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丈夫"需求",夫妻誘騙5歲女童拍數百張裸照

京港台:2024-7-26 18:36| 來源:北京青年報 | 評論( 9 )  | 我來說幾句

為滿足丈夫"需求",夫妻誘騙5歲女童拍數百張裸照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7月26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在北京市延慶區檢察院了解到,該院在辦理一起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案中,通過主動履職,在嫌疑人李航(化名)手機中發現一女童的數百張裸照,「這些照片距今已時隔八年,嫌疑人依然保存著這些裸照,可見其行為的嚴重社會危害性。」檢察官表示,通過調查發現,這些照片竟是嫌疑人妻子為其拍攝,目前二人均已受到相應刑罰。

  在涉嫌幫信嫌疑人手機中發現數百張女童裸照 檢察官:女孩看起來才四五歲

  據了解,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李航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的情況下,仍將自己名下的兩張銀行卡提供給他人用於接收和轉移資金,這兩張銀行卡被用於電信網路詐騙。2023年8月25日,公安機關以李航涉嫌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向延慶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受理案件后,我們按照《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全面提升經濟犯罪案件辦理質效的實施意見(試行)》有關規定,對在案資金狀況證據和網路通信記錄證據進行了全面審查。」承辦檢察官介紹,通過審查李航被扣押的手機數據,除了依法增加認定了李航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中涉案銀行卡數量和獲利金額,辦案組更是發現了一起「案中案」——李航的一款聊天工具收藏夾內竟然存儲了數百張同一女孩的裸體和私密部位照片,這個女孩看起來只有四五歲。

  「李航是否涉嫌新的嚴重犯罪,當務之急是查清照片的來源。」承辦檢察官告訴記者,通過進一步分析審查李航的聊天記錄,辦案組發現這數百張照片均由李航的妻子李伊(化名)發送。「確定了來源還要查清這些照片是拍攝后發送還是在網路空間下載后發送,這對於案件定性也很重要。」承辦檢察官說,這些照片的收藏時間為2015年3月至9月,除裸照外,照片中還有生活照,女孩的服飾涵蓋春秋季和夏季,照片的拍攝背景有客廳、炕、院子等,再加之李航與李伊當時已經建立情侶關係,這些照片來自於網路下載的可能性較低。

  向公安機關發函要求開展偵查 兩個月後找到照片中女孩

  「排除照片來自於網路下載后還存在兩種可能:一是李航用李伊的手機拍攝后發送給自己,李伊不知情;二是李航讓李伊拍攝后發送給自己,李伊知情。」檢察官表示,無論上述哪種情況,李航都參與其中,也難辭其咎。除此之外,辦案組還在李航的手機中發現,其曾在另一款聊天工具中向多人詢問是否有幼女淫穢視頻資源,這也進一步增加了檢察官關於李航具有通過幼女淫穢視頻獲得性刺激動機的內心確信。

  2023年9月22日,延慶區檢察院就李航手機中的照片向公安機關發函要求繼續開展偵查工作。同時,考慮到猥褻兒童相關犯罪事實案發時間久遠、取證難度較大,在與公安機關充分溝通后,該院於同年9月25日先行對李航涉嫌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提起公訴,同年10月19日,該院向公安機關制發《關於李航涉嫌猥褻兒童罪的繼續取證意見》,要求公安機關進一步查證李航涉嫌猥褻兒童的犯罪事實,明確犯罪事實發生時間、是否有脅迫行為、除猥褻行為是否存在其他行為等。

  在後續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保持密切聯繫,及時掌握案件進展,通過引導偵查全面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我們在移送案件線索時,向公安機關特別說明李航、李伊系夫妻關係,公安機關第一次就猥褻兒童犯罪事實向二人取證時,要求二人同時到場、分別訊問,避免了串供。」承辦檢察官介紹。

  檢察官介紹,2023年11月15日,猥褻兒童案取得關鍵突破:李航、李伊供述了拍攝幼女裸照的事實,在檢察機關的引導偵查下,公安機關經過不懈努力也終於找到了照片中小女孩一家並開展了取證,這起「案中案」終於真相大白。

  為滿足丈夫「需求」 夫妻倆誘騙鄰家5歲女童拍攝裸照

  原來,李航和李伊作案的時間是2015年3月至9月,當時他們正處於熱戀中。被猥褻的小女孩年僅5歲,他們一家和李航、李伊是鄰居,租住在二人隔壁。李航為了滿足淫慾,盯上了這個小女孩,李伊得知后非但沒有勸阻,反而成了男友作惡的幫凶,她在李航的指使下,通過誘騙的方式多次拍攝小女孩的裸照及敏感部位照片,並通過聊天工具發送給李航觀看。「李伊是本地人,雙方又是鄰居,小女孩一家對他們非常信任。李航指使李伊以幫忙帶孩子為由與小女孩單獨相處,並趁機誘騙其拍攝裸照和身體隱私部位照片。」

  承辦檢察官介紹,「二人都沒想到,時隔八年,這起案子還是被『翻』了出來。特別是李航,一開始表現得有些『不服』,總是問為什麼八年前的事情還要追究。」我國刑法規定,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不再追訴。猥褻兒童罪第一檔刑期法定最高刑為五年有期徒刑,訴訟時效為十年,因此該案未過追訴時效。

  2023年11月30日,延慶區檢察院以被告人李航、李伊涉嫌猥褻兒童罪向審判機關補充起訴。2024年3月28日,此案作出二審裁定,李航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李伊也被判處相應刑罰。

  「辦理這起『案中案』,我們最大的擔心就是將八年前的事情翻出來會不會打破被害人一家平靜的生活,特別是得知他們早在2015年就已離開北京回到老家的情況下,最大限度地保護被害人就成了我們取證的重中之重。時隔八年,李航依然保存著這些照片,還不時在網上尋找幼女淫穢視頻,如果不阻止他,也許還會有新的被害人出現。」承辦檢察官如是說。

        更多大千雜聞 文章    >>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10-10 20:37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