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區火災48小時后:失火單元住戶盼回家

京港台:2024-2-26 10:32|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 我來說幾句

南京小區火災48小時后:失火單元住戶盼回家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2月下旬,寒潮東移南下,長三角氣溫陡降。

  南京一連下了幾天的雪。街道兩旁,白色積雪堆了幾厘米厚。路中央,融化的雪夾著塵土,混成灰色的泥漿。

  天冷、路滑,63歲的李曉會(化名)打算和愛人窩在家裡,簡簡單單過元宵節。讓李曉會沒想到的是,一場冬夜裡的大火,讓她「簡簡單單」的願望落空了。

  2月23日凌晨五點鐘,熟睡中的李曉會被一股塑料燒焦的味道嗆醒。起初,李曉會以為是家裡的電線或是什麼物品燒起來了。她爬起來把燈打開,這才發現,整個房間里都是黑煙。

  李曉會覺得不對勁。「滿滿一屋子煙,每個房間都有煙,肯定不是(小問題),有什麼東西燒起來了。」她趕忙把愛人叫醒。

  李曉會住在南京市雨花台區明尚西苑6棟2單元11樓。嗅到濃煙后,夫妻二人先是把家裡檢查了一遍,沒有發現起火點。隨後,李曉會的愛人打開窗,發現樓下已經停放著很多消防車,抬頭向上看,樓上的火還在燃燒。

  老兩口覺得情況不對,隨即拿上兩個口罩,穿好衣服逃到樓下。李曉會拍攝的一段視頻顯示,2月23日凌晨5時許,明尚西苑6棟二單元的高樓層處仍有明火燃燒,濃煙滾滾。逃離火場的居民聚集在樓下空地上,彼此確認人數,向親友報平安,現場一片嘈雜。

  安置居民需求:日常用藥和換洗衣物

  今年正月十五,明尚西苑6棟二單元的居民沒法回家過節了。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一位知情人士處了解到,這起事故中,44名傷者分別被送往江蘇省人民醫院、南京市第一人民醫院以及南京明基醫院。其中病情較重的兩位患者被送往江蘇省人民醫院。

  2月24日下午五點左右,記者在南京明基醫院見到了一批志願者。其中一位志願者介紹,在明基醫院的傷者多是吸入性損傷,目前都被醫院安排去接受檢查。

  問及傷者情況時,一位自稱是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目前傷者狀態「都挺好的」。截至發稿,記者多次前往南京明基醫院、南京市第一人民醫院,試圖採訪傷患,均被以患者需要休息為由婉拒。

  資料顯示,明尚西苑小區6棟共有2個單元,其中發生火災的第2單元有256戶、居住人口762人。火災發生后,除了被送往醫院的傷者,剩餘的516名住戶已在2月23日當天被安置到小區周邊的5家賓館。

  李曉會和愛人住進酒店時已將近中午,他們所住的漢庭酒店距明尚西苑小區約一公里,是五家安置酒店中離小區最近的一家。除了這家漢庭,岱山社區內的7天、星源、藝選安來和麗楓也都被選作安置酒店。

  2月24日下午,記者在酒店四樓見到了李曉會夫婦。

  在一間約20平方米的酒店房間里,除了李曉會夫婦外,還有他們養的鸚鵡和女兒養的柴犬。火災發生時,李曉會的鸚鵡幾乎要「嚇死掉了」,下樓逃生前,她特意把鸚鵡裝進外出籠里,一併帶了出來。

  時值元宵,除了日常的四葷一素外,社區還給住在酒店的居民送了元宵。李曉會覺得,平心而論,後續的安置措施還算不錯。但美中不足的是,二單元的居民們至今都沒法回家,這也意味著換洗衣物和平時需要的藥物,都需要重新買。

  對他們來說,這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2月24日下午三點左右,社區開始發餐。一位居民向工作人員連續發問:「不讓我們回去拿,有什麼用呢?衣服什麼的天天都得靠自己買,有人給報銷嗎?」

  除了衣服,居民們日常用藥的問題也需要解決。李曉會有高血壓,日常需要吃降壓藥。起初她以為只需要在外面住一天,但現在情況出乎她的意料。

  2月24日中午,李曉會走回自家樓棟門前試圖取葯,被警戒線前的工作人員以正在做安全檢查為由攔了下來。

  2月25日下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再次前往事故發生地,警戒線外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目前二單元仍在做安全排查,具體需要多少時間仍然未知。

  充滿隱患的架空層

  李曉會在社區醫院開了一周的葯,她不知道一周之後究竟能不能回家。目前,沒人給出一個確切的答案。

  火災之後,李曉會其實並不想再回到樓里居住。「但你又能到哪裡住呢?」她有點無奈地自問道。

  充滿擔憂的居民不止李曉會一個。2月25日中午,數十人聚集在失火樓棟前,他們大多是周邊小區的居民,試圖從中學到一些經驗。亦有其他小區的住戶自發組隊,在明尚西苑的架空層里研究起小區的安全設施。

  

  2月25日中午,失火樓棟前有許多周邊住戶

  明尚西苑位於南京市雨花台區的西南角,地理位置較為偏遠,距離南京市中心約有十多公里的車程。據當地人介紹,明尚西苑及周邊小區都是保障性住房,外地居民較多。

  多位周邊居民向記者表示,附近小區內的電動車數量龐大,幾乎每家每戶都有一到兩輛電動車。「白天還好,一到晚上別說充電,連走路都費勁⋯⋯這邊都是打工的,肯定以電動車為主。」

  從接送孩子到買菜購物,成百上千台電動車承載著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火災事故發生后,大家都在關心一個問題:架空層究竟能不能停電動車?不能停的話,停在哪更為安全?

  據《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置,並與高層民用建築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築內的,應當與該建築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

  中國消防協會科普委委員許傳升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電話採訪表示,電動車可以停放在架空層,在實際生活中,民生問題也同樣需要考量。該小區居住人口密度大,電動車數量多,車輛放置及充電需要的場所較大,因此架空層可以進行合理利用,不能因噎廢食。

  但是,要採取安全措施。首先,架空層與內天井、樓梯間要採取防火的措施,要進行隔離。其次,在停放電動車超過一定的數量后,此時的架空層就相當於停車場。因此,需要按照國家標準配備消防設施,例如:滅火設施、煙霧報警器、噴淋裝置等。同時,每隔一段距離要設置擋板,進行隔離,在起火時,能有效防止火勢蔓延。

  記者觀察到,三棟的架空層內共有三家不同的充電樁廠家提供充電服務,每個充電插座之間相隔約半米。插頭上方的牆上貼有標識,提醒居民該處僅供充電的車輛停放。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大量電動車無處停放,按標識執行十分困難。記者在現場看到,很多沒有在充電的電動車也停放在架空層內。與失火樓棟相鄰的5棟內,架空層幾乎被電動車佔滿。數百輛電動車在建築樓下集中停放,甚至部分樓棟的消防車道也被電動車佔用。

  

  5棟張貼的提醒,物業建議住戶將電動車移至架空層

  

  與失火樓棟相鄰的5棟樓下停滿了電動車

  

  有電動車停到了消防車道

  記者還觀察到,在3棟架空層內並無滅火裝置,原本能夠拍攝到停車畫面的攝像頭電源線損壞,已經無法使用。

  

  小區3棟架空層的監控已經損壞

  2月25日下午,記者再次前往新鴻運物業岱善管理處。對於記者提出的監控損壞及報修記錄等問題,值班人員表示其只負責記錄報修,對其他內容一概不知。

  悲劇何以釀成?

  早在幾年前,明尚西苑的電動車亂象就已經是社會新聞的「常客」。《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2020年8月《現代快報》、2022年4月南京廣電《法治現場》欄目都曾報道過該小區電動車停放問題。

  根據當時的視頻報道,自從2019年禁止將電動車停放在樓道內后,該小區原本用於健身休閑和停放自行車的架空層就成了電動車的停車場所,小區居民不止一次對安全問題提出意見。因為2019年時,這棟樓曾發生火災,至今牆體上還留有大片煙熏的痕迹。

  隨處可見的安全隱患和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之間的矛盾,在安全與民生兩大議題之間拉開一道難以跨越的鴻溝。物業、社區、居民⋯⋯無論對哪一方來說,徹底解決電動車問題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回到此次悲劇,居民樓電動車起火原因究竟是什麼?為何釀成如此大禍?

  在一位不願具名的電池行業專家看來,就目前發生過的事故來看,更多的原因是充電不規範導致的。雖然消防部門已多次提醒,但這些事故仍然暴露出電動車停放、居民安全意識教育上的短板。因此,電動車的使用者要按照小區的消防規範進行充電、擺放,物業、有關部門也要加強居民教育,在充電設施、消防設施上也要加強投入。

  上述專家在微信中向記者介紹,電池自身原因導致起火的情況雖然有,但當電動車靜置時,這種情況並不多見。

  許傳升向記者補充介紹,以此前的事故為例,電動車起火共分為三種情況:電池起火、電路起火以及充電器起火,以第一種居多。「目前官方只通報了起火的位置,具體的情況還需等後續的公告。」

  對於火情為何快速蔓延,許傳升覺得大火快速蔓延的原因是小區有「內天井」的建築結構。據了解,該小區起火的2單元每層共有8戶,這8戶共有4個內天井,主要用於採光和通風。在架空層起火后,煙霧順著內天井快速向上蔓延。

  「(內天井)像煙囪一樣,有一個抽火的作用。」許傳升進一步介紹,該小區內天井側的窗戶往往會裝防盜窗,上面堆放了雜物。在著火時,煙、火進入內天井,煙霧不僅含有有毒、可燃的氣體,還伴隨著高溫,在飄窗上的雜物達到著火點時便也會起火。不同住戶對於防盜窗的雜物堆放情況不同,這也是不同樓層起火情況不一的原因。

  2月25日下午,記者在明尚西苑小區內隨機走訪了幾個單元。在樓棟天井側的防盜窗上,的確有部分居民堆放了雜物。

  

  3棟天井側部分住戶防盜窗上堆放著雜物

  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高級工程師周廣連持有相同的看法。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此次事故一方面因為火災發生在凌晨,很多人處於深睡眠狀態,對外界的感知比較遲鈍。另一方面則因架空層聯通建築內天井,形成煙囪效應。

  「底部起火之後,有煙囪效應拔風,煙囪壁上分佈著多個可燃物聚集點位,引起局部猛烈燃燒。然後又通過窗戶穿入到室內,引發了室內火災。」

  小區電瓶車的安全由誰來負責?

  事故已經發生,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應該如何定責?物業又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上海明倫(蘇州)律師事務所朱亞龍律師通過微信向記者表示,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若是業主電動車本身問題導致的,業主需要承擔責任。但是物業若存在監管失責的話,也要承擔相應責任。具體的責任劃分比例就目前情況來看,尚無法確定,還需要專業機構進一步調查。

  該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居民財產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失,如何索賠?朱亞龍律師表示,居民可通過訴訟或者協商的方式索賠,具體的索賠數額和索賠主體要等失火原因進一步調查出來以後再確定。

  關於索賠金額大體分兩類,一是人身損害,即因火災造成受害者身體上的傷害,要根據受害者的傷情去計算索賠金額,可參照人身損害賠償的相應標準計算賠償金額。二是財產損害,居民可將家中受損物品羅列出清單,若有之前購買物品的發票或者支付憑證需妥善保管,若沒有,則可參照該物品的現有市場價值去統計,自己先根據自身的情況去預估賠償金額。

  「此類事故原因可能還需要時間去調查,現在保證居民的身體健康和日常生活才是最重要的,當然居民的心理也需要進行適當疏導,後續事宜相信有關部門會妥善處理好的。」朱亞龍律師稱。

  南京冬夜的一把火,為全國敲響了安全警鐘。各地究竟該如何做好電動車的管理工作?

  許傳升認為,電瓶車的管理主要做好三個方面:一要儘可能想辦法提升電瓶質量,要從生產開始把關,並打擊市場上的假劣產品;二是使用人員要注意正確充電和使用,不隨意改裝,不購買假劣產品,發現電瓶有問題時,如發熱等情況要及時更換;三是電瓶車不要停放在樓梯間和建築的首層公共部分,此部分用於疏散,佔用后一旦發生火災會導致人員傷亡,這也是法律規定的。同時,儘可能不在家中停放和充電,避免火災的發生。

  一位鋰電池安全相關研究人員向記者表示,對鋰電池電瓶車來說,用戶能做的基本上就是不要過充,不要買劣質的品牌。目前的兩輪電瓶車市場良莠不齊,很多產品用B品電池或者退役電池以次充好,防不勝防,不是用戶側可以解決的。

  對此,許傳升介紹稱,現在市場上有些做充電的公司,通過充電可以檢測到電瓶的質量(通過溫升等參數),發現不安全的電瓶之後提醒用戶和管理人員,能夠減少隱患電瓶出事幾率。因此,建議推廣這類能夠在充電同時監控電瓶安全的做法,從而減少電瓶車火災的發生。

  此外,發生類似事故發生時,我們應該如何逃生?

  在許傳升看來,此次的情況過於複雜,樓內有多個起火點,樓梯、過道也都伴隨著濃煙,大家沒有「上帝視角」,此時很難做出正確的判斷。但是他也表示,總體而言,在火災發生時,要遵循的求生法則是躲火、避煙。當室內起火,其他地方沒起火時,需要逃往室外;當室外起火,門外還伴有濃煙時,待在室內、盡量躲在沒煙的房間內等待救援反而是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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