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境內號碼,怎麼會是境外詐騙電話?」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二審審結一起以「手機口」方式幫助境外電信詐騙團伙在境內實施電信網路詐騙案件,團伙四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四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相應罰金。據悉,這是北京市首例以「手機口」方式參與實施的電信詐騙案。
「明明是境內號碼,怎麼會是境外詐騙電話?」去年3月起,北京陸續有群眾報案稱,接到以國家反詐App需要核實身份為由要求配合的陌生來電,當按照電話中的指令執行操作后,銀行賬戶里的錢便不翼而飛了。辦案人員經調查核實,發現該類案件的來電歸屬地均在境外,但顯示在受害人手機上則變成了境內號碼,其背後的原理便在於通過「手機口」使得來電號碼歸屬地瞬間發生位移。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席曉昕介紹,「手機口」即手機對手機,其目的在於通過搭建簡易設備實現語音中轉,成功掩飾詐騙電話的真實歸屬地。在上述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田某等即利用「手機口」幫助境外團伙在境內實施電信詐騙活動。
經查,2023年3月至4月,田某通過一款聊天軟體與境外電信網路詐騙團伙取得聯繫,按照上遊人員指示,夥同李某某、趙某某、邱某某在北京市朝陽區某酒店等地,使用數據線連接兩部手機,在其中一部手機中插入手機卡建立電話端,另一部手機作為語音端與境外團伙取得聯繫,建立並維護「手機口」信號供上游詐騙分子遠程使用插卡手機號向境內撥打詐騙電話。短短兩周時間內,就有10餘名報案人被騙金額合計100餘萬元,而田某四人用於收取報酬的虛擬幣賬戶半月內的提現數額高達近40萬元,人均日薪達6000餘元。
2023年5月,公安機關以田某等人涉嫌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向朝陽區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朝陽區檢察院經審查后將該四人團伙對上游電信詐騙犯罪是否系主觀明知作為後續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重點。
此後,辦案檢察官完善了證實田某等四人對上游電信詐騙犯罪系主觀明知的證據鏈條,於2023年9月分別以田某、李某某、趙某某、邱某某涉嫌詐騙罪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3年12月,朝陽區法院一審判決田某、李某某、趙某某、邱某某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四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相應罰金。李某某、邱某某隨後提出上訴,北京市三中院於近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其餘人員均未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