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民營企業家是中共自家人?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編者按:這是鄧聿文為美國之音撰寫的評論文章。這篇特約評論不代表美國之音的觀點。轉載者請註明來自美國之音或者VOA。
在9月27日召開的一場民營企業負責人座談會上,中國國家發改委主任鄭柵潔又說了那句對民企來講似乎是「暖心」的話,「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是我們自己人,要全力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所以說「又」,是因為這句「名言」習近平也講過,而且講了兩次。一次是2018年11月,習主持召開民企座談會,當面對與會民營企業家說,「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是我們自己人」;一次是2023年兩會,習在看望參加政協會議的民建工商聯界委員時,強調要「始終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當作自己人」。
中國當局「有求於」民營企業家
從人們的日常生活經驗看,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特別是這個人在外人看來比另一個人強勢時——用熱情的語言說,你和我是自己人,那多半表明說這話的人不是真心把對方看成自己人,而是有求於他。當局的經濟高官,甚至習本人,如此「友好」地對民營企業家表態,當然也是因為中國經濟狀況出了嚴重問題,「有求於」民企。我們從這三次講話的背景就能明白這點。
2018年,「民營經濟離場論」等奇談怪論一度在中國輿論場甚囂塵上,而在此前後,國企趁著民企經營困難,大量參股民企,搞所謂混合所有制改革,當局也在一些知名民企建立黨組織,這些動作被輿論解讀為當局要推行「新公私合營」、「加強企業黨建控制民企」,從而弄得民營企業家人心惶惶,無心投資擴大生產。很多民營企業家可能此時就已做好轉移資產,移民國外的打算,一些先行者更是開始了這方面的行動。
中國經濟這些年的持續惡化當然有複雜的成因,而所有原因在現實中的最突出表現,就是民企這個驅動中國經濟不斷大踏步向前發展的機器,失去了前行動力,熄火了。此種狀況並未因當局表面上重視民企有所好轉,相反,在疫情三年,受到了更沉重的打擊。疫情過後,民企依然沒有太大起色,導致中國經濟蕭條加劇。連央行前行長易綱在前不久都承認,中國經濟已進入通縮,以致9月政治局會議罕見討論起經濟問題來,因為如果不給經濟加燃料,今年5%的經濟增長率註定要落空。
為什麼民企一熄火,中國經濟就涼了?原因在整個經濟體系中,民營經濟的分量太重,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在世界500強企業中,民企也已超過30家。這些數據都是當局的統計數據。由此可見,民營企業家如果躺下,中國經濟豈能受得了?此乃習近平和中國官員不得不用和民營企業家攀親戚,說漂亮話的方式,去打動他們。
「自己人」說法實則透露民營企業家和當局不是真的一家人
然而問題在於,民企和民營企業家,中共真的會在內心認同他們是自己人?姑且不論中共的創黨宗旨是要消滅剝削和私有制——一些人以此來批駁當局說法的虛偽,不過在我看來,這種批駁沒有抓到要點,雖然中共的黨章上還這麼寫著,但它確實不太可能、也不會去消滅私有制,因為就如上面的數據顯示的,以今天民營經濟在中國的分量,完全消滅私有制,也就等於消滅中共自身,何況很多中共黨員、官員或者他們的家人,就是資本家。
其實,正是「自己人」這個說法本身,透露出民營企業家和當局,並不真的是一家人。還是借用日常生活經驗,真正的一家人,比如親人之間,很少會去特彆強調這一點的,一旦這樣說了,反而顯示兩人關係的生分。當局對民營企業家這麼講,是因為之前對民企傷得太深,而對民營企業家一種話語上的安撫,好讓他們在目前的困難時期,和當局共度難關。但這種出於實利目的的「自己人」說法,在現實中碰到財產糾紛等利益糾葛時,很容易露出它的本來面目,即我和你不是自家人。
不妨舉顧雛軍的案例來說明這點。顧在這幾年裡,一直在為要回自己被地方政府搶奪的財產孤軍鬥爭,他的遭遇典型地揭露出當局「自己人」的說法是多麼虛假。
顧雛軍遭遇戳破「自己人」的虛偽說法
顧曾是中國的知名企業家,發達時擁有五家上市公司,最有名的是科龍電器。然而,2004年的一場顧郎之爭和國有產權大討論,把他推到風口浪尖,被左派指控為侵吞國有資產,隨後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處罰,後者還和廣東地方當局聯手製造八條罪名構陷顧,致使顧在翌年鋃鐺入獄,被佛山法院判處10年徒刑,他擁有的五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權、八千多畝土地、幾十萬平方米的廠房和幾十億元的設備、資金,也悉數落入政府的口袋。
顧2012年被提前釋放,由此開始了自己漫長的討要財產的維權之路。他那幅戴著紙糊的高帽,上面寫有「草民無罪」的圖片,成了中國企業家控訴政府的經典圖片。2017年年底,顧案和其他兩起案件成為中國當局挑選出來平反的三起涉產權的典型案件,當局目的是通過這三起案件的再審,把中國塑造成一個依法治國,平等保護民企產權的國家,以讓民營企業家寬心,重新恢復他們對當局的信任和信心。
於是,最高法在2019年4月判決撤銷和推翻之前佛山法院立案並逮捕顧的所有罪名,可唯獨留下了挪用資金罪這個「尾巴」。所謂挪用資金罪,是指顧控股的科龍電器公司,向其私人公司的還款,被法院強行定義為挪用資金。但在法律學者和評論人士看來,這是一個「疑似」證據,最高法保留這條判決,是要給顧案留下一個莫須有的有罪尾巴,為的是宣示:當初抓你是對的,現在給你平反主要罪名也是對的,但別想著要回財產。
果不其然,顧在最高院的再審判決后,通過行政複議,向安徽合肥、江蘇揚州、江西南昌、河南商丘、湖北襄陽等地方政府的省市長申訴,要回被它們搶劫的財產,他這幾年重點做的就是這個事情,可惜,全部遭到拒絕,一分錢也沒要回。今年8月,憤怒的顧給總理李強寄去舉報信,反映自己討要財產的遭遇,亦無音訊。絕望之餘,顧9月25日使出最後招數,公開向江蘇省紀委書記舉報揚州市政府重大貪腐案。
我之所以詳述顧的維權遭遇,是想說明,即便被當局欽點、「有心」要平反,將之做成一起平等保護私人產權的標桿案件,可一旦涉及地方政府的掠奪財產行為,後者還是以種種借口,乃至預先留一個法律判決的「尾巴」,不能還給你。當局這種手段和做法,顯見不是要把民企和民營企業家,當作自己人。因為這世上在自家人間,為財產設局誣陷之事雖也有時發生,卻並不常見,而於事情敗露后仍以種種理由拒絕歸還不義之財,就更少了。幾個地方政府在顧向它們索要自己的財產時拒絕還給他,這不太像是地方政府能夠自主決定的,而是上面在統一、協調這個事情。換言之,當局為了維護地方政府的面子,保護某些官員,不讓這些被地方政府掠奪的財產歸還給顧,是完全有可能的。
當局不會停止對企業家的財產掠奪
產權的本質就是財產權,不能說,我承認你的產權,但把你的財產在法律的名義下搶走,仍然是在保護你的產權。當局拒絕歸還顧的財產,說白了就是如此。而這不僅僅發生在顧一人身上,那些被當局判刑的企業家,他們的企業和個人資產,基本上都是在這種形式下被沒收。很多被沒收的財產事實上並沒進國庫,而是進了一些官員或者他們的關聯人的賬戶。如果一邊高喊保護民營企業家的產權,一邊採取這種方式剝奪他們的財產,要想民營企業家對當局有信心,怎麼可能?
這幾年由於中國經濟危機的加重,當局想要給民企和民營企業家打親情牌,雖然比起前些年的惡劣態度來,終究是要好點,且當局確實也在調整過去的一些錯誤做法,出台政策緩解企業家的怨氣,但現有的做法遠不能消除民營企業家對政府長期限制和打壓他們而積累的不滿。不在財產這個根本問題上切實解決中國企業家的憂慮,他們和當局的關係最多是貌合神離。當局儘管明白這點,可政府是由一個個具體的人組成,作為個體的官員對財產的貪婪,讓他們在這個體制下不可能真正去保護民企和民營企業家的私人財產,反而一有機會,還要去掠奪或者變相掠奪企業家的財產。現實一再印證了這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