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常看到新聞報導,國內的貪官擁有多少棟房子。長期以來,政府似乎沒有任何措施,終止這種荒唐的行為。
造成的社會問題無疑是非常嚴重的:一方面房地產被炒成天價,形成泡沫經濟,需要住房的平民百姓根本無法問津;另一方面,無數的房子空關在哪兒,極度浪費資源!
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一直在提倡,可是貪污腐敗似乎是愈演愈烈。反觀西方發達民主國家,類似的貪污幾乎很少見到。應該有許多舉措可以借鑒。徵收房地產稅就是可以借鑒的舉措之一。
如果政府制定法令,必須實名購買房屋,比方說必須要用自己的身份證號碼來購買房地產,第一棟自己住的房屋可以免征或者減免稅收,第二棟開始收重稅,也就是參照美國的房地產稅, 合理徵收房地產稅。中國現行的做法不是每年徵收房地產稅收,僅僅是在購買時一次性徵收少量稅收(同美國相比)。
以紐約地區為例,一棟60萬的自住房屋,每年的房地產稅收高達6千至1萬多美金。即便在房地產比較便宜的南部地區,一棟30萬美元左右的自住屋,每年也得繳納3千到4千的房地產稅收。誰還敢將幾十棟房屋空關在那裡?
各位覺得是否可行?