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頭男酒後當街毆打年輕女子,網友質疑處罰太輕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9月8日,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村牌坊,眾目睽睽之下,一名光頭男子疑酒後當街調戲辱罵毆打一名穿裙子的年輕女子。9月8日,華商報大風新聞對此報道后,廣州天河警方通報,涉案男子涉嫌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
男子腳踹女子
>>>警方通報
42歲男子酒後言語滋擾毆打女子被行政拘留
9月9日下午,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通報稱,9月8日零時許,廣州天河警方接群眾報警,稱在天河區某村牌坊有1名男子酒後鬧事、毆打他人。
經查,吳某(男,42歲)酒後在該牌坊等車期間,對同在該牌坊附近等車的陶某(女,31歲)進行言語滋擾、毆打。目前,天河警方以尋釁滋事,對吳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律師說法
男子情節惡劣破壞公共秩序或涉嫌尋釁滋事罪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受訪指出,從網傳視頻內容來看,吳某在公眾場合採用了辱罵、扇巴掌、多次用腳踩踏女子面部的行為,其情節較惡劣,破壞了公共秩序。
付建介紹,尋釁滋事罪是指行為人實施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等行為,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了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損害結果,從而構成的犯罪。
付建指出,結合被打女子受到的損害,吳某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雖然本案中吳某的行為尚未構成刑事犯罪,但行政拘留作為一種行政處罰措施,對於維護社會秩序具有積極作用。
>>>其他因素
取得被打女子諒解或者尚未造成嚴重損害結果
對於有網友質疑處罰力度是否過輕的問題,付建認為,一方面,行政拘留是一種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措施,對於違法者具有一定的懲戒作用;另一方面,具體的處罰力度還需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綜合判斷。
「公安機關給予吳某行政處罰可能是考慮了其他因素,例如取得了女子的諒解,或者尚未造成嚴重的損害結果等。」
付建表示:「在本案中,吳某的行為雖然惡劣,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當然警方也應加強對類似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言語滋擾
男子酒後鬧事有可能構成性騷擾或故意傷害罪
「這是一起典型的酒後滋事、言語滋擾和毆打他人的違法案件。」
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知名律師周兆成認為,吳某酒後鬧事,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如罰款、拘留等。
此外,吳某對陶某進行言語滋擾,也可能構成性騷擾或侮辱他人的行為。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他人進行性騷擾或侮辱的行為也應該進行治安處罰。
另外,吳某對陶某實施了毆打行為,也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於故意傷害他人的規定。根據該法,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可能會受到行政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如果傷勢嚴重,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如故意傷害罪。
周兆成認為,天河警方以尋釁滋事為由對吳某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處罰並無不當。
「這起案件在公共場所發生,對受害者造成了身心傷害,也對社會秩序造成了不良影響。它提醒我們,酒後行為失控可能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尊重他人的權益和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