他族群的權益,毛利語大行其道,但以毛利為名義的「政治正確」導致其他群體「敢怒不敢言」,形成事實上難以打破的「逆向歧視」。也有人認為紐西蘭至今仍未實現平等,恰恰是英國王室和新政府不夠尊重《懷唐伊條約》,導致毛利人遭遇不公。
然而有一點可以確定:時間推移過程中,紐西蘭這個國家始終在變,社會思潮與族裔多元化更是不可逆轉的趨勢。面對現實,政壇與民間既不能固守歷史文件的字麵條文本身,也不能執著於特定意識形態而無視社會變遷。無論紐西蘭從何而來,維繫國家的凝聚力,避免挑動社會對立,才是該國應對全新挑戰、繼續前行的基礎和前提。
(胡毓堃,國際政治專欄作家、中國翻譯協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