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貓之死」反轉?這5個細節,被太多人誤解

京港台:2024-5-21 10:01| 來源:國館 | 我來說幾句

「胖貓之死」反轉?這5個細節,被太多人誤解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死去的胖貓,又一次引爆了熱搜。

  昨天,是胖貓投江自殺的第39天。

  晚上,重慶警方通報了「胖貓事件」的來龍去脈。

  10多億人同時在線閱讀討論。

  

  很多人看到后,認為胖貓事件反轉了。

  我認真看了這份罕見長度的警情通報,想從以下5個方面,和朋友們說說「胖貓之死」到底有沒有反轉——

  

  譚竹和胖貓的死,

  到底有沒有關係?

  警方通報的第一部分,主要寫譚竹和胖貓的交往。

  

  警情通報的第一部分

  2021年11月,倆人在打遊戲時認識,12月確立戀愛關係,還見了面。

  但,短短數月後的2022年2月,倆人就歷經了分手和複合。

  原因是,譚竹不想談異地戀,要求胖貓到重慶。

  2022年10月,胖貓從郴州來到重慶,在譚竹家附近租房,且多次到譚竹家約會。

  2023年11月,倆人認識兩周年,譚竹在朋友圈公開了戀愛關係。

  然後,倆人商量著開一家花店,胖貓出資,譚竹經營。

  2024年2月,春節前夕,譚竹還帶著胖貓回了老家。

  需要提醒的是:

  兩人交往期間,歷經多次分手複合。

  直至4月5日,譚竹再次提出分手,胖貓轉給譚竹66666.66元,並備註「自願贈與」后,拉黑譚竹支付寶賬號,跳江自殺。

  警方關於這部分的通報,修正了我們之前「胖貓是戀愛腦,譚竹從開始到最後都在騙他」的認知,也可作為事實反轉的一部分

  哪怕譚竹比胖貓大7歲,即便期間分分合合,但兩個人真的認真談過戀愛,真的認真謀劃過未來。

  胖貓最後的跳江,可能是多因導致的惡果,但失戀的確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胖貓給了譚竹,

  到底多少錢?

  關於胖貓和譚竹金錢往來的部分,是讓很多人認定「胖貓事件」反轉的根本。

  但我看了這部分后,反而覺得不存在反轉。

  警方通報這樣寫:

  

  警情通報的第二部分

  自2021年11月兩個人認識,到2024年4月11日胖貓自殺,胖貓向譚竹轉賬317次,共計79.9萬元。

  譚竹向胖貓及其親屬轉賬179次,共計46.3萬元,其中向胖貓姐姐轉賬3萬元,給胖貓父親轉賬13.6萬元。

  同時,倆人還在網上開了情侶賬戶,譚竹存了23.6萬元,取了16.5萬元,胖貓存了17.3萬元,取了24.8萬元。

  很多網友一看,瞬間就跳腳了:

  合著和胖貓談戀愛,譚竹還倒貼了錢呢?

  莫著急。

  我們一點點來捋。

  警情通報雖然看似寫得很明白,但中間有些地方沒寫清楚

  我們以「胖貓去世」為時間點。

  胖貓去世之前,就向譚竹轉了79.9萬元。

  而譚竹只向胖貓轉了29.7萬——因為給胖貓姐姐的3萬,給胖貓爸爸的13.6萬,是胖貓去世后,譚竹才轉的。

  按照這個真相,胖貓去世前,一共給譚竹轉賬50.2萬元

  這個數字和之前我們認知的「胖貓靠打遊戲,兩年給女朋友51萬」,基本是一致的。

  至於後面情侶錢包里的錢,我覺得這個很難分辨到底是誰的錢。

  因為,如果是胖貓轉給譚竹的50餘萬的錢,那譚竹往裡存,胖貓再往外取,其實都還是胖貓的錢。

  不過是左手進右手的關係。

  胖貓談戀愛期間,通過沒日沒夜打遊戲掙錢,曾把50多萬都轉給女朋友譚竹,是事實。

  譚竹最明智的一點兒,就是胖貓死後,她第一時間歸還了一部分錢給胖貓家人。

  這種歸還,有她和胖貓感情的加持,也有28歲的她對法律和風險的認知。

  不管怎樣,人自殺后及時釐清交往期間的經濟往來,讓譚竹在法律上站住了腳。

  這一點,值得戀愛中有經濟來往的男女學習。

  

  伸冤的胖貓姐姐,

  為什麼被封殺?

  警方通報出來后,胖貓姐姐在各個平台的社交賬號,同時被封。

  警方對胖貓姐姐在整個事件中的所作為所,這樣形容:

  

  警情通報的第三部分

  當譚竹和胖貓父親達成和解后,姐姐認為弟弟每月代打遊戲的兩三萬收入,都被譚竹騙走了。

  她抱著必須讓譚竹付出代價的仇恨,和妹妹商量網暴譚竹。

  採取的手段包括:

  ●通過抖音發布胖貓和譚竹的私聊記錄和轉賬截屏;

  ●註冊小號,邀請親友跟評,引導輿論煽風點火;

  ●找人代寫文案,和妹妹商量如何才能博取輿論同情;

  ●給譚竹貼上「撈女」「騙子」「自動取款機」的標籤;

  ●花錢購買流量擴散熱度,給自己引流,導致譚竹被網暴……

  關於警方這部分的通報,我是一分為二看待的:

  弟弟跳江自殺,家人心懷恨意,並在仇恨的支配下,把和弟弟分手的譚竹當作攻擊的靶子,一次次扣動情緒的扳機,射向那個叫譚竹的女孩。

  這屬於悲痛蔓延的恨,雖然不夠善良,但我能理解。

  但,購買流量,吸人眼球,製造對立,人身攻擊,誇大事實,甚至蘸著弟弟的人血饅頭,往自己個人賬號引流……

  這是犯法,活該被封殺。

  因為,愛和思念,不是惡與網暴的借口。

  胖貓姐姐被封殺,不是她為弟弟討要公道這一行為本身。

  而是她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操縱了輿論。

  只是,我陷入的另一個思辨是:

  當一個個失去親人的家屬,在悲慟、和仇恨的複雜情緒中,發起一場場討要公平的輿情風暴。

  最後因為貪婪和私心,被官方打臉被輿論反噬。

  這會不會導致,那些親人真正遭遇不公的家屬,因「狼來了」的謊言效應,發出的吶喊再也無人問津?

  說謊和造假的代價,不僅在於其本身,更在於其影響。

  受害者若真的為逝者和公平考慮,一開始就要做到盡量客觀和真誠。

  只是,這個魔幻的時代,體面、客觀和真誠,又會被網際網路想當然地視而不見,引不起一點兒水花和關注。

  這真是個必須直面的困境:

  網際網路的本質是情緒裹挾一切,當情緒遮蔽事實時,求助者必然會被情緒反噬。

  而沒有看點的求助,又很難在關注中被沉冤昭雪。

  嗚呼哀哉。

  

  倆人戀愛期間,

  譚竹是否不忠?

  警方最後一部分,是關於網際網路上謠言的處罰。

  其中重點提到一個楊某,為博人眼球,偽造和譚竹的聊天記錄,冒充和譚竹交往,並以譚竹的名義開微博賺取流量。

  

  警情通報的第四部分

  除此之外,其他張貼譚竹在胖貓死之前,就和其他人玩曖昧搞擦邊的舉報人和帖子,都還在。

  並沒有被封殺。

  這說明兩個問題:

  譚竹被指戀愛不忠,或許並不無辜;

  在指認譚竹這件事上,有人的確造了謠,也有人替胖貓伸冤。

  至於警方為什麼不就這部分事實做出通報,答案顯而易見:

  警方只通報基於事實且觸犯法律的硬核部分,對於遊走於灰色地帶的道德部分,不予點評。

  這是通報的嚴謹,也是法律的邊界。

  

  胖貓的自殺,

  給我們留下什麼?

  胖貓之死的真相,其實和劉學州一樣。

  胖貓自幼父母離異,父親另組家庭,他跟著姐姐長大。

  他內心深處,無比渴望的是一個能收留他的家。

  他果斷結束異地戀,從湖南跑到重慶也好,把掙的錢毫無保留給譚竹也好,最後自殺前還給譚竹轉66666.66元也好。

  本質上,他都在用甘願付出的方式,去維護內心裡那個夢想的家。

  他最後的自殺,表面看是失戀,深層想不過是「我想有個家」夢想之破滅。

  他沒人愛了,沒有家了,夢破碎了,他奔赴了死亡——如果死亡勉強算得上最後一個家。

  他和劉學州一樣,在短暫的人生中,熱烈又偏執地追求一個家,當希望破滅,他們就親手幹掉了自己。

  這中間,藏著心理學殘酷的真相:

  那些在愛情中偏執的人,走向極端的原因,並非情愛本身,而是生而不被愛的自己,再次被拋棄。

  胖貓事件的紛紛擾擾,恰恰曝光了他自殺的根源:

  他有著糟糕的原生家庭,也未曾被家人深愛過,直至死後都無法安息。

  他深夜投向江水的那一刻,是絕望,也是解脫。

  如今,警方通報出來了,很多人陷入「你說錯了,我說對了,你被打臉了,必須站出來道歉」的新一輪掐架里。

  而我,只是再次感嘆:

  死去的胖貓,好可憐。

  這個最可憐的人,生之殘缺,活之盤剝,死之紛擾,活著被愛情和演演算法困住,逝去又被親情和資本吃掉。

  或許,相比事情反轉和誰被打臉,我們更應該習得的認知是:

  好好去愛我們的孩子,好好去待我們的家人,讓他們身陷絕望與困境時,能記得回家的路。

  最後:

  胖貓事件,有顛覆過去的認知,也有一直都在的真相。

  理性和等待,是旁觀者的教訓。

  但發聲和吶喊,永遠都不該被否定。

  感謝每一個從善意出發,保持敏銳和熱忱,不斷為弱者發聲的人。

  因為,這是活著的人,永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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