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重慶女子高空拋子或不承擔刑事責任

京港台:2024-4-1 19:40| 來源:多點看法 | 我來說幾句

律師:重慶女子高空拋子或不承擔刑事責任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4月1日7點左右,重慶一女子何某在22樓家中突發躁狂,持菜刀將其婆婆砍傷后,將3歲幼子從窗戶拋下墜地身亡。有傳聞稱該女子近期精神行為異常,那麼該女子是否會因為患有精神類疾病而免除刑事處罰?

  河南萬翔律師事務所楊禕楠律師稱,從目前掌握的信息來看,該女子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至於女子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一事,事實上法律並不是對所有精神病人犯罪一刀切不處罰,而是在具體案件中嚴格鑒定刑事責任能力,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可知,精神病人不負刑事責任需要滿足兩個條件: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2.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因此,該女子是否負刑事責任,還要看其在犯案時是否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而且還要經過司法程序確認,而並非只要其系精神病人就一律不負刑事責任。

  

        更多大千雜聞 文章    >>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10-8 03:17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