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狂蹭"邯鄲初中生被害案"流量:有人田間直播

京港台:2024-3-18 19:39| 來源:上游新聞 | 我來說幾句

自媒體狂蹭"邯鄲初中生被害案"流量:有人田間直播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3月10日,河北邯鄲市肥鄉區初一學生王某某被人殺害。當地警方立即開展偵破工作,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獲。但在案件辦理過程中,一些自媒體博主出現了到死者居住地附近直播、傳播虛假照片等行為。目前有博主因為傳播虛假照片被禁言。但上游新聞記者看到,截至3月18日上午,在某些短視頻平台上,依舊有少數博主直播時在蹭熱點。

  案發地村民:周末不少人來直播

  上游新聞記者了解到,邯鄲初中生遇害案公布后,部分自媒體主播為了蹭流量,前往案發地邯鄲市肥鄉區北高鎮舊店村進行直播。

  

  有人在案發地附近挖坑「做試驗」,視頻得到不少關注。

  3月18日上午,上游新聞記者電話聯繫上舊店村一名村民。聽說記者是詢問初中生遇害案的相關情況,她立刻掛斷電話。隨後,記者以普通人身份,撥打了另一位村民電話。就部分主播到該村開直播的情況,他表示:「出事的中學就在我們村,周末來的主播挺多。特別是上周六(3月16日),好幾個人都在直播。不過現在情況好多了,畢竟我們村裡沒有旅館,加上相關部門也有要求,所以今天(3月18日)沒看到什麼直播的人了。」

  另外,因為懷疑3名小孩背後還有成年人參與作案,有人在事發村莊附近挖坑「做試驗」,並拍視頻,甚至有人去直播。他們認為,當地土質較硬,小孩子完成挖坑埋屍等一系列行為,難度較大。這些直播和視頻,得到大量轉發和關注。

  博主直播「第一現場」獲點贊送禮

  3月18日上午,快手等平台還有少數自媒體博主在直播中談論此案。

  

  快手平台上,有人以「河北邯鄲初中生遇害第一現場」名義搞直播。

  上游新聞記者看到,上午10時40分,快手平台一自媒體博主正在直播,鏡頭對著一片農田,遠處是一些民居。視頻封面字幕,號稱「河北邯鄲初中生遇害第一現場」,直播時博主本人沒有露面,只是偶爾說一兩句。在回答網民提問時,他表示這不是現場,是「小孩(住)的村莊」。

  雖然直播鏡頭對農田一動不動,也沒有人說話,而且鏡頭裡一個人都沒有,該直播間還是湧進了2000多人,不少人給博主點贊、送人氣票等。視頻顯示,該直播在邯鄲直播名次靠前「邯鄲第50+」。

  多名博主傳播虛假照片被禁言

  邯鄲初中生被害案發生后,社會輿論極為關注,一張嚴重受損的人類頭部顱骨照片在網上瘋傳。一些自媒體博主稱,這就是受害學生的頭部顱骨。

  

  幾位自媒體博主被央視點名傳播不實圖片。

  3月18日,央視新聞客戶端發文稱,王某某被害案引發廣泛關注,網友圍繞案情提出諸多疑點。其中,「雯雯想要幸福」「麥恩莉」「拉布拉蝶兒」等多個平台的博主發帖傳播邯鄲初中生遇害案顱骨照片,並有博主根據該圖片,配文作出「死者被活埋」「案件有成年人幫凶」等分析和結論。經央視法治在線記者向有關部門核實確認:該網傳照片和邯鄲初中生遇害案無關。

  上游新聞記者查詢發現,「雯雯想要幸福」「麥恩莉」系抖音平台用戶,但目前均無法查詢。其中,「麥恩莉」在上午10點前還能被搜索到,隨後也找不到了。記者看到,「麥恩莉」在自己唯一一個視頻作品的評論區里留言,表示自己發布的「上一個視頻被鎖了」,還發布了「作品審核通知」,結論是「涉及不適宜展示的內容」,而這個被鎖視頻,就是網路流傳的不實照片。

  被央視點名的還有「拉布拉蝶兒」,一個微博賬戶。上游新聞記者看到,目前該賬戶也無法搜索發現,同時已經被禁言。不過該自媒體博主顯然並不認可這個處罰,該博主將自己一篇辯解「沒有惡意蹭流量」的博文置頂。他認為,自己不是「源頭」不是「首發」,看到「醫生賬戶」發出來,只覺得很權威,就「搬運」了。對該博主的辯解,不少網民表示不接受,認為該自媒體此前因言辭激烈、觀點激進,已經多次被處罰了。

  抖音:永久封禁首發不實信息賬號

  邯鄲初中生遇害案受到社會廣泛關注,一些博主也乘機蹭熱度。對這種情況,多個社交平台表示,會嚴肅處理這種行為。

  此前微博用戶「拉布拉蝶兒」已經因為「發布不實信息違反社區公約」被禁言。18日上午,上游新聞記者再次向微博平台舉報了「拉布拉蝶兒」的行為,微博客服回復,讓記者到不實微博頁面進行投訴和舉報,微博平台再進行處理。

  抖音安全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上游新聞記者,抖音一直在持續打擊「藉助熱點事件編造不實信息蹭熱點」的行為。在此次河北邯鄲初中生遇害事件中,平台已對站內首發不實信息的賬號進行永久封禁,對轉發賬號禁言30天。「抖音願與廣大用戶一起,共同維護清朗的網路環境。用戶如發現平台上存在不實內容,可向站方舉報,平台將在第一時間處理。」

  律師:知假傳假或涉嫌犯罪

  近日,「雯雯想要幸福」「麥恩莉」「拉不拉蝶兒」等多個平台博主被央視法治在線點評批評,他們發帖傳播的邯鄲初中生遇害案顱骨照片與案件無關。

  這些博主發布不實信息的行為是否違法?上游新聞記者就此事採訪了重慶志和智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監事會主任張公典律師。他認為:「這些視頻我也刷到了,如果這些博主主觀上知道這張受害人的顱骨照片與案件無關,卻依舊傳播虛假信息,並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和社會影響,就可能涉嫌觸犯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按照《刑法》第291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這些博主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但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屬於散布謠言、謊報警情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則有可能處於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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